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包裝商品協議(精選3篇)
銷售包裝商品協議 篇1
甲方(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產品名稱、等級、產地、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產品名稱及型號品牌單位數量含稅單價
(單位:元)含稅總價
(單位:元)
總價:人民幣(¥ 00.00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要求
貨物應裝于堅固的木箱內或紙箱內,并適用于長距離的空運,防潮,防震。如果由于不適當的包裝而導致的貨物損壞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賣方應對此負完全的責任。賣方在報關提貨時,海關可能對部分箱體開箱檢驗,對此在驗收時不視為包裝不完整。
第三條 交貨時間
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內。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乙方送貨上門: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收貨單位: ,收貨人: ,聯系電話: ;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定后,甲方預付50%合同貨款作為定金;
2、 儀器安裝驗收后憑安裝驗收報告甲方一周內付清剩余50%合同貨款。
乙方提供13%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需以公司/單位名義付款至乙方公司賬戶。
第六條 保證期限及保修
1、 乙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及精良技術制成,全新,未用過,并且品質,規格,性能完全符合合約和國際慣例的規定。免費質保期為安裝驗收合格后24個月(消耗品除外)。如因甲方或最終用戶原因不能及時安裝及驗收的,免費質保期自發貨之日起27個月內有效。
2、 在質保期內,乙方將免費維修或更換相應的有故障的部件。
3、 以上保證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1) 第三方供應的硬件及軟件;
2) 由于甲方未經授權任意進行更改,自行維修或進行極不適當的操作和維護;
3) 粗暴對待儀器,意外事故或搬遷時的重大損壞以及未按安裝要求配備了不適合的場地。
第七條 培訓
乙方提供免費現場培訓。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中途退貨的,應按合同總價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此前已付的貨款則視為定金,乙方不予退回。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備貨通知后未能按期付款或提貨的,應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價1‰ /天,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5%;如甲方收到乙方備貨通知之日起超過60天仍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或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此前已付的貨款不予退回,如已付貨款不足已彌補乙方由此而遭受的損失,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 乙方違約責任:
如乙方所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甲方可按本合同規定在索賠期限或質量保證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索賠通知;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按下方式理賠:
1) 經雙方協商同意退貨,并將退貨金額以成交價返還甲方,并負擔因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用、檢驗費、倉租費、碼頭裝卸費以及為保管退貨而發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2) 按照貨物的瑕疵程度,損壞的范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折價處理,退還甲方部分貨款;
3) 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需全新并符合合同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對更換貨的質量,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
4) 如乙方在收到上述書面索賠通知一個月內不答復甲方,則視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賠要求。
第九條 責任處理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費、保管保養費等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違約之日起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違約方還應承擔守約方為維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律師費等。
第十條 銀行費用
甲乙雙方承擔各自銀行的費用。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限于發生在制造,裝載或運輸的過程中致乙方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乙方可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須即電告甲方及在14天內以空郵向甲方提供事故發生地點的政府當局或商會出具的證明文件。在上述情況下,乙方仍須負責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交貨。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凡有關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按《民法典》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訴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即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合同生效后一年內雙方未能執行發貨或支付定金(如有),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銷售包裝商品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
乙方:
地址: .
甲乙雙方就 項目,甲方同意購買下列貨物,乙方同意售出下列貨物,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合同內容:
序號產 品 品 名產 品 型 號產品描述 品牌數量 單價(元)總價(元)
二 包裝:乙方供應的貨物應進行細致和妥當的包裝,以保證貨物能安全無損地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三 貨物簽收、驗收標準和時限:
1、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并整理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簽收的條件依據;
2、甲方在收到貨物 日內對貨物名稱、產品包裝、版本型號、數量等進行檢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簽收,并簽署《貨物簽收單》;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須在甲方提出異議后馬上進行更換,最遲不得超過 日。
3、甲方根據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完畢并對乙方所供貨物組織驗收,對產品性能、技術規格、產品質量、產品說明、系統調試等符合要求的予以驗收,并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如在安裝過程中發現產品不符合合同設備參數要求或有質量問題導致無法安裝及驗收的,乙方須按甲方要求進行調換,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四 交貨方式:
1、 交貨日期:
2、 交 貨 地 點: ,收 貨 人/聯系方式:
3、 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 貨款支付及票據:
1、乙方簽訂合同后開具與合同總金額相符的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給乙方,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六 質量要求:符合產品生產廠家出廠標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且乙方保證所提供貨物是原廠正品、全新、未使用過的。
七 保修和技術支持:
1、乙方負責指導機柜內設備安裝和調試工作,甲方負責現場設備安裝。
2、乙方保證對合同提供之貨物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本合同設備實行一年原廠服務,保修期從乙方交付設備甲方簽署設備驗收單之日起計算。
3、如在免費保修期內設備發生故障的,由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同時設備有硬件故障進行保修及更換,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用戶使用或管理不當造成設備損壞,甲方有償提供服務,如需更換設備價格參照本合同單價執行。
八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能履約部分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得超過應付款金額的5%。
2、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交付部分產品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不得超過逾期交貨金額的5%。
3、乙方提供貨物由于質量問題無法通過甲方驗收,由乙方負責更換,并且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驗收。
九 爭議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過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南寧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裁判。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 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為止。
十一 其他:本合同附件1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銷售包裝商品協議 篇3
拍賣人:
住 址:
電 話:
競買人:(成交后為買受人):
住 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身份證號:
代理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競買人參加拍賣人于某月 日 時分在 舉行的拍賣會。雙方就參加競買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拍賣標的名稱(或財產權利):
(如競買標的的數量、種類較多可附清單,做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二、拍賣人嚴格執行拍賣法的各項規定,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規定向競買人展示拍賣標的,提供拍賣標的相關資料,說明已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拍賣人按拍賣標的現狀進行拍賣,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三、競買人經實地勘察拍賣標的和認真查閱拍賣人提供的拍賣標的相關材料,已了解標的狀況和涉及的各種瑕疵,對拍賣標的無異議。本協議簽字后即視為對拍賣標的的現狀(數量、質量、瑕疵、包括沒有發現的潛在瑕疵)完全認可。并對自己的競買行為負責。
四、經雙方協商,競買人同意下列事項:
1.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真實填寫《競買登記表》、簽署《拍賣規則和注意事項》、《拍賣說明》等其它相關材料。
2.向拍賣人交付人民幣
元競買保證金。拍賣成交后,此保證金用于某部分價款;如買受人違約,此保證金隨即轉為違約金,歸拍賣人所有。
3.最高應價者,經拍賣師落槌(或其它方式)確認成交,即成為買受人。
買受人當場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及相關材料。
4.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于某向拍賣人交齊拍賣成交價(落槌價)
%的傭金。
5.拍賣需要公證的,競買登記時,可委托拍賣人辦理,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6.競買人所持的競買手續、競買號牌被他人利用所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競買號牌如造成毀損或丟失,賠償人民幣50元。
五、價款結算(填寫選擇項)
1.買受人將拍賣價款于某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給___人。
2.買受人向___人首次支付拍賣成交價款___%,余下的款項于某 月 日前結清。
六、標的交割
1.買受人持拍賣人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和交款憑證于某清___日內向___人領取拍賣標的及權屬證件(原件)、簽署《拍賣標的交割記錄單》。
標的物交付地點為標的物存放地(坐落地),拍賣成交后標的物所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受領拍賣標的時,應對拍賣標的進行認真驗收,發現與展示、看樣不符,或有未加說明的瑕疵,應及時向拍賣人提出,主張某權力。
3.買受人需要變更證照手續的,自接收拍賣標的之日起
日內, 持拍賣人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有關材料到相關行政機關辦理證照變更手續,并支付稅費。
七、特別約定事項
1.拍賣開始前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或中止拍賣的,拍賣人應當向競買人說明原因,競買人應當積極配合。
2.競買人承諾不惡意串通,不妨礙其他競買人正常出價。
3.競買未成交的,保證金在拍賣會結束后三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息,競買人未按約定領取保證金的,拍賣人依照有關法律上交國家有關部門。
4.買受人(要求)(不要求)對其身份保密。(選擇項劃√)
八、違約責任
1、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拍賣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另行支付買受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拍賣傭金,補足再次拍賣低于某賣價款的差額等。
2、買受人未按約定受領拍賣標的,應當支付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并承擔拍賣標的的損毀、滅失風險。
3、拍賣人或委托人未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拍賣人或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退還拍賣標的成交價款和傭金;屬于某人責任的需向買受人支付與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
九、解決爭議的辦法
履行協議或拍賣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下列一種方式: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由
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拍賣人、競買人各執一份
競買人簽字(蓋章) 拍賣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