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銷售居間協議(精選3篇)
房產銷售居間協議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就房地產交易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及交易要求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____座落(區位)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廳______衛_____________陽臺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套內面積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權租約號______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委托單價_____________委托總價_____________計價方式□按建筑面積□按套內建筑面積□按使用面積
房產銷售居間協議 篇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 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 該房屋位于______市;
1.3 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后,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的__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后,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后,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傭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傭金。
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支付相應的傭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后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2.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傭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全部傭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傭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房產銷售居間協議 篇3
產品供貨方(甲方):
居間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產品銷售居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產品尋找合適的買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買家訂立產品買賣協議,實現甲方產品的銷售,并獲得按照甲方產品報價清單為依據計算的收益。
甲方產品報價清單另行提供,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產品的規格、質量狀況描述: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協議期滿,若甲方與原乙方介紹達成協議的產品買家繼續供貨,本協議期限順延。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為乙方提供產品相關的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否則,因此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為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3、不得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私下達成協議及進行交易。
4、在與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進行接洽前向乙方確認乙方提供的'第三方買家客戶名單。
5、甲方必須保障乙方的權益,當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進入緊密的洽談,合作階段期間,甲方應優先給予乙方介紹的買家機會,或在同等條件下與乙方介紹的買家先行達成銷售協議。
6、按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所簽訂的協議,按時如約供貨。
7、甲方應自行取得買家指定的收貨人名字、身份證復印件及簽名,作為買家的收貨人簽收依據。
8、按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所簽訂的協議,按照乙方要求全額開具產品銷售發票給產品買家。
9、若甲方違反與買家之間的銷售協議,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責任。
第四條:乙方義務
1、為甲方產品銷售提供居間服務,并促成甲方與買家的買賣協議成立。
2、在乙方根據甲方與買家簽訂的協議收取貨款后,按照甲乙雙方約定向甲方支付貨款。
第五條:委托事項完成
委托事項完成是指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第三方就產品銷售簽訂買賣協議。
第六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以其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報價清單價格為產品的銷售底價(另附產品報價單給乙方)。
2、乙方的報酬為:甲方與買家簽訂的產品買賣協議約定價格計算的貨款總額與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報價清單計算的產品價格總額之間的差額。
3、甲方同意,甲方與買家簽訂的產品買賣協議貨款,可由產品買家先行向乙方進行支付。乙方根據本協議先行扣除乙方報酬,剩余部分(即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報價清單匯總的貨款總額)由乙方劃付至甲方賬戶或提供現金。
甲方賬戶:開戶行及其地址:
開戶名:
帳號:
4、乙方報酬按單結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私下成交的,仍需應按照本協議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2、乙方收取買家貨款后,超過30個工作日不支付貨款的,按日萬分之一點五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可提交 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