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委托書樣本(精選3篇)
拍賣委托書樣本 篇1
委托人:
拍賣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拍賣物
委托人委托拍賣人拍賣下列物品:
坐落于 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屬物(土地批準文號: 字 第 號,圖號 ,宗地用途為 )
委托人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并向拍賣人提供拍賣物的有關證明和資料,指明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拍賣人根據需要,也可以要求委托人如實做出說明。
第二條 拍賣物交付
委托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以上拍賣物交付給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 。因交付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由 承擔。拍賣物交付后,拍賣人應妥善保管拍賣物。
第三條 拍賣方式
拍賣人應采用無估價拍賣方式拍賣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第四條 拍賣期限和拍賣地點
拍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以前在 舉行拍賣會,對該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五條 費用和酬金
拍賣物在拍賣中成交的,委托人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 %的比例向拍賣人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是否向拍賣人支付本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前款所指費用包括:在委托人向拍賣人交付拍賣物后,拍賣人對拍賣物的估價、廣告宣傳、
倉儲保管、運輸等項費用,以及雙方協商確定的其它費用,如 。
第六條 價款結算
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傭金后)支付給委托人。
第七條 拍賣未成交時的約定
在約定的拍賣期限內拍賣物沒有成交,或者由于買受人違約不提取拍賣物的,甲乙雙方可以:(1)續簽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八條 拍賣物的撤回或撤除
在本合同生效后拍賣開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拍賣物為藝術品的,還應征得拍賣人的同意,拍賣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
拍賣人在拍賣前的任何時候,對拍賣物經了解核實或者鑒定以后認為不宜拍賣的,可以撤除該拍賣物并不再拍賣。
拍賣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
第九條 保密規定
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賣人對其身份,拍賣物底價等進行保密。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賣人應予保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委托人委托拍賣其沒有所有權或者依法不得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 委托人對已知的拍賣物瑕疵未加說明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
損失。
3、 拍賣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價款的,應向委托人支付按拍賣成交金額每
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4、 拍賣人由于對拍賣物保管不善造成拍賣物損壞的,由雙方按損壞程序
協商解決。丟失的,拍賣人應按拍賣底價負責賠償。
5、 拍賣人違反約定泄露拍賣底價的,應向委托人按拍賣底價的 %支付
違約金。委托人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底價的,致使拍賣物不能成交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按拍賣底價的 %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 )種方式加以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委托書的生效條件為:我司向浙江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所借當款逾期十天并未得到浙江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同意續當的書面確認。
本委托書在生效條件成立時為不可撤消的委托。
委托人: 拍賣人:
拍賣委托書樣本 篇2
商品拍賣有限公司:
茲全權委托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前來辦理“在用非營業性客車額度”的委托拍賣手續,車牌號為:。
公司名稱:
公司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拍賣委托書樣本 篇3
授權委托書 茲有委托人 委托受托人 身份證號: ;參加 定于 年月日上午 時在大廈號舉行拍賣會,標的名稱:紅旗牌小轎車一輛;代表授 權人代為交納保證金、辦理競買手續、簽署競拍文件、參加拍賣 活動、進行合同談判、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 定。本公司承諾被授權人在授權限內的一切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 授權人承擔。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法人證明 身份證號 為x公司法人。特此證明! x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