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精選25篇)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住址:住址:
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在合作期內三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訴訟,乙、丙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系。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剩余股東所有;若繼續合作,則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并續簽協議。
二、出資額、方式和期限
1、出資額: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控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參股方。
合伙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占股權的,為參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資,應于簽訂協議后的五天內(即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則按實際出資計算確定入伙份額。
3、本合伙人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于門面押金及租金、設備、首期貨物的購入及流動資金。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后,個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2、在三方認同所開支的經費扣除后,按純利潤甲方為,乙方,丙方_____分配。
3、在不影響美容院正常業務開展的同時,實行按季度分紅。
四、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為合作的第一負責人,其權限是:
(1)負責對美容院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2)負責美容院合作項目的考察、開發和決策權;
(3)負責對外開展業務,簽訂合同;
(4)負債美容院的采購和銷售工作;
(5)負責統籌財務審判權。
2、乙方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1)參與美容院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2)負責美容院合作項目的決策權;
(3)負責美容院外部關系的維護;
公正當事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
合作社入股合同
甲方: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身份證號
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并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范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于20_年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愿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愿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愿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后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后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4
一、訂立協議股東名單
1、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3、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二、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三、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的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轉讓部分股權或借款。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股份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股份利潤是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8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出資及股權轉讓或退股
1、出資:
①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
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股份可以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拒絕購買該轉讓股份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股東退股。
①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②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③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④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七、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 游__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董事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并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沖突時,應本著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八、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準。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十、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以下情況,可終止合伙關系: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叁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合作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方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最新股東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品友互動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股東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時間:
(2)分紅數額: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四、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
1、公司成立后,協議三方可自由轉讓股權,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經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2公司需要增資擴股的,各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引入外部投資人。
五、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虧損。
六、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7
一、投資人個人信息和投資金額: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貳拾陸萬肆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叁萬貳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玖萬陸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柒萬陸千元整(大寫____)
姓名:____,入股金額:____¥壹拾叁萬貳千元整(大寫____)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著發展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安順貿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年合作期滿后,經協商,三個股東(____,____,____)同意繼續合作時,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1、企業日常資金管理:每月15號進行資金盤點,每月25號進行加油站流動資金結算。
2、企業日常資金支出超過:¥____千元整(大寫____)。必須經過3個股東(____,____,____)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納借支不得超過本月工資,負責后果出納自負。
四、條款的完整性:
三股東(____,____,____)均承認,已閱讀過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于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三股東(____,____,____)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五、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三股東(____,____,____)中一人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兩個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三股東(____,____,____)協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六、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東(____,____,____)協商一致后才可實施,除____,____,____三個股東外,其他股東不得干涉,影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東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8
校園蝸殼網股東合作協議書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身份證:——-----,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其中校園蝸殼網占20%的股份,以下是校園蝸殼網的投資額。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將現金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以及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1本公司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2、A 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3、B 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4、C 為公司監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提出高管的罷免案,監督公司日常事務;5、公司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5年以內,股東利益分配為兩份:稅后利潤的60%作為擴大經營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4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5年以后,股東利益分配也為兩份:稅后利潤的40%作為次年的投資計劃和日常流動資金,60%作為股東年底分紅;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其實際利益賠償,情況嚴重著經由董事會研究除名。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競爭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并且本合作協議只作為股東分紅比列依據,不作為抵押性質的一些活動。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成立之日5年之內不得退股,5年以后退股,公司股東以2倍贖回。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9
股東合作協議書本20xx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______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協議涉及的各方為:
甲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乙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丙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丁方: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工商核準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二條 公司地址為:____________(以工商核準及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三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股東商議決定為準)。
第四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
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一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 萬元整(大寫:____ 整 )。
第二條 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及結構詳細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丁方: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以____方式出資,占總金額的____%。
本次合股出資人民幣現金實際額度為______萬元整,
技術資金股份折合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運作。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一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打造長春地區模具行業優秀企業,為客戶提供優秀產品及優質服務。(股東商議決定)。
第二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商議及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一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準許所占比列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
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信息;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采購、投資,財務、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
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
資,視為同意轉讓。經半數股東同意轉讓出資的部分,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
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 股東會
第一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 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節 總經理、副總經理職務與分工
全體股東同意任命____為公司總經理,任命______為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現金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
標額為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準,才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并上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
(三)擬訂或委派專人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
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并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二節 副總經理權利及義務: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系。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
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 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
總經理薪水為____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為____元/月,
其余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后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后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
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
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
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 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
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
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并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 退股方式
(一)、 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并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
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
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
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
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
資股東。
(三)、退股后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為三年);②全體合作股
東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
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作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總經理為清算人,并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
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
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
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
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為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成立后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
有利于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并協商解決。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執一份 ,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為準手寫涂改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1
干股是指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但其實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應該指假設這個人擁有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應比例分取紅利。美發店干股股東合作協議書,我們來看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舞蹈機構基本狀況:甲方出于對舞蹈機構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鑒于乙方運用其 在教學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為甲方進一步提高公司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對乙方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定義 :
1、干股:指經公司股東同意記載在股東名冊但不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份,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干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后的可分配的凈利潤。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授予乙方總股份 35 %的干股。
三、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時,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甲方校長職位,負責甲方 舞蹈機構的全面工作,勞動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職期間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期限為 年,于年 月日開始,并于 年 月日屆滿;
2、合作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協議約定的干股份額,除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終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權益,造成甲方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裁決。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簽名):
授權人簽字:
時間: 時間: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2
第一章 總則
__、__和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互利共贏,風險共擔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軟件開發及銷售;網站制作;網絡設備銷售及弱電工程施工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3
股東出資協議書范本20xx
甲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丙方(簽章):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4
為了規范公司股東行為,使之具有法律約束力,朝著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方向健康發展,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股約定
1、股東入股組建公司生產經營乳化劑,依據《公司法》和相關法規,以各自投資所占比例承擔和分享投資風險與利益。
2、股東在公司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無論投資大小,只有職責之分,沒有責任之別。為了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股東之間應互相信任,相互尊重,建言獻策,友好協商,優勢互補。決不因個人性情、好惡、偏見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公司注冊資本200萬,龔麗真實際出資 萬元, 占總投資 %朱友平實際出資 萬元,占總投資 %,張文輝實際出資 萬元,占總投資 %, 為公司法人代表, 為公司監事,龔麗真為公司執行董事。股東實際出資根據實際總投資多少按各自所占比例補充或退還,最后確定以公司證明為股份憑據,也以此為限承擔投資風險。擴大再生產另行協議。
二、決策管理約定
1、股東會議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采取過半表決制。公司重大決策由股東會議決定,如擴大再投資、退股、轉讓、重組、解散等。日常經營管理由執行董事招集股東協商決策,采取如下程序:
(1)股東協商一致作出的重大決策,經執行董事實施,全體股
東及其公司員工遵照執行,不得延誤;
(2)日常生產經營決定由執行董事作出,但必須建立在充分的調查研究和聽取意見基礎上,如執行董事的作決定實際上無法執行,股東有異議,此項交由股東會決重新審議決定。
(3)股東會議決定似無法在實踐證明其正確性,又無新的決定,股東應當重組;
(4)重組后的股東仍不能保證決策的及時和正確性,則公司解散。
三、分配約定
每年年終結算一次,因經營產生的稅后利潤,如無再追加投資要求,股東按入股比例參與分紅自行支配。如經營不善而虧損,虧損部分份按股東入股比例進行補充。補充不成,股東重組或解散。
四、轉讓與退股約定
退股或股權轉讓,原則上只能在公司經營兩周年后方可退股,其價格按退股時實際價值計算。股權轉讓只能在內部進行,如向其他人轉讓,要征得其他股東同意,原股東有優先權。退股或股權轉讓最后都須經股東會議決定。
五、保密約定
股東負有保密責任。對泄漏乳化劑工藝配方者,一律承擔2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費,股東事后另行辦廠生產同樣產品的,,公司保留200萬元的法律追索訴訟權。
六、解散約定
公司因主、客觀原因確定無法經營,或雖經營也生存無望時應當解散。解散后的全部資產殘值或虧損部分按股東入股比例分擔,股東享有殘值優先購買權。其他員工次之。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股東協商補充、修改,達成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經股東簽名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名:
20__年 月 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5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____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0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6
股東合作協議書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啟動資金為 元,其中:
1、啟動資金(股權)分配: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3) 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股權)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成立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成立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公司成立時需要繳納的注冊資金(本)屆時根據股權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條例出繳,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成立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甲、乙、丙三方組成,經選舉 為董事長, 為董事,任期均為兩年。
2、聘任 為公司 總經理 ,負責公司整體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聘任 為公司 副總經理 ,具體負責:
負責公司錄音棚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6、重大事項處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由董事會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7、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其他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其他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其他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啟動資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合同簽訂起 年內,股東不得擅自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其他股東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股權轉讓予其他股東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其他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7、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8、 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若一方股東因犯重大錯誤,其他兩方股東一致認為其在公司經營期間不作為,未履行其基本義務,則其他兩方股東有權與其協商以原始價格購回其股份,稀釋其股權。
9、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紹興市人民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 股東協議書樣本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丙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丁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 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復制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8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 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伙人 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
⑤___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資注冊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運營期間努力經營并初步達成預定目標。
丙方是一家規模型生產企業,為有效整合資源。現甲乙雙方的同意丙方出資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經股東各方平等商量,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責任和義務
1. 甲方負責_____新產品研發的指導性方案并參與技術指導,丙方負責______新產品的開發、生產并投入相應配套經費。
2.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___________新產品的獨家銷售代理,負責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3. 丙方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_____________的研發和生產工作。
4.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協助___________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渠道拓展工作。
5. 丙方有義務公開所研發產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價格。
6.丙方獨立開發的產品在公開各種成本后,加收6%-8%的利潤價格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進行供貨(年度銷售超過1萬臺,供貨價格另議)。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各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股東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各方同意,然后重新核定股份結構。
三、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股東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注資、撤資,股權的轉讓
A注資: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股東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撤資: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撤資;如執意撤資,撤資后以撤資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撤資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各方同意,任何出資一方不得退出。
C股權的轉讓:允許股東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時,第三方須經其余股東同意并認可。
3、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出資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其余股東各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股東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各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糾紛的解決
股東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商量,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商量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股東各方職務分配如下
公司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實現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按照合資股份比例進行共同出資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各方共同商量,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各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
_年_月_日
乙方(簽名):
_年_月_日
丙方(簽名):
_年_月_日
公司蓋章確認: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股投資經營_網絡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
“_網絡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
二、經營范圍為_等。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范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
甲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70%,折合公司股份為63%;乙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30%,折合公司股份為27%;丙方以技術出資,折合股份為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四、各方出資方式
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后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資。
五、
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六、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并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協商出任。公司會計由方委派擔任,出納由方委派擔任。
七、
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后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
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并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十、股份轉讓:
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_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持,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叁拾萬元并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
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1
一、股東名單: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 身份證號:
合股的單位名稱為:______
二、總則:
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創業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書:
三、出資比列、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主要職責: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增加投資、發展戰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資的,經股東商議具體金額后,有股東乙方全額出資,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計利息。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為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單一一個股東無需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有全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違反投資協議,或者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有當事人承擔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公司發展及解決問題,需要召開股東會議的,必須全員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每次的股東會議必須有詳細記錄,并形成統一意見后貫徹落實。
3、股東會議少數服從多數,當任何一方利益與公司產生沖突時,個人服從集體。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保密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的則按實際賠償。
3、禁止私自轉讓和退出股權。經股東會商議后,自動退出的在盈利情況下只退本金,不參與分紅,則在虧損情況下,按實際虧損的`比列進行賠償,一月內退本金剩余部分資金。
八、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恒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園林綠化等。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甲方出資額均為90萬元人民幣,分別占公司注冊資本的90%;乙方出資額均為10萬元人民幣,分別占公司注冊資本的10%;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主管決定未來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并負責財務總審批;公司部門的設立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
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及現場第一負責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現場管理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并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
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場總監,負責公司市場拓展,物業管理方案及標書制作,公司文化創建和對外宣傳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并負責公司管理人員與員工的培訓。對主要崗位人員的任免有建議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占60%的比例分紅,乙方占20%的比例分紅,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況外)。每個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3
第一條、總則: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有限公司,根據企業之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簽述合作協議一切具有合法效力。現本著平等互利投資受益,雙方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代表和乙方投資人 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第二條、合作雙方概況及條件:本合同的合作各方為,甲方: ,注冊地址: ,負責人: ,身份證號: ;企業代碼證: ,甲方企業現基礎設施做基礎。
乙方投資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投 元作為合作的基本入股。(公司注冊資金310萬元,投資3.1萬元擁有為1%股權)
第三條、合作目的、范圍和發展規模: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山西__公司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開拓市場,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1)合作范疇目的:以山西__公司為基礎,依托現有裝備、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投入資金 元
(大寫:元整)作為流動資金,為雙方合作基礎,以求盡快實現長遠規劃,第一步,以嚴謹的科學態度面對現實、現狀,以人為本,求賢任能,以汽車銷售為重點,以電子商務和教育培訓為依托,從而積累資本再謀大發展。第二步在資金狀況和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本公司自主研發軟件、硬件、教育科技產品及P2P行業產品。
(2)合作的條件及目標:山西__公司是合作的基礎條件,而企業所有權、現有設備所有權為海林豪杰科技所有,但乙方投資入股只享受企業年終盈利分紅。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一切正常經營管理均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有義務協助管理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有負責監督。雙方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益,獲得利益。而乙方投入資金只能用作于公司基礎建設和生產流動資金。
第四條、合作經營期限和利潤分配:雙方商定合作期限
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有一方提出并經另一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長合作期限。 合作的利益分配為稅后的利潤分配。
(定期投資,保本收益,年分紅欄目表:投資金額1-20萬,投資年限分別為1、2、4年,投資收益分別為12%、15%和20%)舉例: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案,首先是協商或經第三方協調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進行合同仲裁、仲裁失敗后可到各自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可在動作中雙方協商作以補充,而續訂協議同樣具有相同效力。本合同不經公正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2、經營范圍: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___個,分別為: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2、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幣出資。丙方出資______萬元,占注冊資金的___%,全部以______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______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簽字后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_____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___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股權轉讓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雙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篇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為次財年預算投資,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進行利得分紅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五、出資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占出資比例:
出資方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注冊。其中:
_____以_____萬元貨幣出資,占出資額的_______%,另加______%做為技術股份,出資人共持有企業____%股份
七、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作為企業的組建負責人。
八、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九、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十、經營期間任何一方請求退伙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另一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時執行退伙不退資的原則。退伙后,合伙人對退伙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股權認購額度以公司實際注冊資本______萬的比例,即每股______萬元的價格進行認購。
十一、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資方親筆簽字: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