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轉讓授權委托書(精選3篇)
汽車轉讓授權委托書 篇1
編號:__________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擬過戶其名下的車輛,車輛信息為: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
現委托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全權處理該車輛轉戶及相關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權限如下:
一、代為與他人簽訂車輛轉戶合同或者協議;
二、代為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汽車過戶登記,按照車輛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關文件上簽名;
三、代為繳納與汽車轉讓有關的、并依法或依約定應由委托人繳納的稅費;
四、代為簽收與汽車轉讓有關的文書;
五、其他與汽車轉讓有關的行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權范圍內從事的'行為或者簽署的文書,委托人均予以確認,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本授權委托書的效力自委托人簽字之日起至該車轉戶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轉讓授權委托書 篇2
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是由刑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委托人,依法簽署并賦予其委托參加刑事訴訟的律師等訴訟代理人一定訴訟權利的訴訟文書。
根據我國《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第12條規定,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應當在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申訴各個訴訟階段分別辦理委托手續;也可以一次性簽訂委托協議,但應分階段簽署授權委托書。該規范第13條還規定,在律師受理刑事案件須辦理的手續中,必須有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由委托人保存。
委托人簽署《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 并將該委托書交至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其作用在于:第一,證實律師等訴訟代理人參加刑事訴訟的有效身份;第二,明確律師等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代理權限。同時,該授權委托書也是律師及訴訟代理人進入具體的刑事訴訟活動的書面憑據,也是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審查訴訟代理人資格和權限的書面根據。
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亦屬固定格式文書,但與刑事辯護授權委托書略有不同。其制作要點如下:
一、文書的制作要點:
1.委托人的姓名、被委托的律師等訴訟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律師等訴訟代理代的代理權限。
3.授權委托書生效的'起止時間
4.最后,應由委托人親自簽名,并注明簽署該授權委托書的具體時間。
二、格式:
刑事代理授權委托書
【 】第 號
委托人 根據法律的規定,特聘請 律師事務所律師
為委托人的訴訟代理人。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汽車轉讓授權委托書 篇3
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茲委托 辦理(車輛號碼或車輛識別代號) 為 的機動車的 業務,受托人在上述事項內所簽署的有關文件資料及提供的手續,均是委托人真實意思的表達,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托書自簽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