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零售銷售合同范本(精選3篇)
門窗零售銷售合同范本 篇1
采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依照相關事宜就本項產品采購(定做)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地點:____________
二、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規格、生產廠家(鋁合金、鋼化玻璃)數量、產品顏色(見附表)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貨(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本產品依據GB(國標)或企業標準(行業標準)驗收,其質量要求:達到企業標準.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按合同附表規定的條件供貨。若乙方提供產品不符合附表的規定,乙方可依合同規定換貨,直至達到符合合同的規定,但若甲、乙雙方就此事有其他的協商結果,優先按此協商結果辦理。
2、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主體一年,五金件及門一年內為保修期。在保修期內,非因不可抗力和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皆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五、貨物運輸和安裝:
1、貨物運輸乙方負責運抵甲方施工現場。若因甲方施工現場準備不充分或卸運、搬運充分必要條件欠缺導致搬運延誤或組裝完成延誤,免除乙方相應責任,因此而造成的運費、人工等費用由甲方支付。若延誤超過十天,甲方應將相應貨款全額一次支付給乙方。
2、安裝完畢后,若非因乙方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貨物需要多次拆卸、安裝,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安裝完畢,但免除乙方相應責任,因此造成的運費、人工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責任:
1、自甲方收到貨物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貨物符合供貨合同要求。甲方提出異議經乙方確認的,乙方應解決甲方提出的異議。但甲方應負責付清無異議部分之貨款給乙方。
2、有施工完畢的、已經清潔的安裝現場。
3、通知乙方進場安裝。
4、保管貨物不致損壞。
5、甲方應有負責人或指定代理人于組裝及驗收期間到場協助(如:照明、臨時用電、門禁。若甲方未準備完善現場或保管的貨物損壞,由此造成的安裝延誤責任及損失應由甲方承擔。若在此期限內沒有通知到乙方進場安裝,則視同全部貨物安裝完畢。
6、貨物安裝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不提出異議,則視為驗收合格;在此期間內甲方提出異議,經乙方確認的,乙方應解決甲方提出的異議,但甲方應負責付清無異議部分之貨款給乙方。
七、不可抗拒因素:
1、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延遲發貨、延遲安裝,免除乙方相應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到甲方。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方未能準備完善安裝場地,免除甲方相應責任、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到乙方。
八、加工周期:
1:在甲方工地允許施工的情況下,甲方工人到達現場,若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應適當補貼乙方工人的開支。
2、從乙方收到甲方的首付款后及時發貨,預定工期為:天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地可以施工的情況下)
3、甲方指定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九、工程造價、結算方式及期限:
1、工程總面積平米左右,工程總造價________元左右,(大寫)________(注:面積以施工實際測量為準!)
2、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預付工程總款30%,即________元
3、鋁型材框架安裝完畢,下訂玻璃前甲方支付乙方到工程總款的30%,即再付________元;
4、玻璃運到現場,安裝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30%,即____元;
5隔斷安裝完畢后甲方及時驗收達到標準后當時付清余款10%,(或三個工作日內),即再付;
十、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當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可協商或申請行業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爭取以下任意一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方式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
同條款有沖突時,按補充協議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門窗零售銷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
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門窗零售銷售合同范本 篇3
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本部”)與_________(以下稱“加盟店”)本著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_________公司為標志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_________公司商標和服務標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標簽、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征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并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_________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為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為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_________公司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_________公司店鋪”:_________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標”:指稱為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_________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_________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_________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_________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鋪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的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_________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損害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_________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職工傳授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授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_________處。
2.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鋪。
3.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為,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_________公司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可以自己或讓第三者在同一區域經營加盟店。
4.第二款對位于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的加盟店不適用。
第八條 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在第七條第2款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稱追加建店)時,除以第七條第1款的店鋪為對象的本合同外,還必須與總部另簽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是總部不承認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許連鎖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許連鎖合同規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 _________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_________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_________公司商標為_________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 經營指導及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