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秈稻銷售合同(精選3篇)
晚秈稻銷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噸晚秈稻銷售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糧食品種、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乙方就倉看大樣確認后簽訂合同。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散裝。
第四條 數量計算方法:數量以甲方地磅檢斤過磅為準,并作為結算依據。
第五條 交貨方式、倉號及時間:乙方在甲方號倉庫提貨。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合同價格為倉口汽車板價。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總價為________元。分批付款,款到發貨。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 件:合同簽定后,無論市場價格變化如何,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遇雨順延。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晚秈稻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就_________雜志的銷售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應保證_________雜志的編輯印刷質量,并于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貨或按乙方指定地發貨。
二、乙方須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銷售訂單,報告所須數量,并按訂單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預付款,(提)發貨前_________日以(現金、銀行轉帳、郵匯)方式支付余款,甲方在乙方款到當日即發貨。對未按協議規定交納余款或逾期不提貨的,甲方有權不交發貨,同時預付款不予退還。
三、甲方按每本雜志_________元人民幣批發給乙方。
四、_________雜志每期定價_________元人民幣整,乙方不得擅自提高銷售價格,也不得對雜志的內容、包裝、封面、印張等進行改變。
五、乙方須向甲方提供雜志銷售的網點的名單,以便甲方掌握市場信息。
六、為降低乙方投資風險,乙方可以對未銷售完的雜志進行調換或差額退款,具體辦法為:
1、從第一次進貨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按比例換貨,具體比例為:第一個月換貨比例為100%,第二個月換貨比例為50%,第三個月換貨比例為25%。中顧法律網太原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2、從第一次進貨之日起第四月到第十二月止,甲方可以對未銷售完的雜志進行差額退款回收,回收價格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本。
3、凡要求調換或差額退款的雜志必須完整無缺,無污無損。
4、要求調換和差額退款的雜志必須是前一個月以內的,逾期不予調換。
5、調換或差額推款須由乙方填報申請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即辦理。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晚秈稻銷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買方)
乙方:________(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設備內容
1、設備名稱:“閃電手”設備(包含“閃電手”機器、讀卡器、卡)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____(¥____元整)。
三、交貨期、交貨方式及注意事項
1、交貨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貨方式:
①成都市五城區范圍內,乙方可根據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送貨上門,所產生的路途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②郊縣及其他地區,甲方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收貨地址,乙方快遞送貨,所產生的快遞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注意事項:甲方購買乙方設備數量超過五臺(含五臺)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貨款支付
簽訂銷售合同后,甲方須支付乙方總金額的50%,共計____元(大寫:____元整);甲方收到乙方“閃電手”設備,驗收無誤后,甲方須在當日內一次性結清剩下的`所有費用,共計____元(大寫:____元整)。
五、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乙方提供“閃電手”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至交貨驗收結束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閃電手”設備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在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人為因素造成“閃電手”設備出現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擔設備維修費用及貨物運輸來回路途費。
六、調試和驗收
1、乙方交貨前應對“閃電手”設備作出全面檢查。乙方須填寫完整的出庫,加蓋公章,由甲方簽字確認。此出庫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的重要依據,應隨“閃電手”設備交甲方自行保管。
2、成都市五城區范圍內乙方將按照甲方指定地點上門提供“閃電手”設備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3、郊縣及其他地區乙方將通過遠程方式,指導甲方進行“閃電手”設備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七、違約責任
1、如甲、乙雙方已簽訂“閃電手”設備銷售合同,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閃電手”設備的,乙方將不退還甲方所支付的50%的預付款。
2、驗收無誤后,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時間結清尾款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時付款逾期超十個工作日,經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收回所有“閃電手”設備,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逾期交付“閃電手”設備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代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九、訴訟
1、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和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報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執行。
3、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