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機樣機存放銷售協議(精選3篇)
挖掘機樣機存放銷售協議 篇1
為促進產品銷售,縮短銷售周轉時間,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恒特重工用于銷售的系列挖掘機樣機存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l、甲方依據乙方區域銷售任務情況在乙方存放系列挖掘機,作為本地區銷售樣機使用。乙方按50000元臺(大寫:伍萬元臺)支付樣機保證金后甲方發放樣機。
2、乙方根據區域市場銷售情況限量選定樣機,填寫《樣機發放申請表》,向甲方提出樣機發放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后發放樣機。
3、甲方對樣機擁有所有權,并且有權隨時調撥。甲方調撥樣機后,乙方認為有必要補充新的樣機時,可以申請補充樣機。
4、乙方負責樣機的接收工作,并按甲方要求驗收及辦理接機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樣機后3天內必須將《樣機接收確認記錄表》填寫好傳真至甲方市場部。
5、乙方可享受6個月的免費樣機展示時間,超過6個月未能銷售的樣機可以返回甲方,往返運費由乙方承擔,或由乙方按中環價買斷。逾期乙方按月利率承擔資金占用利息。
6、樣機存放期內,乙方負責樣機的完好,定期對進行維護和防銹運轉。因乙方保管原因造成甲方樣機損壞的,樣機修復費用由乙方負擔。每月28日前乙方必須將所有樣機的狀況填寫《____月份樣機狀況報告》報給乙方。
7、乙方一旦有銷售信息,必須優先考慮樣機銷售,如由于乙方原因延誤樣機的及時銷售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8、除了給客戶介紹產品性能和進行防銹運轉之外,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為理由使用挖掘機,并且不能進行挖土作業(必要時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
9、乙方對樣機有防火、防盜、防水的責任,如果發現隱患,應及時通報甲方,以便及時排除。
10、乙方移動樣機(含銷售移動)必須填寫《樣機移動申請表》報甲方批準,在沒有接到甲方書面的《調車公函》時,任何個人及單位均不準移動所停放的挖掘機(含銷售移動),否則,將取消其以后的樣機存放資格。同時,乙方須賠償被侵權挖掘機的價值。對甲方造成嚴重后果者,甲方保留對乙方及相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則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1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3、本協議及協議附件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如雙方合作良好,可在本協議到期后續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挖掘機樣機存放銷售協議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臺):
租賃金額:
二、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
三、甲方的基本責任
1、甲乙雙方在乙方施工現場交接設備,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設備。
2、乙方提供機手、提供食宿,工資由乙方支付。
四、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有變動,雙方另行協商。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包月計算,每月 元,因天氣造成停工,每月最低租金不低于 元作每月滿30天以現金方式結算(3天),月底結賬一次付清。甲方機械每月工作日保證在30天(3天)。
3、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費用。
4、設備維修保養:甲方機手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保養費用甲方自行解決。
5、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維修時累計
24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部分以每天760計算扣除。甲方機械在進入乙方工地后,在機械正常情況下,乙方保證不了生產運轉,乙方照付給甲方機械租金。
6、雙方合作期間不得無故中途終止協議,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另行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挖掘機樣機存放銷售協議 篇3
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配件品種:(見清單)
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商品質量:符合國標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打包。
第一條、運輸方式及交貨方式: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倉庫,運費由供方承擔,供方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數量保證貨源供應。
商品檢驗條款:供方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國標化檢驗方法為準,允許卸貨視為合格。
第二條、結算條款:簽訂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款。
第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此合同價格為現行價格,以后價格隨市場變化而變化。價格調整時,供方要以書面的形式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購貨應提前1—2天通知供方。
3、需方入賬,需以供方正規收款收據為準。
第四條、違約以及解決爭議條款:本合同一經訂立,雙方應當認真履行,如果發生糾紛,雙方應當首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立的,應提交
第五條、變更或修改合同方法:有關本合同任何變更、修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變更、修改之處加蓋公章,否則視為無效。
第六條、如果對合同有異議,應收到后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需方已同意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回簽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經辦人:(簽名)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