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精選8篇)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超市城東市場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超市文昌路店,豬肉的供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銷售的豬肉,由乙方一家專供。
二、乙方每日必須按甲方的定單量供貨,乙方每日所供豬肉超出訂單量50斤,甲方有權拒收超出部分,如乙方每日所供豬肉低于訂單量50斤,甲方有權處罰乙方200元每天。
三、乙方所供豬肉,每頭豬只能有一副下水,如乙方亂搭亂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乙方所供豬肉出現半邊豬肉時,第一天不搭下水,第二天搭整頭豬的下水,但第一天的豬和第二天的豬,大小應該相差50斤之內。
四、乙方所供豬肉中豬肺不按重量計價,按每頭豬肺10元計價,如豬肉供貨價格跌到9.5元每斤以下,則豬肺按8元每頭計價。
五、乙方必須保證所供豬肉的質量,不能出現病豬肉、注水肉、母豬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問題。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必須提供豬肉檢驗檢疫證明,符合職能部門的要求。如因檢驗檢疫證明不合格,造成相關職能部門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供豬肉價格漲跌,根據市場行情而定,由甲乙雙方口頭商定價格,但乙方供價不得高于臨武其它供貨渠道價格。如遇豬肉市場價格回落,乙方須第三天及時降價。否則甲方按市場價格的5倍扣除差價。如豬肉市場價格上升,乙方需提前三天與甲方商討漲價事宜,經甲方同意后,方能漲價。
八、乙方不能與____________________城東市場店,豬肉供應商合伙、聯營等,如發現有以上現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貨款和押金。
九、乙方供貨前需繳納20xx年xx元押金。如乙方違反以上協議,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貨款和押金,并取消合作。
十、甲方每天下午給乙方核帳,第二天結前一天的貨款,如有特殊情況可延緩。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即日起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購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生豬屠宰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證件副本,所供貨品必須保證質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2、甲方所提供的豬肉必須絕對保證質量,由屠宰場定點屠宰的豬肉,通過執法部門檢驗合格的豬肉,杜絕病豬肉、災豬肉、注水豬肉等。如在分割時發現有針頭、有蟲或大面積內傷的豬肉,乙方有權退貨給甲方,造成顧客投訴或嚴重后果,損壞乙方聲譽則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一切損失。
3、供應豬肉及分割產品時,向乙方提供各種動物產品檢疫的證書,貨物要新鮮、無異味、無變質。
4、甲方根據市場情況,與乙方協商并確定對乙方所供貨物價格。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脫銷、質量問題等。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索取甲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2、有權索取甲方商品質量的相關證明,對每批豬肉進行驗收,查驗數量、肉身印花與票證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交貨地點的法定檢疫機構鑒定。
3、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價款。
三、結算方式:
現金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生豬肉不符合第一項第三條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發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情況下,甲方應立即向乙方補足;質量問題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質量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延遲交貨或延遲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延遲部分貨款付違約金。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結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出現糾紛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合同期滿后,本著合作優先的前提考慮繼續合作。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3
甲方(市場主辦單位):
乙方(定點屠宰企業):
第二條 甲方保證市場內照明齊全,負責維護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絕欺行霸市,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三條乙方必須保證其供貨的豬肉質量,水分含量符合國家及XX市的有關規定,不得銷售注水肉,病死豬肉及種豬肉,不得提供未經國家法定檢疫部門檢疫的豬肉。
第四條甲方有權對市場內銷售的乙方供貨的豬肉抽樣送檢,如經甲方送檢,有關部門抽檢,乙方供貨的豬肉不符合國家或XX市的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甲方或有關部門檢查市場內豬肉攤位發現不合格豬肉且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相應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雙方應依法經營,并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為確保生豬肉入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生豬肉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
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商品發貨單為準,且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標準 《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條 結算方式:
□即時結清,□定期結算,每 天按商品發貨單支付價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收取價款。
2.向乙方提供證明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證明,包括□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定點屠宰單位證明□ 。
3.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生豬肉,并按規定提供其畜禽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禁用藥物檢測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銷售憑證)。
4.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向乙方供貨,確保肉身印花與票證相符。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索取甲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2.有權索取甲方商品質量的相關證明,對每批生豬肉進行驗收,查驗數量、肉身印花與票證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交貨地點的法定檢疫機構鑒定。
3.應具備經營生豬肉的資格和條件,建立健全肉品銷售衛生管理等制度,保證生豬肉質量安全。
4.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價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南溪區馬家鄉初級中學校二樓會議室
為防止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流入學校食堂,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進貨采購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購衛生質量,確保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安全高效運行,按照區政府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相關文件精神,馬家鄉初級中學校食堂所需肉類統一由乙方供應。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無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屠宰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每批肉類動檢合格證等相關證件)。
2、乙方先試供10天,即試供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供期內主要考核乙方的實際供貨能力、供貨質量等。試供期滿,如各方面均能達到甲方及食堂生產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購;如不能達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購。
3、正式供期為試供合格后起至 年 月 日,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當天采購數量甲方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所提供的肉類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到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并提供相關票據。如發現衛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
貨,乙方應做到及時調換,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譽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6、乙方提供的肉類應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是區統一定點屠宰。
(2)必須經區動檢部門檢驗合格并蓋章。
(3)肉類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變化,供應方須提前告知學校,如價格上漲,需經甲方確認后調整。
(4)乙方供給甲方的每批鮮豬肉均應提供檢疫證明。
7、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所供豬肉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學校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并負相應法律責任。
(2)乙方如不誠信經營,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供貨權,另行定點采購。
8、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即乙方于當月供貨,滿一個月后開出正式發票到甲方報帳結算。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間,未盡事誼,協商解決,合同事項和條款繼續履行。
(2)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區營養辦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6
供貨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豬肉類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由甲方經正規屠宰的生鮮豬肉及其附屬產品。
二、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1、見每批貨物發貨單。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價格的調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原則上以每 柒 天為一個價格變動周期。
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
四、履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交貨時間及運輸:
六、結算方式:
七、貨物驗收: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衛生許可證、屠宰資質等證件及每批貨物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票據文件。乙方應對每批貨物進行驗收,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抽樣封存后在 叁 日內進行進一步檢驗,檢疫單位為: 長沙縣畜牧局 。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貳小時或乙方遲延貳日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 100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叁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來自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屠宰企業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貨物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 叁 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
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其他違約:
九、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長沙縣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
供貨方(簽章): 購買方(簽章):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7
甲方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地址:
聯系電話: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品采購行為,確保食品采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采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豬肉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如有變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貨價格
1、乙方所供豬肉價格根據市場價格分浮動情況,在上漲或下降一月內,可作相應的提高或降低,但不得高其他學校豬肉供應價格和市場價格。
2、價格需要變動時。甲、乙雙方方應于前一周報價。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豬肉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報告,不得給食堂提供質量差,不合格的產品。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豬肉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供豬肉,甲、乙雙方過枰,凈重數量誤差上限不得超過5%。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每次供肉斤。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送至學校食堂并作相應的處理(剔骨、解肉等)。
3、供貨驗收:
(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5‰視為正常誤差)
(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3)甲方驗收后,乙方必須在進貨清單上簽字并留下電話號碼。
五、貨款結算支付
乙方供貨送交甲方食堂,經驗貨人對數量與質量進行驗收后,按次進行現金結算。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豬肉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鑒定原因屬實后,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 年 月 日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豬肉銷售簡單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南溪區馬家鄉初級中學校二樓會議室
為防止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流入學校食堂,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原料進貨采購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購衛生質量,確保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安全高效運行,按照區政府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相關文件精神,馬家鄉初級中學校食堂所需肉類統一由乙方供應。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無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屠宰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每批肉類動檢合格證等相關證件)。
2、乙方先試供10天,即試供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供期內主要考核乙方的實際供貨能力、供貨質量等。試供期滿,如各方面均能達到甲方及食堂生產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購;如不能達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購。
3、正式供期為試供合格后起至 年 月 日,采購量視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4、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上門,當天采購數量甲方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所提供的肉類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到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并提供相關票據。如發現衛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
貨,乙方應做到及時調換,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譽損失,乙方負擔全部責任。
6、乙方提供的肉類應符合下列要求:
(1)必須是區統一定點屠宰。
(2)必須經區動檢部門檢驗合格并蓋章。
(3)肉類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變化,供應方須提前告知學校,如價格上漲,需經甲方確認后調整。
(4)乙方供給甲方的每批鮮豬肉均應提供檢疫證明。
7、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所供豬肉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所在學校學生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時,除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并負相應法律責任。
(2)乙方如不誠信經營,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供貨權,另行定點采購。
8、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為月結,即一月結算一次。即乙方于當月供貨,滿一個月后開出正式發票到甲方報帳結算。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間,未盡事誼,協商解決,合同事項和條款繼續履行。
(2)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區營養辦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從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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