國稅三方協議填寫(精選3篇)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1
甲方:
乙方:
日期:
1、 詞語定義:
1.1 物業……指本合同的標的物;
1.2 出租人(甲方)……指吳紅,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于該物業擁有全部合法所有權人。
1.3 承租單位(乙方)……指,系按擁有經營本合同1.4條所描述物業的租賃經營者。承租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合法經營權并存續的獨立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
1.4 承 租……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出租,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費用的前提下按約定進行商業零售經營或/及提供服務的行為。
1.5 出 租……指甲方將租賃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權利、管理責任和該物業的經營權交與乙方,并向乙方收取約定費用的行為。
1.6 承 租 面積……指按本合同附件A標注的承租人承租范圍內的建筑面積(應同該物業產權證明文件中一致)
1.7 承 租費……指甲方因出租應向乙方收取,乙方因承租應向甲方支付的商鋪使用租費或租金。
1.8 履約保證金……指乙方為保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各項義務和承擔責任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屬于《擔保法》規定的擔保。
1.9 裝修……指乙方本次承租甲方出租的物業而對該物業進行的裝飾工作或工程。
1.10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是指物業各屋外墻(或外柱)外圍以內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及公攤面積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1.11 損失……包括誤工、通訊、交通等實際支出,收入損失,聘請包括律師、審計、簽定等服務費用,訴訟費用,為使狀態達到產生糾紛以前必須支付的費用。
1.12 改 建……指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物業進行的部分或全部裝飾工作或工程。
1.13 本合同項下租金、保證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均以人民幣結算。
2、合同雙方
2.1 甲方
出租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2.2 乙方
承租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 承租、分租、轉租:
3.1.承租:
3.1甲方同意出租, 物業及其配套設施。承租面積:依據甲方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筑面積為約 _平方米,套內面積(指除公攤以外部分)為約_——平方米;另甲方提供沒有登記產權但包括在附件平面圖內有使用價值的公攤套內面積為_——平方米。
3.2. 分租、轉租、轉借、更新:
3.2.1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分租、轉租或轉借,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將該租賃物業的部分或全部分租、轉租予其子公司、關聯企業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權獲得分租、轉租合同文本。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賃費用及其他費用在內的連帶責任。
4、合同期及物業交接
4.1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收租金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4.2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時將該承租物業交付給乙方。物業交付時,雙方簽署物業交接確認書,該確認書應該載明物業現狀并予以確認,對附屬設施與設備登記造冊作為合同附件。交接確認書的簽署同時表明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一并交付;物業現狀應通過拍照或攝像的方式,輔助以文字說明確定。交付之日為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管理風險、維修責任轉移和能源費及其他費用承擔分界線,交接之前由甲方負責,交接之后由乙方負責。
5、 承租費及其它費用分擔
5.1 承租費。甲方同意在合同期內:
5.1.1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月承租費人民幣 元
5.1.4承租費不包含乙方因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水費、電費、通訊費、網絡費及其他代收代支等費用。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時間及標準直接交付給物業管理公司。因物業所在地小區業主委員會或物管公司收取的以物業專修基金為對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承租費實行預交制,即先交后用原則;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從 年 月日起,每3個月為一次交費期。乙方必須在每個交費期第一個月的5號(含5號)前支付承租費。程序為:甲方在交費期第一個月1號前,向乙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該期承租費的支付。甲方須于收到該筆款項的五個工作日內開具全額正式發票給乙方。如遇付款期滿日為國家法定假日,則乙方應在假日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支付。
5.3承租費的計算應當以乙方的實際合同期為準,均按月計算支付,除非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最后一月不滿一個月的,應當按日計算乙方應支付的承租費,日承租費的計算方式為:日承租費_12/365.
6、物業用途及裝飾裝修
6.1 物業用途
該物業用于乙方經營銀行各類業務和自用辦公室。
6.2 裝修(改裝)及裝修(改裝)要求
6.2.1 乙方自接收物業之日起,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
6.2.2 乙方在開始進行物業裝修(改裝)前,需將設計圖及裝修效果圖報物業公司審核通過,領取裝修許可證后方可裝修。
7、稅收
乙方如需就本租賃合同進行租賃登記備案,甲方將提供必要的協助。但與登記相關的租賃登記費、印花稅約定 由 承擔。
8、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對承租物業投保財產險及第三者/公眾責任險。乙方應向國家核定的保險機構以自己的費用購買涵蓋上述責任范圍的保險。
9、履約保證金
9.1 履約保證金約定保證范圍如下:
9.1.1對租金支付及延付、拒付租金產生的違約、賠償費用的保證;
9.1.2對于乙方應支付的水、電、電話費、通訊費、寬帶費、物管費等方面的保證;
9.1.3對于損害房屋的情況下,需要向甲方進行賠償的保證;
9.1.4 因乙方承擔連帶責任,須向甲方進行賠償的;
9.1.5因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后,乙方繼續使用或占有房屋的租金的保證。
9.2 乙方須在雙方簽署完正式租賃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數額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元整。因發生9.1約定保證責任導致履約保證金減少的,乙方應在正式確認減少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足合同約定金額。
9.3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甲方應在乙方退還所承租物業、設施設備及結清應繳承租費、賠償費用等所有費用之日起5日內與乙方完善手續,并在完善手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
10、雙方權利與義務
10.1 甲方權利義務
10.1.1甲方系承租物業唯一合法有效的所有人,甲方確保出示給乙方的所有權證明文件為真實有效;合同約定期限內,任何所有權的變更都將不會對乙方的租賃權利有影響,否則甲方應承擔責任。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2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寶潔(中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國稅三方協議填寫 篇3
編號:___________
甲方(經營者):______ 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 經營住所:_______ ____
乙方(消費者):_______ 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__ __
家庭住所:_____________ 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___
丙方(服務人員):____ 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__ 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 戶口所在地:______ ___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簽訂本家政公司服務協議。
一、三方約定家政服務事項
1.服務內容:甲方同意為乙方家庭選派家政服務員丙方,承擔乙方的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半自理病人護理;
(6)不能自理病人護理;(7)醫院護理病人;(8)其他 。
丙方按甲方和乙方要求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標準。
2.服務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需續簽協議乙方應于本協議期滿前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和丙方。
3.工作時間: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__,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____。
4.工作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__
5.服務費用:乙方按日、周、月支付甲方服務費(含家政服務員丙方工資和甲方管理費): ___元人民幣/日、周、月。
按日向乙方提供家政服務的,服務費用當日結算;按周結算服務費用的,乙方于每周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按月結算服務費用的,乙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6.工傷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應為丙方繳納工傷保險,甲方應組織丙方從事育嬰和嬰幼兒看護的參加商業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選派體檢合格和具備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必須具有《身份證》、《健康證》和《培訓證》,方可從事家政服務。
2.甲方應為其家政服務員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從事育嬰和嬰幼兒看護的服務人員,甲方應組織其參加商業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丙方承擔。如因丙方責任,對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1)誤導丙方脫離甲方管理;
(2)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隱瞞不報;
(3)未按時交納服務費;
(4)住址或服務地址變更后未及時通報甲方或私自將丙方帶離約定服務地;
(5)對丙方工作要求或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治安管理條例;
(6)刁難、虐-待、打罵家政服務員;
(7)指使家政服務員從事危險工作或違規作業,以及由于乙方的不當安排,導致丙方發生意外傷害。
3.甲方所派丙方如對乙方有違法行為,甲方應為乙方和相關部門對相關事項的處理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說明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基本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一經簽訂協議,乙方應負責對丙方的管理和指導。
2.乙方有權合理選擇、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協議期內,如對家政服務員的服務項目或服務
類別要求有所改變,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雙方變更協議內容及服務費。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有充分理由證明服務需求不再存在的;
(2)有效證據證明丙方有違法行為的;
(3)提出調換家政服務員后間隔7個工作日甲方無法選派新的家政服務員到崗工作的;
(4)丙方在上崗_______個工作日的適應期后,仍不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且甲方已先后調換3人均未能達到相應服務標準的。
3.乙方有權要求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由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平等待人,尊重甲方所派服務人員的人格和勞動,不準虐-待和歧視,并負有保護丙方在服務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由乙方與丙方約定。
5.乙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以及毆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處理。
6.乙方對初次上崗的丙方應具體說明家政服務方面的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乙方應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因此發生糾紛。
7.乙方應向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8.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丙方的休息和法定假日。若不能保證丙方休息,按規定給予休息日和節假日的加班補助。乙方要保證丙方每天不少于八小時的睡眠時間。
9.乙方在未經丙方及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將丙方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其帶往外省市等非約定服務場所提供服務;不得誤導丙方做違法和違反甲方有關家政服務管理規定的事項。
10.乙方對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由于乙方人為或因其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丙方發生意外傷害,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并應立即通知甲方。如遇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四、丙方權利和義務
1.享有休息、休假和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乙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或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2.乙方不按規定支付報酬的,有權提前解除服務協議;
3.乙方不履行服務協議或侵害丙方合法權益,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4.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健康證》和《職業技能培訓證》方可從事家政服務。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的管理;
6.認真完成乙方對工作的安排,并達到服務協議規定的各項指標。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二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協議解除與簽訂
1.本協議期滿,如不再續簽協議,協議自動終止。
2.協議期滿經協商,可續簽協議。若續簽協議,乙方應提前7天與甲方、丙方協商,經甲方同意方可續簽協議。
3.協議期內,非因違約而由三方依照約定或經協商正常解除協議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的服務費。
七、當事人三方約定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_____
八、爭議處理方式
□ 協商解決;
□ 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 ______________法院判決。
九、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商議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 ______ 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 ____ _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 ____ 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 __日 年_____月____ _日 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