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購房協議書(通用3篇)
怎樣寫購房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 方擬合資向 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房產”),現甲乙丙方就合資購買上述房產事宜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產情況
由 開發,位于 ,合同約定面積 平方米,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 元。
二、出資比例
甲乙雙方按購房總價聯合出資購買該房產,出資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為合理應對當前國家房地產金融政策,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或乙方
為代表與房產出賣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期物業合同等合同、協議
一、出資比例
雙方聯合出資購買房產,出資比例各為50%。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所有權益,并承擔因購買該房產及今后與該房產有關的所有購房款、稅費等一切支出。
二、房款、稅費支付
甲乙雙方均應及時履行與房產轉讓方簽訂的購房協議,以及因受讓房產產生的一切稅費等支付,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1、為了受讓房產能夠及時有序地進行,甲乙雙方推選甲方為事務執行人,代表甲乙雙方履行受讓房產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購房款、稅費及其他活動費用支出,辦理交房手續,辦理產權證書過戶手續等。
2、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房產轉讓方要求,需乙方親自辦理的,乙方應予執行。
3、購房款、稅費等付款到期前,乙方應將其應承擔的部分款項交由甲方對外支付。否則,付款到期后,為確保受讓房產順利進行,甲方可自己出資墊付或對外借款墊付,因此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
三、房地產權屬證書的保管
受讓后的房地產權屬證書暫時由甲方保管。若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按房產共有人人數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保管各自的證書。
四、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
受讓后房產的管理和使用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但房產需要對外出售、出租、出借、典當等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條件下均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的,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產生的律師費等。
六、文書送達
本協議確定的聯系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該房產有關事宜雙方未約定如何處理的,依照我國《物權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怎樣寫購房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中央建設新農村精神,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做到互惠雙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協議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一宗,位于,,四至為:東鄰 南鄰西鄰 北鄰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計 平方米。自愿與乙方聯合建設。
二、聯建的方式:即由甲方提供上述土地使用權,乙方出資進行建設。
三、聯建的收益:甲方提供的上述土地,由乙方進行建設后,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或者房屋間(套平方米),甲方不再參與乙方開發建設。
四、甲方應當自行拆除地上附屬物(包括房屋、樹木等),費用自理。做到交給乙方的土地達到乙方必要的施工條件,即做到“三通一平”。
五、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建設的土地歸甲方合法使用,四鄰無糾紛,產權無任何瑕疵,無抵押,無擔保。若因此致使乙方開發建設受阻,甲方應當出面積極協調解決,因此而給乙方造成停工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施工所建房屋,由乙方設計,乙方組織建設,確保房屋質量。
七、在甲乙雙方合作建設過程中,乙方有權自主銷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
八、在乙方施工建設過程中,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幫助協調周邊關系。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條件予以反悔。若甲方反悔,甲方應當雙倍返還所收乙方的現金,若甲方反悔,甲方所收現金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怎樣寫購房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無償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上城街舊縣衙大堂東側小院排房(三間),無償提供給乙方做生活及管理用房使用。乙方不繳納房租,甲方不支付管理費。
二、使用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舊縣衙進行綜合開發或另有他用時止。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在規定的三十日內無條件退搬(退)出。
三、乙方在使用期內所發生的水費、電費、供熱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住期間,需加強對舊縣衙的安全管理,要確保舊縣衙范圍內建筑物及建筑結構的完整無損,保證舊縣衙范圍內的財物不得丟失、損壞。
五、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做好舊縣衙范圍內的衛生清潔工作,及時清掃大院塵土、積雪,不準將垃圾雜物堆放在大院內。
六、乙方不得隨便擴大使用面積,也無權將舊縣衙范圍內的房屋,轉租他人或供他人借住,不得擅自占用大院內的地方堆放雜物或用做其它。
七、乙方要保證舊縣衙對外日常開放,不得經常關閉大門,同時對進入縣衙參觀人員要進行監管,避免造成損毀房舍門窗等,一經出現此類情況,甲方要追究乙方責任。
八、乙方應做好舊縣衙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別是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九、乙方在使用期內如違反上述職責,一經查實,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房屋,并終止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