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代簽委托書(通用3篇)
租房合同的代簽委托書 篇1
本人 因開店需求,租賃 省 市 區 路號開設加盟品牌;由于租賃方要求本人以公司名義,簽署租賃合約;故委托 公司與租賃方
本人鄭重承諾以下幾條:
1、 本人愿意遵守定店鋪租賃合同里所有條款,合法經營;
2、本人愿意承擔跟同里約定的每月房租和每月營業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等其它營業產生的其它費用;
3、本人自愿承擔使用房子期間,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營風險和工商及稅務等任何經營糾紛,且與 無關;
4、本人自愿將每次需要支付的房租費用以及簽約的店鋪押金,交由支付給業主; 收到對方的付款收據復印一份給本人;
5、本人除承擔租賃合約里的正常費用外,愿另外支付給公司店鋪房租2個月的'費用,作為委托書的保證金;本人若租期到期不再續約,需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公司,由 公司與租賃方,解除租賃合約,清算所有費用后,歸還委托書的保證金;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租房合同的代簽委托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x有限公司
甲、乙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路11號2棟3樓建筑面積為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為20xx人民幣(含建筑稅),每年租金24000元(大寫:貳萬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它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設施一個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數),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0。2萬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能把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如遇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能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租房合同的代簽委托書 篇3
本人 因開店需求,租賃 省 市 區 路號開設加盟品牌;由于租賃方要求本人以公司名義,簽署租賃合約;故委托 公司與租賃方
本人鄭重承諾以下幾條:
1、 本人愿意遵守定店鋪租賃合同里所有條款,合法經營;
2、本人愿意承擔跟同里約定的每月房租和每月營業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等其它營業產生的其它費用;
3、本人自愿承擔使用房子期間,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營風險和工商及稅務等任何經營糾紛,且與 無關;
4、本人自愿將每次需要支付的房租費用以及簽約的店鋪押金,交由支付給業主; 收到對方的'付款收據復印一份給本人;
5、本人除承擔租賃合約里的正常費用外,愿另外支付給公司店鋪房租2個月的費用,作為委托書的保證金;本人若租期到期不再續約,需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方式告知公司,由 公司與租賃方,解除租賃合約,清算所有費用后,歸還委托書的保證金;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年月篇三:房屋租賃授權委托書
房屋租賃授權委托書
房屋租賃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受委托人: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委托人作為□出租人□承租人,茲委托受委托人代為辦理 房屋的□出租□承租事宜。 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收取/支付租金□代為簽署租賃
合同□代為發出、收取與租賃有關的文書□與租賃有關的一切事宜□其他 。
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簽章):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