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銷售合同(通用13篇)
石材銷售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標準執行。
二、貨物驗收:貨到現場3天內,需乙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方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2
石材銷售熱門合同范本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一、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方式:
1.?天然花崗巖按國家頒布的C204-和GB18601-標準執行;天然大理石按C202-和C79-標準執行。
2.?需方所購石材為工程規格板或異型的,需方必須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布局圖,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圖而產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擔。供、需雙方按雙方確認的尺寸或圖紙加工和驗收,需方在供方出庫單上簽字即視為對質量認可。如規格板或異型與確認的圖紙的形狀、尺寸有變更的,價格可另議。
3.?每次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貨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裝,由供方負擔。
2.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包裝費用。
四、貨物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定金到帳,自規格尺寸、圖紙確認后供方收到訂金后7天內供500?O?到工地,20天內供貨完畢。
2.?交貨地點:____市____區天澤路新_________
五、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付總貨款之?15?%計?146250.00?元(作為定金),每次貨到工地后3天內需方應組織驗收并付至總貨款的95%給供方,剩余貨款待供貨完畢并且貨物驗收合格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____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排版圖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逾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____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排版圖而造成色差等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3.中途無故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自提產品如未按期提貨,超過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違約金。
5.實行送貨或代運的貨物無故拒絕驗收卸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 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JC/T204-___和GB/T18601-___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JC/T202-___和JC/T79-___標準執行。
2. 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方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需X):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 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C204-和GB18601-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C202-和C79-標準執行。
2. 貨到現場3天內,需X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X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X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需X向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按需X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X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____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如未按需X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
____日仍未能付款的,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X未按規定向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X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 _ 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_ 標準執行。
2.貨到現場_ 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二、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 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 %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方支付_ %的貨款,貨到第_ 個月付至_ %,工程完工后_ 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_ ‰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_ ‰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 %的違約金。
五、不可抗力:
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
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解決辦法:
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為甲方裝璜工程需求供應石材簽訂以下條款:
二、供貨時間: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完畢。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基礎:板
材質量同國標,線條流暢,磨邊部分光澤度接近或同板面,石材系天然產物,色彩及花紋難絕一致,但須基本一致。
四、交貨地點、方式:
送貨到 ,甲方負責卸車和運費。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按第三款要求驗收,貨到現場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清點并簽字,以此為結算依據。如有異議及時提出,以便糾正,確保工程優良,
七、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付訂金 萬元,定金在最后的貨款中扣除。開始供貨,按實到工地數量總金額付90%。(如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造成工程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負)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九、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貨款必須采用現金,或轉賬支付。
3、供方不承擔稅金。
4、板材厚度誤差正負2mm。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 _ 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_ 標準執行。
2.貨到現場_ 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 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 %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方支付_ %的貨款,貨到第_ 個月付至_ %,工程完工后_ 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_ ‰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_ ‰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 %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
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稱: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 花崗巖類按國家頒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標準執行。
2. 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筑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后需方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
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9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石材 系列標準。
三、交貨方法、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
2、運輸方式:
3、裝卸責任及費用: 裝貨的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卸貨的責任及費用由需方承擔
4、產品使用項目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后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于上述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為,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項目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對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并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供 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 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一、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方式:
1. 天然花崗巖按國家頒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標準執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標準執行。
2. 需方所購石材為工程規格板或異型的,需方必須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布局圖,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圖而產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擔。供、需雙方按雙方確認的尺寸或圖紙加工和驗收,需方在供方出庫單上簽字即視為對質量認可。如規格板或異型與確認的圖紙的形狀、尺寸有變更的,價格可另議。
3. 每次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貨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裝,由供方負擔。
2.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包裝費用。
四、貨物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定金到帳,自規格尺寸、圖紙確認后供方收到訂金后7天內供500㎡ 到工地,20天內供貨完畢。
2. 交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新恒基大廈
五、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付總貨款之 15 %計 ¥146250.00 元(作為定金),每次貨到工地后3天內需方應組織驗收并付至總貨款的95%給供方,剩余貨款待供貨完畢并且貨物驗收合格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排版圖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逾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排版圖而造成色差等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3.中途無故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自提產品如未按期提貨,超過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違約金。
5.實行送貨或代運的貨物無故拒絕驗收卸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 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為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石材系列標準。
三、交貨方法、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
2、運輸方式:
3、裝卸責任及費用:裝貨的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卸貨的責任及費用由需方承擔
4、產品使用項目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后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于上述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如有挪用行為,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項目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
對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并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石材銷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銷售甲方石材產品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獨立銷售甲方生產的全系列石材產品,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單價(見產品銷售單價表)給乙方銷售,乙方在該單價基礎上可自行決定銷售價格,銷售差額部份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在收到貨款后三天內將該部份利潤支付給乙方,如客戶采用分期付款的,則甲方在收到每筆貨款后按該貨款利潤比例支付給乙方。
2、 乙方因開拓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該費用。
3、 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甲方應予以配合。
4、 乙方可以自行聘請其他人員對外銷售,均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宣傳及銷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 甲方應保證產品質量符合以下標準:石英含量達到93%以上,同一批貨之間的色差誤差不明顯,一級產品(達到以上兩個標準且不存在人工修復的石英石板)與二級產品(不能達到一級產品標準的其他產品)不得混在一起銷售。因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退貨等損失由甲方負責,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6、 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客戶承諾最長付款期為__天,超過該期限應經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內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積極配合,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簽訂超過本條約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 乙方開拓的客戶資源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客戶自行簽訂合同銷售產品,否則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
8、
9、 產品銷售單價見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雙方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一、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方式:
1.天然花崗巖按國家頒布的/204-20和/18601-20標準執行;天然大理石按/202-20和/79-20標準執行。
2.需方所購石材為工程規格板或異型的,需方必須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布局圖,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圖而產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擔。
供、需雙方按雙方確認的尺寸或圖紙加工和驗收,需方在供方出庫單上簽字即視為對質量認可。
如規格板或異型與確認的圖紙的形狀、尺寸有變更的,價格可另議。
3.每次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貨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裝,由供方負擔。
2.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包裝費用。
四、貨物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定金到帳,自規格尺寸、圖紙確認后供方收到訂金后7天內供500㎡到工地,20天內供貨完畢。
2.交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新恒基大廈
五、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付總貨款之15%計¥146250.00元(作為定金),每次貨到工地后3天內需方應組織驗收并付至總貨款的95%給供方,剩余貨款待供貨完畢并且貨物驗收合格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排版圖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逾期交貨處理。
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并承擔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排版圖而造成色差等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3.中途無故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自提產品如未按期提貨,超過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違約金。
5.實行送貨或代運的貨物無故拒絕驗收卸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后,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
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打印文本,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