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出售合同(通用3篇)
鍋爐出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合同標的
1、乙方向甲方供應鍋爐及相關配件,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捌萬伍仟元整
2、乙方負責對所供應鍋爐進行安裝、調試。
3、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付款時甲方扣總價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滿后做一次回訪,如無質量問題,按合同要求將保修金退回乙方。
二、鍋爐及相關配件供貨安裝期限、交貨地點和運輸
1、乙方應甲方要求按時保質保量的將設備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安裝完畢。如逾期供貨或逾期完工,乙方除應承擔違約金外,另外還得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損失金額以甲方核定為準。以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金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2、交貨地點:____縣____鎮平川水利管理所水利調度自動化中心施工現場。
3、運輸:由乙方負責組織運輸及裝卸,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乙方應以最適宜保證產品性能、質量和完好性的運輸方式運送,對于產品運送到指定地點甲方驗收之前發生的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三、鍋爐及配件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
1.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均符合國家及相關行業質量標準,達到產品各項性能指標。乙方應保證貨物完整無損,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原裝原廠的,是用先進工藝和優質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以及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相關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1.2、乙方保證其銷售的產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現實或潛在的危險以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
1.3乙方須隨材料提供產品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產品說明書等資料。
2、包裝標準由乙方按照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能滿足長途運輸、足以保障產品安全及多次裝卸之需要。包裝物不計價、不回收。每件包裝應附有產品的標簽、質量保證書原件。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
3、驗收方法
1、乙方供應的鍋爐及相關配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后,應通知甲方,以便安排驗收,甲方檢驗時若發現數量、外觀有缺損或規格型號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約定,應在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____日內補足或更換,由此造成延期交貨或工期延誤的,按本合同有關延期交貨應承擔責任的規定處理。
2、甲方對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簽字蓋章,并不表明對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的39“單價”、金額及產品質量合格的確認,僅是對數量、外觀的確認。乙方不得將送貨單或收貨單作為向甲方結算貨款和確認產品合格的依據,也不得將送貨單或收貨單上的金額作為向甲方主張其它權利的依據。
3、在施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產品存在問題,乙方應負責及時更換,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不能因此影響交付與使用時間。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的訂金,鍋爐出廠前甲方再次支付人民幣大寫:壹萬伍仟元整,鍋爐安裝調試完畢交付使用后支付人民幣大寫:伍萬伍仟柒佰伍拾元整,一個采暖周期后如無質量問題,支付剩余5%的保修金,計人民幣大寫:肆仟貳佰伍拾元整。
五、安全責任乙方人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損害賠償、法律責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保修期限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鍋爐及配件保修期限為鍋爐安裝調試正常之日起一個供暖周期,在保修期內,如鍋爐及配件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更換配件及運費、人工費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鍋爐及配件乙方負責終身維修,維修時乙方只收材料費,不得收取差旅費及人工費。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鍋爐出售合同 篇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價格為: 人民幣。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應承擔因泄密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四、作品的交付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付給乙方,并雙方書面確認。
五、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如數退回乙方。
六、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將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雙方認可協商后終止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
七、爭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仲裁解決。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鍋爐出售合同 篇3
(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 轎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 ,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 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 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時簽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