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車輛委托書(通用3篇)
處理車輛委托書 篇1
茲授權(身份證:x),x辦理車牌號機動車的違章處罰業務,受托人在上述事項內所簽署的有關文件及提供的`手續資料,均是委托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本委托書自簽署之日起天內有效。
特此委托。
委托人:
簽署日期:
處理車輛委托書 篇2
北京市公安車輛管理所:
機動車所有人x公司x授權委托x為代理人,去貴處辦理x新車上牌x業務。代理人身份證號碼x。
車輛廠牌型號發動機號x車架號機動車所有人同意代理人辦上述業務,并與代理人共同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日
處理車輛委托書 篇3
市公安車輛管理所: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受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擬轉戶其名下的二手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現委托 全權處理該車過戶的相關事宜。委托人授予受委托人的權限如下:
一、代為與他人簽訂汽車轉戶合同或者協議;
二、代為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汽車過戶登記,按照車輛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關文件上簽名;
三、代為繳納與汽車轉讓有關的、并依法或依約定應由委托人繳納的稅費;
四、代為簽收與汽車轉讓有關的文書;
五、其他與汽車轉讓有關的行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權范圍內從事的行為或者簽署的文書,委托人均予以確認,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本授權委托書的效力自委托人簽字之日起至該車轉戶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