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協議書(精選10篇)
過戶協議書 篇1
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車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寧AAY825 廠牌型號:寶來牌FV7162_G 初次入戶時間:20__年7月5日發動機號碼:____車架號碼: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_,):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 說明書/保養手冊□保險單卡發票(交強險、商業險)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100000.00 元)。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100000.00 元)。
四、該車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甲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
五、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過戶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號院(小區) 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使用性質:)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米出賣給乙方;并將該房產相關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三、甲、乙雙方議定,自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將上述房屋價款分 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款。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交 萬元整(小寫:元)給甲方。乙方在拿到甲方房產證和甲方提供過戶相關材料,在辦完房屋所有權證過戶手續后,乙方再交余款。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在交接前對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造成產權不能過戶,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電話費、暖氣費、水電氣費、網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2 日內將
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違約,應在 2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2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八、附加條款:
九、本協議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定日期: 年 月__ _日
過戶協議書 篇3
甲方: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搬離現租用地址,因乙方用電需要,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三相電表過戶給乙方使用,現就此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同意至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將位于__三相電表(用電號為__)轉讓給乙方使用,并協助乙方進行電表過戶,為整個過程提供甲方應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手續。
2、乙方在使用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應保證至協議生效日之前所欠電費已全部繳清。
協議經雙方簽名后同意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簽名或蓋章)
乙方:__(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過戶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簽定《天燃氣過戶協議》,甲方將位于天燃氣設施設備產權戶頭以(¥ 元
)的價格轉讓給乙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款項后辦理天燃氣過戶手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即為生效,生效前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協議生效后,產生的氣費、一切與燃氣有關的費用及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并承擔一切。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月日時分
過戶協議書 篇5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托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代辦過戶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委托代辦以下條件的房屋的過戶手續(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勿填),座落:;樓房為XX室XX廳衛□;平房為間□;簡單裝修;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結構:;朝向:;建筑面積:XX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房屋用途:;房屋權屬: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應保證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所托房屋依法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代辦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五)甲方應保證為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應滿足乙方代辦業務的特別條件要求;
第四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辦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五)收取代辦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六)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的XX房地產權證辦出視為委托事項完成。
費用與傭金
(一)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買賣交易雙方的契稅費)。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代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第七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如約支付代辦費用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
居間人(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
過戶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搬離現租用地址,因乙方用電需要,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三相電表過戶給乙方使用,現就此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同意至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將位于三相電表(用電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并協助乙方進行電表過戶,為整個過程提供甲方應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手續。
2、乙方在使用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甲方應保證至協議生效日之前所欠電費已全部繳清。
協議經雙方簽名后同意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X年XX月XX日
過戶協議書 篇7
甲方:(原電表用戶),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現賣主)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已于X年XX月XX日將寧德市洋中鎮東山村電表轉讓給,自轉讓之日起,所發生的 電費均由乙方負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電表過戶協議如下:
1、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電表過戶,為整個過程提供甲方應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手續。
2、甲方將寧德市洋中鎮東山村三相電表(用電號為)現在過戶給乙方使用。
3、電表過戶后,乙方必須按時足額繳納電費,所發生的費用均與甲方無關。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X月XX日
過戶協議書 篇8
甲方(賣方/唐建勝):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現住址:現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年月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顏色: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行駛證、駕駛證。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1000.00元),此價格包含車輛過戶費用。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1000.00元)。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雙方共同去過戶。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歸還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過戶之前于該車有關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過戶后于該車有關的一切問題由乙方承擔于甲方無任何關系。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過戶協議書 篇9
甲方(賣方/原車主):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聯系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 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 年 月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顏色: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_,):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說明書/保養手冊 保險單卡發票 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貳萬陸千元整(¥26000.00 元),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 注:養路費時間至:08年1月31日 保險時間至:08年10月11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貳萬陸千元整(¥26000.00 元)
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后,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后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
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過戶協議書 篇10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身份證號】:
受托人:(乙方)
資質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過戶代辦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照及房屋過戶所需的相關材料,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過戶代辦服務,協助甲方完成房屋過戶手續。
第二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房屋座落位臵:
(二)房屋結構:XX室XX廳衛廚。
(三)房屋建筑結構:
(四)房屋建筑面積:XX平方米。
(五)房屋用途:住宅。
(六)房屋所有權證號:
(七)土地使用權證號:第三條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房屋產權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時止。第四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XX元,大寫人民幣X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保證依法全面提供房產過戶所需證照、材料,因相關證照、材料失實或違法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服務過程中依法所需交納的各種稅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交納相關費用。
第七條、因房屋產權轉移產生的責任及糾紛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因該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產權轉移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該房屋產權轉移無法完成時,乙方有權解除此協議,已支付的服務費用不予退還,產生的責任及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襄樊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