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個人車輛委托書(通用3篇)
個人對個人車輛委托書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我們在此委托辦理委托人所有的機動車(車牌號碼或車輛識別碼)中所述事項中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表格,并得到委托人的認可。代理人對本委托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已核實委托人的相關信息。
從五月到五月。本委托書不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個人對個人車輛委托書 篇2
委托人:
受托人:
茲委托作為委托人的全權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辦理(號牌號碼)車輛識別代號為的機動車的業務,代理人在上述事項內所簽署的有關文件資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本委托書的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不得轉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個人對個人車輛委托書 篇3
洛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茲委托,辦理(號牌號碼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為機動車的業務,受托人在上述事項內所簽署的`有關文件資料及提供的手續,均是委托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托書自簽署之日起天內有效。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