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出售合同(通用3篇)
塔吊出售合同 篇1
出售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簽訂地:
二、塔吊說明:
本塔吊由 機械廠生產,型號為 ,制造許可證編號: ,出廠編號 ,塔身高度為 米,標準節數12節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四、產權說明: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價款后,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塔吊設備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廠說明書及相關資料給乙方。塔吊裝運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塔吊出售后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塔吊出售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將乙方為甲方提供拆卸塔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為甲方在 拆除( )型塔吊( ) 臺,高度( )米。(具體技術參數依據塔吊使用說明書)
二.日到年(下雨特殊情況除外)。
三.拆卸費用包括項目:
1.拆卸總體費用:
2.乙方將塔機拆卸堆放在地面,必須堆放整齊,其中汽車吊費用及運輸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管。
四.付款方法:
付款時間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但必須要求拆卸工程結束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
1. 創造條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2. 配合電工1名,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進行。
3. 配合做好高壓線,電纜線及其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體保護及拆除工作。
4. 協調各方面工作,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乙方:
1. 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質量,保設備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 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種作業證。
3. 施工人員做好自我保護及其他人員的保護,出現人員意外傷害,由乙方負責。
4. 作業全程符合施工規范,高空作業按相關規范施工,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 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齊堆放在指定的地點。
6. 損壞設備按照新舊程度加采購費作價賠償。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必須按照合同簽訂施工起止時間,雙方不得延誤或更改施工日期。
2.甲方違約:如推遲或更改施工日期一天,甲方向乙方賠償本拆卸工程的10%。
3.乙方違約:如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塔機施工款的10%。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以上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臨時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塔吊出售合同 篇3
租賃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接受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研究協商共達成如下協議:乙方租賃甲方 塔吊一臺。乙方使用地點: #樓項目部。使用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約共計( )天。租費每天按現市場價 元,預交押金 元,從乙方將塔吊運走第二天至塔吊送回第一天止累計計算租費,實行多退少補的辦法.
一、 塔吊資料:
1、 該塔吊手續齊全, 年 月 日普通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一份。
2、 起重設備備案手冊一本。
3、 產品合格證明書2份。
4、 塔吊備案證號為: 銅牌一個。
5、 威海市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頒發合格證書一份。
6、 質量承諾書一份。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在使用期間將吊出租、轉讓、債務抵押,一旦發現將交法律部門處理。
2、 乙方在使用期間,塔機任何部件、任何裝置發生損壞部件要及時更換,不得帶病作業,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3、 塔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十不吊”操作規程。
4、 乙方將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5、 乙方在租用期間,不論什么情況報停甲方不予接受。
6、 司機在操作過程中發生超載、斜吊造成主體部件、前后臂拉傷、扭曲、電機燒毀,必須按原廠件更換包賠。
交款人: 簽字:
收款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