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委托書(通用5篇)
離婚案件委托書 篇1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現委托余律師在本人與其配偶離婚糾紛一案中,作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余正洪的委托權限如下:
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提起上訴和反訴,進行調解、和解、代簽法律文書(特別授權)。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一審判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離婚案件委托書 篇2
委托人:
受托人: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與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提交訴狀、申請保全、回避;參加全部庭審包括陳述案情、庭審調查、庭審辯論;代為理退訴訟或保全費用。
特別授權:簽收一般法律文書;簽收裁判文書;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進行和接受調解、和解;代為撤訴;提出反訴;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領取接收財物和款項。
委托人:
年 月 日
離婚案件委托書 篇3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就離婚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委托為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委托事項:
(一)代收訴訟文書;
(二)代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財物。
委托權限:
(一)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
(二)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委托人:
日期:
離婚案件委托書 篇4
委托方:
受委托人:
委托方因與 離婚糾紛一案,現根據法律規定,委托 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為雙方簽訂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執行結束。
委托權限:全權代理(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解,代表委托人在調解協議、和解協議上簽字,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代領款項等。)
委托方:
年 月 日
離婚案件委托書 篇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處理委托人在與 離婚糾紛一案的相關事宜,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