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委托書(精選3篇)
出口貨物委托書 篇1
尊敬的上海海關:
我_________先生小姐,國籍____________,因以下原因(請選擇)分運行李郵遞物品,尚有個人物品:(運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件)需分運進出境,現按海關規定委托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向貴海關辦理個人物品申報,查驗等手續。
本人如有違反海關規定之事情,愿意接受海關處理。
被委托單位:
公司地址:
倉庫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申報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口貨物委托書 篇2
現委托(單位/個人)至指定港口提箱/貨,并由我方自行安排送貨/裝箱并返場,因此,我方應對該段期間的集裝箱(貨物)承擔安全保證義務。
一、就我方委托貴司所排載之集裝箱(貨物),由于我司無裝貨地重柜
二、 免費用箱期:5天(自提箱起算至集裝箱返場的全部期間)
三、 指定提箱/貨港口: 日照
四、 授權委托事項
1、我方授權受托人為唯一換單及提箱/貨人,以我方的名義辦理換單提箱/貨手續;
2、受托人在提箱/貨單據上的簽字視同我方已提箱/貨,自簽字之時起箱/貨的一切風險、責任、費用由我方承擔;
五、 保證事項
1、若受托人超出貴司規定的時間返場,則我方同意對超出的時間部分按貴司規定扣除相應的超期使用費。
2、我方保證集裝箱返場時的狀況與提箱時一致,正常磨損除外。如上述期間發生集裝箱污箱、箱體損壞及遺失、滅失等情況,我方保證賠償因此給貴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授權委托期間:上述運單號對應的集裝箱(貨物)返場后本授權委托書的效力即終止。
七、 其他
1、因本授權委托書所產生的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通過訴訟解決,由貴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授權委托書不可撤銷,本授權委托書一經我方簽發(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我方同意按本授權委托書履行義務,貴司可依本授權委托書向我方及受托人主張權利。本授權委托書一經簽發即視為受托人已經提取明細表所列的集裝箱(貨物)且確認集裝箱(貨物)完好。
3、我方對本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此授權委托書傳真件無效,如授權委托內容有變更,以我方書面通知為準。
5、禁止轉委托。
委托人(簽章):
受托人(簽章):
日期:
出口貨物委托書 篇3
委托人(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上述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為代辦以下事項的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對進出口經營權有關事項進行代辦,辦理內容如下:
1、對外經營者備案
2、海關備案
3、商檢注冊
4、退免稅認定
5、外匯核銷
6、電子口岸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出具合法的發票給甲方。
2、乙方應盡職盡責為甲方辦理各項手續,直至手續全部齊全。
3、乙方代理行為結束,應將全部手續交給甲方,包括所辦理的各項證件及未用的與甲方有關的各項材料,乙方不得留存與甲方有關的涉及甲方利益的各項材料。
三、違約責任
1、因乙方代理、代辦工作的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代理費用,乙方有權停止代理行為。
四、乙方需遞交甲方的手續
1、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3、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書;
4、遼寧省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
5、出口收匯核銷單領取證;
6、審理6個部門的電子口岸業務取得電子口岸操作員卡、法人卡;
7、其他甲方相關資料;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