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授權委托書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以下是一篇關于政府授權委托書,供大家閱讀參考!
政府授權委托書一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傳真:
受委托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職務: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傳真:
委托人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與 的 糾紛(爭議)一案中,作為我方參加仲裁活動的代理人。委托人對受委托人授權范圍為:
□一般授權(授權范圍:代為約定仲裁庭組成方式、選定仲裁員,提出仲裁協議效力或管轄權異議、答辯,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申請仲裁員回避,參加開庭前會見、證據交換,參加開庭、陳述事實、出示證據、質證、調查、辯論,申請鑒定,請求提前或延期開庭,簽收除調解書外的各類仲裁文書,處理其他程序性事項)。
□特別授權(除一般授權范圍外,還包括:代為提出、承認、變更、放棄仲裁請求或者反請求,撤回仲裁申請或者仲裁請求,參加調解、進行和解、簽署和解協議或者調解協議,簽收調解書)。
□特別約定
委托人:(簽字蓋章) 受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受委托人可以在本格式文書上填寫,也可以參照此格式另行起草。
2、授權委托書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簽名蓋章,并標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后方生效(授權范圍在□打“√”選擇,如有特別約定,應注明)。委托人為單位的,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名。
3、委托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為2人的,分別提供授權委托書。
4、受委托人權限發生變更或解除,委托人應當及時書面告知本會,如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政府授權委托書二
龍港鎮自來水廠、湖前自來水廠:
為了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建設整潔、優美的城鎮環境,依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件》、《關于龍港鎮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蒼發改價[2019]24號)及《關于調整龍港鎮部分環衛有償服務費標準的批復》(蒼價[1999]66號、蒼財綜[1999]18號)等有關法規、文件規定,鎮政府特授權委托如下:
一、征收標準
生活垃圾處置費4元/月·戶,環衛有償服務費8元/月·戶。
二、征收時間
自2019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三、征收范圍
世紀大道以北、新美洲村菜場邊河以西、湖振公路以東區域內所有沿街居民,湖振公路以西西橋村區域內村民。
四、免征收對象
(一)烈屬、五保戶、孤寡老人、殘疾人員、失業人員;
(二)享受撫恤補助的家庭;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
以上授權委托,如鎮政府未另行下文,則不予變更。
二x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