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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3-03-20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28篇)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干股是指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但其實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應該指假設這個人擁有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應比例分取紅利。美發店干股股東合作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舞蹈機構基本狀況:甲方出于對舞蹈機構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鑒于乙方運用其 在教學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為甲方進一步提高公司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對乙方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

  1、干股:指經公司股東同意記載在股東名冊但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份,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干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后的可分配的凈利潤。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授予乙方總股份 35 %的干股。

  三、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時,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甲方校長職位,負責甲方 舞蹈機構的全面工作,勞動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職期間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 年,于年 月日開始,并于 年 月日屆滿;

  2、合作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協議約定的干股份額,除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終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權益,造成甲方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簽名):

  授權人簽字:

  時間: 時間: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__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

  5、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__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余分配

  企業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余的50%作為利潤分配(凈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于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于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后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于 ________萬元,少于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后,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于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伙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后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審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違反本合伙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__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__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__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_____區共同簽署: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過慎重研究和共同協商,一致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共同經營公司,現就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公司概況

  1、名稱:___________公司;

  2、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4、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質: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本協議各方作為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7、該公司已經注冊并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

  第二條出資數額和股權配比

  1、根據全體股東的意愿,甲、乙分別認繳的股權數額為50萬元、50萬元,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50%、50%,并按照該比例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冊資本出資將分期繳納,第一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已經繳納);__年__月__日前第二期出資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三條利潤分配

  公司經營產生的利潤每當達到______萬時,甲、乙雙方同意分紅,并按照5:5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四條公司的治理機構

  1、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一人作為執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設監事會,僅設1名監事,任期三年。

  3、公司設經理1名,由___方任命。

  4、公司設2名財務人員:1名會計,由___方任命;1名出納,由乙方任命。

  5、公司實際運營過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實際控制和經營公司);乙方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股份轉讓及追加投資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內,各方不得轉讓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利。

  2、公司在發展過程中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以全體股東同意為準。

  3、公司遇到增資擴股、風險資金引入情況時,各位股東不得與收購者進行私下股權轉讓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對于吸收新股東事項,需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第六條退出機制

  因為公司由甲方實際控制和經營,如果乙方無法了解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有權提出退出。當乙方提出退出時,需要進行清算,以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出資比例為準。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第八條共同承諾所有股東共同承諾:

  1、在公司經營運作期間不參與同業競爭公司的策劃、籌建、經營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商業行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股東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本公司同類性質的公司或業務。

  2、公司對外以章程規定內容為準,但在本協議各股東之間如果本協議與章程約定不一致,則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公司存續期間。

  3、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丙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與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與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與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與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與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與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 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與承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本協議基于《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婧献骰A

  公司名稱及性質:

 、俟久Q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诠咀∷鶠椋篲________;

 、酃镜姆ǘù砣藶椋篲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薇緟f議經過《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第______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注:宋__先生所占%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ǘ﹨⒓踊蛘咄七x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ㄈ┮勒掌渌钟械墓煞莘蓊~行使表決權;

 。ㄋ模⿲镜慕洜I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ㄎ澹┌凑找幎,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ò耍┕窘K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ň牛┓、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ǘ┮榔渌J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ㄈ┏伞⒎ㄒ幰幎ǖ那樾瓮猓坏猛斯;

 。ㄋ模┪唇浐献鞲鞣揭恢峦,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ㄎ澹┎焕寐殑罩闼阶耘灿霉镜馁Y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ǘ┻x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ㄆ撸⿲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ò耍⿲徸h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ň牛⿲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ㄊ⿲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ㄊ唬⿲竞喜ⅰ⒎至、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ㄊ┬薷墓竞贤;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ㄒ唬┰谄渎氊煼秶鷥刃惺箼嗬,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ㄎ澹┎坏门灿霉举Y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ㄆ撸┎坏脤⒐举Y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ò耍┎坏靡怨举Y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ň牛┪唇浌蓶|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止镜慕洜I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ǘ┙M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ㄈ⿺M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ㄋ模⿺M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ㄎ澹┲贫ü镜木唧w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ò耍⿺M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ㄊ┕竞贤蚬蓶|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公司的財務;

 。ǘ⿲Χ、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ㄈ┊敹隆⒖偨浝砗推渌呒壒芾砣藛T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ㄋ模┨嶙h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ǘ┮蚝喜⒒蛘叻至⒍馍;

 。ㄈ┎荒芮鍍數狡趥鶆找婪ㄐ计飘a;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ㄎ澹┢渌鸸静荒艹掷m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ǘ┣謇砉矩敭a、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ㄎ澹┣謇韨鶛唷鶆;

 。┨幚砉厩鍍攤鶆蘸蟮氖S嘭敭a;

 。ㄆ撸┐砉緟⑴c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ㄒ唬┲Ц肚逅阗M用;

 。ǘ┲Ц豆韭毠すべY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ㄋ模┣鍍敼緜鶆;

 。ㄎ澹┌垂蓶|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四、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五、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有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六、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七、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股東合作協議書

  本協議基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婧献骰A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伙經營企業;

 、诠咀∷鶠椋篲________;

 、酃镜姆ǘù砣藶椋篲________;

 、鼙緟f議生效后,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后,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薇緟f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20xx080001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后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戶。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后,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股東合作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合同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同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股東合作協議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名), 本合伙出資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占總投資的 %。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占總投資的 %。

  2、甲乙雙方的出資,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甲乙雙方均承認本合同;

  ②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奂滓译p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贤腹具\營連續三個月虧損狀態時退伙,除非雙方同意;

 、弁嘶镄杼崆癬___月告知對方合伙人并經甲乙雙方同意;

 、芡嘶锖笠酝嘶飼r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菸唇浐匣锶送舛孕型嘶,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該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該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賹ν忾_展業務,訂立合同;

 、趯匣锸聵I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苤Ц逗匣飩鶆;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賲⑴c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蹤z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約定條款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俸匣锲趯脻M;

 、诩滓译p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酆匣锸聵I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萜渌梢幎ǖ那闆r。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谇逅愫笕缬杏啵瑒t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該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該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范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注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注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并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后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過并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注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

  2、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4、公司住所:

  5、公司的法人代表:

  6、公司經營范圍:

  二、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三、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三方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________擔任。主要負責________等一切對外行為,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________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三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七、協議解除或變更

  (一)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協商將公司注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八、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丙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

  2、經營范圍:主要從事 .

  3、注冊資本: 萬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第三條、股東出資方式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15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9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總投資額 20 %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 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公司發起人,而致使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設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號碼、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10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國簽訂。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____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0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傩璩姓J本合同;

 、谛杞浫w合伙人同意;

 、蹐绦泻贤幎ǖ臋嗬x務.

  2.退伙:

 、傩栌姓斃碛煞娇赏嘶;

 、诓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弁嘶镄杼崆癬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菸唇浐匣锶送舛孕型嘶锝o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公司合作股東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甲方:__ 身份證號:

  乙方:__ 身份證號:

  丙方:__ 身份證號:

  丁方:__ 身份證號:

  戊方:__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__年__月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后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__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__天之內退還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至__時間內___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__時間后,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里每月應付工資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概況

  1、公司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____萬元:

  (1)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7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__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規定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利潤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________%)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2)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若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才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________%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的基礎,經營一家鋼材加工廠,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鋼材加工廠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及債務承擔

  1、 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度獎發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新入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必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何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俸匣飬f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诮浫w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偎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诒灰婪ㄐ鏋闊o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鼙蝗嗣穹ㄔ簭娭茍绦性诤匣锲髽I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谝蚬室饣蛑卮筮^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蹐绦泻匣锲髽I事務時有不當行為;

 、芎匣飬f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除名決議應該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貨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一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的利益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到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全體合伙人過半數統一,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再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給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分出資,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年 月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__×年__×月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市就成立“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并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范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范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企業法人股東 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聯系電話: 。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住所地為 ,聯系電話: 。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聯系電話: 。

  第四條 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準登記后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注冊資本。

  第 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后,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公司成立后,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并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托

  全體股東同意指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于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后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2、經營范圍: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___個,分別為: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2、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幣出資。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______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簽字后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_____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___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股權轉讓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1

  一、訂立協議股東名單

  1、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3、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二、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三、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的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轉讓部分股權或借款。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股份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股份利潤是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8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出資及股權轉讓或退股

  1、出資:

  ①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

  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蹐绦袇f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股份可以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拒絕購買該轉讓股份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股東退股。

 、偃艄居杏,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谌艄緹o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廴魏螘r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芤蛞环酵斯蓪е鹿拘再|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七、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 游__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董事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并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沖突時,應本著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八、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準。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十、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以下情況,可終止合伙關系: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叁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合作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方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2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上述三方合伙人就合伙經營西餐廳一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現行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愿誠信的原則就有關于合伙經營一事達成相關協議,并形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1.1,(以工商部門批準的字號為準).

  1.2經營地址: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 入股比例: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后,協議三方需將入股現金一次性交付至合伙經營賬戶中 ,視為入伙完成,任何一方在合伙經營期限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條:三方約定每月 號作為結算時間,在此時間將餐廳經營賬目進行全面核對,結算當月利潤、成本等事項,并形成書面結算單據,人手一份。

  第七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定于。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退伙約定:合同簽訂 年內,除出現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退伙事由之外,原則上不得提出退伙。

  第十條: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共同聘請總經理一名作為西餐廳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義經營人,作為餐廳日常經營的執行者。其權限為:

  1.良好執行完成合伙人下達的決策;

  2.負責西餐廳的日常經營;

  3.對不超過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權;

  4.協調日常經營中餐廳產生的各類糾紛,協調相關部門關系,保障餐廳日常良好運轉;

  5.對餐廳內部一般服務人員(除合伙人直接聘用、委托人員之外;除大廚、財務、采購之外)享有管理、培訓、任免權利;

  6. 不享有對外簽訂標的超過 元或對餐廳經營有影響的合同的權利。

  7.不享有餐廳經營利潤的分配權、支配權及其他任何權利。

  8.不享有其他未經合伙人書面授權的權利。

  第十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

  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合伙人的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范圍:

  3、 注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愿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注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年,自年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于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后,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以甲、乙雙方所占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并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

  承擔責任。

  1、 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系;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后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b)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經四方共同反復商討研究決定,于月成協議,愿意合作開辦一所新的中型中規模的私人民營私立醫院,具體協商如下:

  一、甲方為開辦醫院的領頭開辦人、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負責辦理。如:醫院執業許可證的辦理、城鎮醫保、農村合作醫療等手續的辦理、醫院的籌建。甲方應為醫院大股東,占50%的股份,包括技術股、創辦股、領導股。

  二、乙方、丙方、丁方為協助甲方共同開辦醫院的入股合伙人,其:乙方占 %,丙方占 %的股份,丁方占 %股份。

  三、投資方式:按股份比例制投資,甲方投資元、乙方 %投資元( )、丙方%投資 元( )、丁方%投資 元( )共計投資: 元( )。

  四、醫院實行自負盈虧制。共同承擔所有的風險,共同承擔醫院在醫療過程中所出現的醫療糾紛,責任事故。任何一方沒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責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兩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三方應在共同商討同意下,醫院及時辦理退出手續,投資本金如數退還,不得有任何拖欠,但應提前兩個月提出。

  六、醫院由四方共同協作,盡量做到每人盡職盡責,力所能及,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把醫院搞好,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安全第一為宗旨,把醫院建設好。

  七、四方共同參與,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諒解,有事共商討、虛心接受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取長補短、虛心學習。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工作、營銷工作,以醫院為家,扎根醫院。每人保證做到做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5

  為了規范公司股東行為,使之具有法律約束力,朝著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方向健康發展,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股約定

  1、股東入股組建公司生產經營乳化劑,依據《公司法》和相關法規,以各自投資所占比例承擔和分享投資風險與利益。

  2、股東在公司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無論投資大小,只有職責之分,沒有責任之別。為了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股東之間應互相信任,相互尊重,建言獻策,友好協商,優勢互補。決不因個人性情、好惡、偏見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公司注冊資本200萬,龔麗真實際出資 萬元, 占總投資 %朱友平實際出資 萬元,占總投資 %,張文輝實際出資 萬元,占總投資 %, 為公司法人代表, 為公司監事,龔麗真為公司執行董事。股東實際出資根據實際總投資多少按各自所占比例補充或退還,最后確定以公司證明為股份憑據,也以此為限承擔投資風險。擴大再生產另行協議。

  二、決策管理約定

  1、股東會議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采取過半表決制。公司重大決策由股東會議決定,如擴大再投資、退股、轉讓、重組、解散等。日常經營管理由執行董事招集股東協商決策,采取如下程序:

 。1)股東協商一致作出的重大決策,經執行董事實施,全體股

  東及其公司員工遵照執行,不得延誤;

  (2)日常生產經營決定由執行董事作出,但必須建立在充分的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基礎上,如執行董事的作決定實際上無法執行,股東有異議,此項交由股東會決重新審議決定。

 。3)股東會議決定似無法在實踐證明其正確性,又無新的決定,股東應當重組;

 。4)重組后的股東仍不能保證決策的及時和正確性,則公司解散。

  三、分配約定

  每年年終結算一次,因經營產生的稅后利潤,如無再追加投資要求,股東按入股比例參與分紅自行支配。如經營不善而虧損,虧損部分份按股東入股比例進行補充。補充不成,股東重組或解散。

  四、轉讓與退股約定

  退股或股權轉讓,原則上只能在公司經營兩周年后方可退股,其價格按退股時實際價值計算。股權轉讓只能在內部進行,如向其他人轉讓,要征得其他股東同意,原股東有優先權。退股或股權轉讓最后都須經股東會議決定。

  五、保密約定

  股東負有保密責任。對泄漏乳化劑工藝配方者,一律承擔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費,股東事后另行辦廠生產同樣產品的,,公司保留200萬元的法律追索訴訟權。

  六、解散約定

  公司因主、客觀原因確定無法經營,或雖經營也生存無望時應當解散。解散后的全部資產殘值或虧損部分按股東入股比例分擔,股東享有殘值優先購買權。其他員工次之。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股東協商補充、修改,達成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經股東簽名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名:

  20__年 月 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6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為:

  第二條、公司地址為: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為本,打造建筑業優良品質,。

  第二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準許所占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公司全部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所有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條、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第二條、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條、總經理享有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并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四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

  第五條、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第一條、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為人______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______月,其余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第二條、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一)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二)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所有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第一條、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第二條、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第三條、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一條、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一)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三)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四)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五)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第二條、合作終止后的事項:

  (一)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并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三)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全部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第四條、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丁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 股東協議書樣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丁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 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2023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8

  校園蝸殼網股東合作協議書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其中校園蝸殼網占20%的股份,以下是校園蝸殼網的投資額。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將現金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以及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本公司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2、A 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3、B 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4、C 為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提出高管的罷免案,監督公司日常事務;5、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以內,股東利益分配為兩份:稅后利潤的60%作為擴大經營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4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5年以后,股東利益分配也為兩份:稅后利潤的40%作為次年的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6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其實際利益賠償,情況嚴重著經由董事會研究除名。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競爭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且本合作協議只作為股東分紅比列依據,不作為抵押性質的一些活動。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成立之日5年之內不得退股,5年以后退股,公司股東以2倍贖回。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偨浝肀仨毐WC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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