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授權委托書(精選3篇)
合法的授權委托書 篇1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
茲委托辦理委托人擁有的機動車 (號牌號碼或車輛識別代號)述事項內所提供的有關資料和填寫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代理人對本委托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并已核實委托人的有關情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委托書不得轉委托。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或單位公章:
代理人/經辦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法的授權委托書 篇2
委托人伍興芳因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近-親屬韋銘、陳正江擔任本案第二審的訴訟代理。
雙方商定的代理權限為:
1、委托人在本案訴訟二審中的一切法定權利均由代理人行使(全權授權),代理人要認真保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按時出席法庭參加訴訟活動。
2、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終結止。
呈送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委 托 人:(手。娫挘
受托人一:(手。娫挘
受托人二:(手。娫挘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合法的授權委托書 篇3
授權人:
被授權人:
為準確、快捷地與參保單位(個人)結算社會保險資金,授權人茲立約授權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下稱被授權人)委托四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從授權人在廣東省內銀行營業網點開設的資金結算帳戶內以自動轉賬的方式扣劃社會保險資金、接收被授權人撥付的一次性社保待遇和收繳授權人歷年欠費。授權人知悉并遵守以下規則:
一、授權人在授權書中所提供的賬戶的戶名與授權人名稱一致,該帳戶應保持足夠余額用以支付被授權人應收的社會保險費,并授權開戶銀行按被授權人的要求以自動轉帳方式扣劃社會保險費。若授權人當月因賬戶余額不足或其他原因無法劃轉的,被授權人將對參保單位按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從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對參保個人將不予征收當月社保費及登記當月個人帳戶。
二、授權人如要求更改授權內容(如行號、戶名、賬戶的變更等),必須于變更當月23日前重新與被授權人簽訂授權書,授權資料以最新授權書為準。
三、為不使授權人賬戶被銀行視為自動清賬并終止授權,每次扣劃繳費后,賬戶內至少應保留余額人民幣一元。
四、授權人賬戶若發生掛失、凍結、銷戶或余額不足等原因而導致開戶銀行未能按被授權人提供的指令與參保單位(個人)及時結算社保資金時,授權人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責任。授權人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銷戶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被授權人,授權人應積極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社保資金的及時結算。
五、授權人若為參保單位的,根據本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的單位社保編號填寫 “社保編碼”欄的內容,“授權人地址”填寫單位最新的地址;授權人若為參保個人的,社保編號填寫個人身份證號碼,“授權人地址”填寫個人最新的地址。
六、為保證自動轉賬順利進行,在終止授權前,授權人不得擅自將賬戶銷戶。
七、本授權書長期有效。若需終止本授權,授權人應提前一個月向被授權人提出終止授權的申請。
八、授權人對本授權書所填寫的內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實性負責。本授權書自授權人和被授權人蓋章簽字后立即生效,至授權人經被授權人同意取消或變更授權之日終止。
九、本委托授權書一式二份,授權人與被授權人各執一份。
授權人:
被授權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