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地磚銷售合同(精選3篇)
大理石地磚銷售合同 篇1
一、簽訂雙方
甲方: 乙方:
二、 質量要求及檢驗標準:按現行標準執行。
三、 交貨地點: 乙方指定
四、 運輸方式: 甲方負責運輸及費用
五、 包裝標準及費用:紙箱包裝,由供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六、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提貨時由須方任意抽驗收貨,提出異議期限為提貨之日起五日之內,超出期限,責任自負。
七、 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八、 供貨時間:乙方提前5日通知。
九、 違約責任:按規定執行。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地所在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異議期內提出異議,供方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驗處理。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做出處理,如繼續鋪貼,供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及時供貨,供方不屬違約,雙方重新協商供貨時間。
十三、貨款必須匯入供方指定賬號,否則由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供方不負責。
十四、驗收標準;以雙方封樣為準。
十五、有效期:合同簽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貨單位一份,購貨單位三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地磚銷售合同 篇2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于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_____的_____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于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采用以下第(_____)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_____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采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鑒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于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于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于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采用下列第(_____)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于_____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_____材料倉庫自提。_____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托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為甲方辦妥托運手續后,視為貨物已交付。
七、關于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_____、_____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并通知甲方驗收人后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并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為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后的_____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于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后,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后,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后的_____日內,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于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后,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復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后十日內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后_____日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則視為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于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后的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_____%的,則超過部分作為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于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_____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_____%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_____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_____%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于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于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于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則需雙方在涂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地磚銷售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電話:
地址: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供方(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供貨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交貨地點:
二、工程所用石材見下表:
序號
品名
規格
數量(m2)
單價(元)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拾柒萬陸仟叁佰元 (小寫)¥:176300元
三、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乃是天然產物,略有色差及花式變化純屬正,F象。
四、交貨時間、運輸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簽定,定金到賬后7天內供完。
2、運輸方式:需長途運輸的,供方可協作安排車輛,所有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但供方負責裝車。
五、結算方式: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定金。(大寫:伍萬叁仟元,小寫¥:53000元)第一次提貨時,支付所提貨物的貨款,第二次提貨時支付清貨款,定金在提貨款沖減。
六、經濟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0.1%違約金。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0.1%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需方還應支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份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中途不能無理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需方應支付供方退貨部份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七、定單上所注明的內容可示為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法律效力。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以上合同條款,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以書面通知對方,七日后自動生效。
八、經濟糾紛及處理的方式:
如遇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若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定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