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意外死亡調解協議書實用參考(通用3篇)
對于意外死亡調解協議書實用參考 篇1
賠償權利人(甲方):___,_,_族,出生于19__年__月__日,住____村四組。系___之妻。
__:_,_族,出生于19__年_月__日,住___村四組,系___長女。
___:_,_族,出生于19__年_月__日,住____村四組,系___次女。
賠償義務人(乙方):____有限責任公司。 負責人:__,系該公司總經理
20__年_月__日晚__時左右,___在___有限責任公司(___一號礦)井下作業中不幸遇難。事故發生后,賠償權利人與賠償義務人間本著公平、合理、自愿、合法的原則,就死亡賠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死亡賠償金、親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及該死亡糾紛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合計63萬元(大寫:陸拾叁萬元整)。
二、甲方在簽訂該協議后于當日先行支付53萬元整,剩余10萬元在___安葬入土后當日即行支付。(該10萬元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先行交付給___村主任___保管,___明入土后由___轉帳到___帳戶上)。
三、協議約定是雙方在清醒意識下真實意思表示,協議簽訂開始履行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及任何組織和個人提出其他任何請求和主張,自愿放棄協議以外的其他一切補償請求。
四、甲方一致同意所有賠償款采取銀行轉賬支付,由乙方存入到___的農村商業銀行賬戶中。
五、乙方只負責履行賠償款的支付,甲方權利人之間的分配和繼承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六、該協議一式5份,賠償權利人、賠償義務人各持一份,巡檢鎮人民政府存檔一份。
七、該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賠償權利人(甲方): 賠償義務人(乙方):
協議簽訂見證人:
協議簽訂時間:20__年8月17日
對于意外死亡調解協議書實用參考 篇2
甲方:
乙方: ,系死者___之妻; ,系死者___之父;,系死者___之母。現乙方受死者供養的全體家屬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包括承認,放棄,變更,調解與和解)處理___意外死亡的相關善后事宜。【注:死者:___(曾用名:__)身份證號:。】
為妥善處理___意外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愿意一次性賠償死者喪葬費,死亡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家屬精神損失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1710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柒萬壹仟圓整。雙方協商期間(截止本協議簽定之日),死者親屬的住宿費用、餐飲費用甲方愿意全部承擔,尸體在醫院停放產生費用按實際支出由甲方承擔,并由甲方支付死者尸體運輸(從新鄉至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地)所產生的運費。
二、甲方履行付款義務后,此事的處理既告終結,甲方不再因此事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乙方就此事保證死者的供養親屬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___意外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三、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且本協議的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見證人,見證律師各持一份,經雙方當事人,見證人,見證律師簽字并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見證人:
見證律師:
年 月 日
意外死亡調解協議書2
甲方:__(肇事者),委托代理人:__乙方:__(受害方),委托代理人:__年__月__日__時左右,甲方駕駛__號__車,在__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__不幸死亡。現甲方和死者的所有近親屬(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搶救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老人贍養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賠償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圓整(__元整)。
二、死者__的尸體由其家屬自行安葬。
三、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所有近親屬后,由乙方所有近親屬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向甲方出具收據,并保證放棄對甲方在本次事故中所有的追償權。本協議簽署后,本次事故為一次性全部處理終結,甲乙雙方永不糾纏。
五、根據甲方的真誠表示,乙方考慮到甲方之違法行為系過失所致,主觀惡意小,社會危害輕,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本著治病救人的精神,乙方對甲方的行為給予諒解,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并希望司法機關或相關部門對甲方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決不反悔。
七、本協議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和按指印后生效。
甲方:__乙方:__見證方: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對于意外死亡調解協議書實用參考 篇3
調解離婚協議書
調解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調解人(立約人):張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立約人):李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________公司職工,住________。
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在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律師主持下,就雙方離婚糾紛,達成協議如下:
一、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均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二、被調解人張________、李________的女兒張________由李________撫養,張________每月給付女兒張小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共計________元,到張__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三、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單元________室住房的使用權及所有權,均歸李________所有。由李________支付張________住房補償費一萬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電器、家具等用品,歸李________所有。
六、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前,張________、李________各自所負的債務,由各自負責償還。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張________、李________各持一份,交________人民一份,________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