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通用22篇)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饗罟芾矸ü婧禿賢娑ǖ腦鶉我螅菁追絞諶ǎ員咀≌鏌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輟⒕彌副輳⒊械O嚶υ鶉危躍踅郵薌追郊觳榧嘍劍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_____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_____。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_____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_____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2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小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____個,排污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用戶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 公頃,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
聯系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戶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戶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戶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于物業外墻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戶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戶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戶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住戶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戶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4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 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 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 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 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確,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么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 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 保安/安全
1、 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 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 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 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 大樓進出憑住房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 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 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 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 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 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 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 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戶證新自前往辦理。
I 住宅單位用戶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K 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 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書
業主姓名
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
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
管理處
安裝隊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 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 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 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 衛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 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五、 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醫院:
急救:120
十六、 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物業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5
甲方(委托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6
甲方: _______物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管理合同約定,乙方為變配電設備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公司,甲方經過對乙方的了解,決定將所屬配電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電力法》,并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乙方按照《關于變配電站的運行管理規程》及甲方配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電業 KV巡視配電站巡視要求的管理內容,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的設備及數量:
甲方所屬配電站為 區 路 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 KV電壓等級,變比為: KV/ KV,容量為 KVA(干式)變壓器 臺。
二.管理地址:北京市 區 路 號。項目為:
三.管理范圍:
乙方管理范圍為甲方與供電部門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中責任分界點用戶部份的配電站即 KV進線閘刀至 KV饋線開關出線樁頭(包括 KV饋線開關)。進出線(電纜)均不屬于委托管理范圍。
四.甲、乙雙方要求:
1. 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電站采用的設備定期巡視方式。經雙方約定為每周一次,并24小時全天候應急(到現場時間20-30分鐘左右)。
1.2. 乙方應指派的配電站巡視人員專人應定期抄錄有關儀表數據,記錄電壓、電流、電量等數值,每月提供一份《變配電站運行管理月報表》給甲方有關部門。乙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
1.3. 乙方應負責對配電站按電業的設備運行管理標準進行規范管理,確保配電站的正常、安全運行,并保持站內環境整潔。乙方應每月根據甲方用電負荷情況提醒并協助甲方調整MD,若一年內發生二次應乙方未提醒甲方調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將承擔責任。加強力率管理,在用電負荷正常的情況下,盡量保持配電站力率正常。
1.4. 在合同期內,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管理設備建立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和維護計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5. 乙方在巡視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提出處理建議,由甲方采取措施進行消缺排除,乙方協助配合并做好有關記錄。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消缺排除,雙方事先簽定委托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
1.6. 配電站在運行中如發生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事故,并做好事故處理記錄。由非乙方管理過失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處理,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事故,雙方事先簽定委托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由乙方操作過失原因造成的,乙方應及時處理事故、負責修復,做好記錄,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7. 乙方的管理內容及標準均能符合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供電部門)的要求。
2. 乙方要求:
2.1. 對委托管理的配電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圖紙。
2.1.1.配電站平面布置圖。
2.1.2.配電站電氣主系統接線圖。
2.1.3.配電站繼電保護展開圖。(包括各種保護、自切及進口繼電器的型號及說明書)
2.1.4.變配電設備的電氣交接試驗報告。
2.1.5.主要電氣設備(變壓器、斷路器、流變、壓變、監控系統終端等)使用說明書復印件。
2.1.6.施工結束后的竣工圖。
2.1.7.甲方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復印件。
2.1.8.設計院確定的負荷等級及分布情況。(設計說明書有關章節復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須對配電站進行全面檢查并審核電試繼保校驗報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施工質量、設備、站本體建筑、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對影響安全運行的,甲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補充,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為了便于和供電部門的聯系,乙方須對配電站設備按供電部門的要求重新進行命名,并將帶有設備命名的系統圖送交一份給甲方存檔。
2.2.3.甲方應配齊配電站應有的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電業規定定點放置。
2.2.4.配電站投運前,為確保配電站運行信息的及時交流,甲方應設專用分機,聯系通道應暢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電,應書面寫明日期和停電時間,提前24小時交給乙方巡視人員。設備停電由乙方巡視人員負責操作,恢復送電時,甲方應再通知乙方巡視人員操作送電。緊急停電,甲方對口專業人員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視人員應記下操作命令,如無錄音電話,操作后甲方發令人應對記錄的操作命令及時簽認。
2.2.6.乙方巡視人員無法現場處理的設備缺陷或事故隱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后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也可受邀參與討論,由甲方決策并付之實施。
2.2.7.出入配站:甲方人員要進入無人值班配電站,應通知乙方派員陪同進入,并履行登記手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及維修等要求,有權決定配電站部分或全部停電。
1.2.甲方可隨時了解配電站運行情況。
1.3.巡視人員有越出職責范圍,影響甲方企業經營行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4.甲方應當為乙方進行有效管理創造條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視所需的設施。
1.4.2.為出入甲方配電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變更所委派的與乙方業務對口的專業人員,應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委托管理的配電站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2.2.對有可能影響配電站安全運行的設備、元件、器材,乙方有權提出由甲方進行改進或調換。
2.3.乙方應編制與配電站有關的運行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2.4.乙方應根據甲方委托管理合同,就配電站運行安全等問題與供電部門進行業務聯系。
六.管理費用:
1. 管理費:每月管理費 元(含預防性電氣試驗費)。
七.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方式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 具體支付日期為:每個月 日前。
3. 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轉賬形式將該期管理費用付入乙方銀行賬號。
( 乙方開戶行: ),
( 乙方銀行戶名: ),
( 乙方銀行賬號: ).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管理期限為: 年。
九.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于合同規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屆滿前終止委托,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甲方單方面終止委托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上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2. 乙方如于合同規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屆滿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單方面終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3. 甲方如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管理費用,連續超過3個月,應向乙方說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諒解。
4. 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電、設備損壞(站內),給甲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除負責搶修損壞的電氣設備外,損壞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對 項目管理終結,本合同自然終止,此種情況不受違約責任約束。
十.合同爭議、更改、補充及終止: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為準,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如欲續訂合同,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十一.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可以簽定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 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附件:
1. 變配電設備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2. 變配電設備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于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
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托管經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
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托管標的1.1 本協議項下托管標的名稱為: ,成立于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范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為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為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為?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托管期限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托管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托管事項3.1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托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系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托管經營目標4.1 乙方承諾:在乙方托管經營期內,公司凈資產應保持不低于 萬元,稅后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于: ,負債率小于 . 4.2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工作。乙方托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托管經營方案。托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后,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托管經營擔保5.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托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托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范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后的托管經營保證金余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托管費用及支付6.1 本協議項下托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費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核,有權委托專業機構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托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托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托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托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托管經營期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托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
8.12 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托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托管事項的交接9.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托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并退出對公司的托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間,乙方應采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為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托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托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責任并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秘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秘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托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17.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經營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托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托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托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托管經營方案
4、乙方托管組名單
5、企業托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托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托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9
甲方(委托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范,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托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托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托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托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資策略。
6.委托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后將剩余款歸還乙方。
7.委托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0
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根據《_____》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滿足不同層次的飲食需求,使大廈員工得到更好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員工食堂經營管理達到以下協議:
一、托管范圍、托管期限
1、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食堂托管于乙方經營管理。
2、托管年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經營期間內乙方若不能兌現合同承諾,經協商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若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乙方必須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為合同關系,必須遵守合同各項條款。
3、托管期內,對于乙方在托管合同中出現的嚴重衛生、服務、安全方面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
4、合同簽署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相關參以服務許可證的資質證件。
二、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品制作場所,面積______平方米。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衛生情況,包括:炊事人員衛生、食品衛生、器械及餐具衛生、食堂內部食堂周圍環境衛生。如因乙方責任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合同,并按法律及合同的規定由乙方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如一方不履行《衛生責任書》,經提醒不改正的,甲方將對乙方實施經濟或其他方式的處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情況,包括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及在食堂就餐的人身安全。
4、在托管期限內,乙方對食品質量及食品安全承擔完全責任,如乙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公共安全等事故,乙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飯菜質量、價格、衛生、安全等達到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甲方成立食堂監管委員會,負責對就餐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甲乙雙方的工作溝通,創造文明就餐環境,負責進行市場調研,監督飯菜質量和價格,如出現糾紛監管委員會有權調解和處理,各方應服從。
7、甲方負責監督乙方人在合同期內執行大廈管理的情況,發現問題有權按規定處理。
三、乙方的責任和權力
1、乙方使用甲方的房屋屬于甲方的固定資產。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出售、轉包;設備如其損壞,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修理費用自付。乙方在代管后自置的設備,其所有權,使用權均屬于乙方。乙方在購置設備時必須主動向甲方備案,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同意折價給甲方。
2、乙方對食堂享有經營自主權、用工權、財務管理全,為了方便于生命人壽員工,售餐系統及售卡乙方同意管理。
3、乙方_____承擔食堂經濟、衛生、安全的全部責任,如發生問題,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的飯菜必須保證安全,所有食品加工原材料及副料調料均應從正規渠道購買,確保食品安全。
5、乙方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按照雙方共同簽署的《衛生責任書》進行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6、乙方承擔操作期間所耗用的燃氣費用。
7、乙方承擔食堂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醫療及其他費用。
8、乙方不得私自改動食堂現有的建筑結構,不得使用污染環境的灶具和燃料。乙方如對食堂進行裝修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9、乙方保證所有聘用人員必須辦理三證(暫住證、健康證、出入證)。證件不齊全者不得上崗。
10、乙方保證必須加強對聘用人員的管理。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如有違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處分開除。
四、合同簽署后,經雙方加蓋公章方可正式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如有不履行合同,必須按實際損失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如甲方未履行合同,須按實際損失給予一方經濟賠償;乙方此時有權終止合同。
五、爭議
1、對于協議或協議執行中引發的爭議或糾紛,合作雙方需本著共同的利益盡力友好協商解決。
2、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將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_____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3、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在合同簽署后,如遇國家政策變動,須按國家政策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乙方不得將經營權轉讓其他團體或個人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縣市區人民政府
乙方:中國人壽保險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__]1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的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精神,切實做好________縣市區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險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組織的參保率達到________%以上的鄉鎮、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該鄉鎮、街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則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為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專門賬戶,專款專用,當年所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補償金后,余額轉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應在《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實施細則》確定的保障基金收取入庫日前,將當期應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劃入乙方保障基金專戶,以確保乙方對保障補償金的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制訂的《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服務范圍及補償標準對參保農民的醫療費用進行支付管理,并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開支,確保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合理、透明。
五、乙方應定期( )將保障基金的收支、補償情況向甲方匯報,對經營中遇到的問題也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處理。如果出現保障基金的支付超過已 劃入乙方保障基金專戶總額的________%時,為了保障參保農民的利益,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以便甲方籌集資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如當年度發生虧損 的,先由乙方墊付虧損額,如第二年度有結余的,先從結余中扣回墊付款,如連續二年發生虧損,則必須先由甲方在第三年度的第一個月彌補前二年的虧損額,否則 乙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并要求賠償損失。
六、為方便參保農民住院后及時補償結報和規范管理,乙方負責在甲方指定的醫療服務機構各設一個服務點,配備一名或一名以上的醫保專管員,并配備電腦網絡等辦公設施,確保對參保農民支付、宣傳及有關咨詢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為了保證日常工作的開展,甲方按實收保障基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管理運作費用,用于醫保專管員的薪金、業務單證、電腦網絡使用與維護、業 務宣傳及其他相關辦公費用開支。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________日內付清全部管理運行費用,劃入乙方費用支出專戶,管理運行費用總額由乙方包干使用。 以后的管理費用應在新年度的第一個月內支付。
八、乙方應加強財務管理,從嚴控制費用開支。雙方可根據以往年度的費用支出情況,對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的費用提取標準加以調整。
九、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條款,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_至_______止。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委托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現甲方將下列資產委托乙方進行管理:資產:人民幣: (大寫)¥: (小寫)
甲方委托資產直接由甲方匯入甲方在 公司開立的期貨帳戶,資金賬號為___ ,銀期帳號為: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委托資產管理的期限以本協議簽署后第一筆交易之日為起始日。
二、委托資產的合法性
對于委托資產,甲方必須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同時,甲方清楚地了解國家關于投資于金融市場資產的限制性規定。
三、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專家理財、分散和減少風險,使得委托資產能夠達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資產的安全性、收益性為運作原則。
四、投資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對上述資產進行委托管理,其運作范圍為期貨市場交易品種,除非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隨意變動運作范圍。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進行委托資產管理時,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的委托資產進行交易操作和風險控制。委托期間乙方對甲方委托資產的運做方式有完全處理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委托資產的操作。甲方應通過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和密碼隨時關注委托資產的情況,并有權按照約定提出終止委托資產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財的期限為 12 個月。
七、風險承擔與收益分配:
1、甲方帳戶權益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委托管理賬戶在委托期間產生的盈利(權益大于委托資產本金) ,可以在委托期限內分配,分配時間由乙方決定。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資產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為管理費,其他收益均歸甲方所有。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管理費收取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收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在甲方將委托資產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約定:
1、委托期滿后,甲方有權將委托資本金和依合同應分配的收益同時收回。
2、委托期滿后五日內,甲乙雙方辦理資產和收益的清算手續(指定銀行賬戶同第七款) 。委托截止日至雙方清算日,乙方不再為甲方資產計算收益。
3、甲、乙雙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視為本委托資產合同提前解除。除發生本協議第九條第 4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則賬戶虧損由甲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委托資產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為管理費用。
4、甲方委托資產虧損達到時,可以選擇中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甲方將自有合法資金全權委托給乙方幫助管理,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本著自愿、真誠、共同受益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委托資產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 甲方為獲取投資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資產的投資事宜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2. 甲方委托給甲方的投資資金為(大寫: )。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甲方資產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乙方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終止之前的上述委托為不可撤銷之委托。
二、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將實現封閉式投資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等商業秘密,不得損害乙方利益。
4. 合同期內除非有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資金。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沒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資金,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5. 因乙方對甲方資金采取分散式投資,投資形式須甲乙雙方商定認可方可執行。部分投資品種可能會有一定的風險,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6. 乙方不得惡意轉移甲方資金,如因此造成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刑事責任,并追討損失。
三、 資金回報率分配
7. 甲方投資資金的收益,甲方獲得,乙方獲得。 (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立即終止。)
8. 獲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協助及時取出的凈利潤,并進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時返還乙方的利潤,視甲方違約,乙方將終止合同,并追繳甲方應付乙方的利潤。
四、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解除本合同。
10.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約定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于合同終止當日簽訂《終止委托協議》。
五、合同的生效
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
12. 本協議自甲方在指定理財賬戶上確定入金后,簽定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4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將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檔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責任
1.負責辦理人事檔案接收手續,保留存檔人員原工作身份,人事檔案調出甲方時按原工作身份介紹到新的檔案接收單位(存檔人員為非北京戶籍人員的,與乙方解除聘用關系后,檔案不得在北京市內調轉,其檔案須轉回原籍人才服務機構或變更新的委托單位,重新簽訂存檔合同)。
2.保管人事檔案,負責向有關組織、單位出具檔案中已記載的材料。
3.負責按檔案記載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人事服務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書面通知時,不得應存檔個人要求改變存檔合同、調轉人事檔案或出具有關人事證明。
5.甲方不負責其它管理及保險責任。
三、 乙方管理責任
1.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存檔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2.負責收集存檔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形成的檔案材料,及時交甲方歸檔。
3.乙方對聘用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一年)滿后應及時到甲方領取轉正定級表,做出考核鑒定意見后,送交甲方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存檔個人到甲方辦理各種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向甲方出具介紹信。
5.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議規定支付人事代理費。如發生欠費,須在甲方提供相關服務或檔案要求轉出時補齊費用。
6.乙方與存檔個人解除聘用關系后,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甲方規定的書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時出具存檔人員聘用期間的工作鑒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檔人員存檔費繳納截至時間。
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立戶號:__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和維護甲方完全擁有內容版權的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應用托管服務。
報名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管理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是為學校和招生培訓機構提供一個網上報名和報名設置、報名列表管理的軟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從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務期滿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合同。
第三條 費用及其支付
1.該應用托管服務每年費用_____元,簽約年數_____年,合同總金額 _____ 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總金額,乙方在收到款項 _____日之內,給甲方開通所有網上服務,并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接到服務開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內聽取甲方修改意見并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于付費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商業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續費通知 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務費,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續費,自動作為終止續費處理,乙方有權在付費服務到期后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務。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制額外軟件服務功能等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3.甲方沒有能夠及時支付相關費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責任與權益
一) 乙方責任
乙方有責任在收到甲方款項后按時開通相關軟件服務。
乙方負責所有的軟、硬件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病毒防范、內容監控、數據備份)。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于涉及服務內容的請求后,將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并答復,24小時內能夠解決的問題24小時內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給出甲方可以信賴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責任在產品交付_____周內對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為期_____天的產品使用培訓。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合法業務數據進行增刪、修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有責任按時支付所有服務費用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電子資料和相關要求。
甲方有責任及時導出和備份相關數據。
甲方有責任合法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并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于乙方做出診斷。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后,應配合檢查產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雙方權益
甲方擁有網站的所有頁面和內容版權,甲方對網站內容版權負責;乙方擁有網站技術平臺的版權,乙方對網站技術平臺的一切版權負責。
雙方有權為對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其服務主管部門投訴,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如果延期責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規定工期內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總額1%的賠償。
公司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__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__________
雙方有權拒絕對方提出的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電腦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難等責任。
乙方不承擔因地震、電信機房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系統數據混亂、丟失等責任。
第五條 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釋。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委托管理合同。
二、受乙方委托,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托管服務。
三、本合同期間,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為乙方建立導游員檔案;負責出具以檔案內容為依據的證明材料;為乙方管理《導游員資格證》或《上崗證》;為乙方制作統一的上崗胸卡。
2.組織乙方參加旅游相關部門的年審考核,晉級考試等考核、考察活動。
3.組織乙方參加業務、職業道德、政策法規等培訓。
4.甲方為乙方安排導游業務、禮儀服務業務。
5.甲方為乙方提供調派手續,賦予乙方合法的導游服務身份。
6.甲方負責乙方_________元/月的工資(其中包括甲方為乙方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_________元/月)。
7.為乙方提供法律援助。
8.甲方若有違章行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繳納的管理費按剩余月份計算后退回給乙方。
9.語種導游工資待遇公司另行規定為:_________元/月。
四、本合同期間,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旅游相關部門的各項條例、規章、制度及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覺購買有關保險。
3.乙方應對自己的帶團行為負責,對由自己的帶團行為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可自己聯系導游業務,但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持《導游調派通知書》上團;嚴禁私自承攬,承接導游業務。乙方私自承攬、承接導游業務,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自負。
5.本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_元/年;委托管理期不足一年的以一年計算。
6.服從甲方統一導游服裝的規定。
7.乙方帶團過程中,不得從事與導游服務無關的其它工作。
8.乙方若有違章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繳納的管理費不再退回。
五、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續簽合同。合同逾期自行作廢。合同逾期后乙方的所有行為與甲方無關。
六、在導游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糾紛時,甲方應先代乙方處理,團隊行程結束后再追究乙方責任。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7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商業項目委托經營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委托標的物位于韓城市一層,建筑面積㎡
2、合作期限:
甲方誠意指定乙方擔任該項目的策劃運營管理,此項目雙方的合作期由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項目結束。預計前期的策劃工作完成時間為2個月,后期管理工作時間為2個月(乙方人員進駐后會報至甲方運營計劃表工作),具體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止。
乙方同意于上述期限內擔任該項目策劃運營管理及協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托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該項目進行為期4個月的商業運營管理,其中包括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和后期的管理。
2、乙方本著盡職盡責、為甲方盡可能減少風險和創造最大經濟效益的原則,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并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宜。
三、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該項目的經營管理,乙方的服務內容有: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品牌推廣,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該項目的統一經營標準,以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4、協助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度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并以甲方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其中包括:人員成本控制、策劃成本控制以及經營成本控制;
6、組織所有廠商對該項目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7、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8、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商業管理費
結算方式
1.1乙方策劃布局得到甲方認可后,前期策劃運營一個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叁萬元整,后期甲方付給乙方每個月運營管理費為貳萬元整。
1.2由乙方以售賣形式售出的整體或分層物業,商戶款項交至甲方財務部門后,甲方3日內按商戶交納購房款的4%給乙方結算傭金。
五、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主動、及時提供與該項目前期策劃、招商工作相關的技術及文件資料給乙方,也利于策劃、招商工作的順利進行;
1.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工作進行監督;
1.3對于乙方每階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審核,在確定該方案的可行性之后,配合乙方將該方案得以實施;
1.4甲方應提供現場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辦公設施和通訊設施;
1.5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過程中,不承擔乙方的人員工資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0乙方針對每一個營銷策劃宣傳方案須報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費用由甲方方承擔;
2.1乙方向該項目派駐人員進駐,并行使該項目的所有管理權;擁有該項目的日產管理權以及人事權(包括該項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從業人員任免、罷免、晉升的權利);
2.2甲方在委托乙方經營過程中,乙方除承擔己方的人員工資外,不承擔該商場公司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等任何經營成本;
2.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對該項目的整體布局、內外部環境、工程進度、房型和房屋內部結構、經營業態等一切有關本項目情況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將依據對該項目的經營業態定位,向甲方提供該商場整體策劃推廣方案以及共同與甲方管理經營。
2.4乙方應派駐工作人員進入該項目現場辦公,負責協助招商及相應管理。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權按照雙方確認的招商計劃及租金低價進行招商。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狀況向潛在客戶作如實介紹,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范圍向客戶作出任何書面承諾;
2.5乙方應當配備一名經理負責與協助甲方有關招商具體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應認真負責的做好客戶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隨意向客戶承諾,如客戶提出附加條件,乙方須與甲方進行協商并經甲方認可后執行,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7未經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技術材料;
六、違約責任
1、關于該項目的任何問題,由甲乙雙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反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的賠償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賠償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未盡到委托管理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如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八、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該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托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戶,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并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省市委托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托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并有權終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權,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權。
2、委托管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柜人民幣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后支付給甲方。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萬元。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后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后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費用,托管商承擔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托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托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后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后,由公司承擔費用,托管商承擔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柜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稅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托管理費用。
6、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系。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范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并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于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柜,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收回專柜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系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并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柜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柜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于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后,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戶。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戶口后,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后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后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8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了資金有效運作,獲取投資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的投資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賬戶管理人,全權負責賬戶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賬戶為甲方在美爾雅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立的期貨交易賬戶,賬戶名為,賬號為。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再另行委托他人為該賬戶的管理人。
第二條、乙方以自己名義在美爾雅期貨公司開立的期貨賬戶的起始資金不低于捌佰萬元,作為履行本委托管理協議的保證金,賬戶名,賬號。該賬戶資金不得再為第三人設為保證金。
第三條、甲方保留委托賬戶的資金密碼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乙方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甲方不得操作。乙方對委托賬戶有操作管理權,可決定買賣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和方向。乙方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努力實現甲方投資收益化,但乙方并不承諾或保證甲方賬戶的資金一定獲得收益。乙方每個月定期向甲方通報管理操作情況,甲方有隨時了解投資賬戶執行情況和乙方賬戶結算權益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資金以不定期不定額投入,利潤分配按年度計算的方式與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計出金金額不能大于累計入金金額,入金后乙方須進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額在伍佰萬元以內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萬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證甲方賬戶權益高于出金金額,確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額按時出金。否則須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乙方出金后帳戶金額不低于甲方帳戶的50%以上。
當T日甲方賬戶結算權益低于總凈入金金額的80%時,乙方須在T+1日交易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T+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方賬戶全部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當T日甲乙雙方賬戶結算權益之和低于甲方賬戶總凈入金金額的120%時,乙方須在T+1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T+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乙雙方賬戶進行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
第五條、對以上乙方補足給甲方賬戶的資金,在甲方賬戶盈利達到20%(含)時,甲方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將補充給甲方賬戶的資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須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況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管理費是在甲方賬戶有盈利時,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該費用為凈盈利的70%。
第八條、管理費的支付條件:
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甲方賬戶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協議規定而不應取得管理費的情況外,甲方應在本協議到期日、終止日的3個交易日內,將乙方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出金時,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贏利,甲方必須同意。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要對雙方的資金、賬號、密碼等有關資料保密,不得泄露賬戶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不得損害對方利益。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應在終止當日開始對甲方委托賬戶進行清算,賬戶資產以貨幣形式存在。并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賬戶損益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條、第七條要求向對方支付款項時,除應向對方支付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2。1‰另行支付違約金。
2。甲方依約終止協議后乙方強行交易時,所有盈利全部歸甲方享有,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甲乙雙方將約定資金劃入約定的賬戶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為壹年,屆時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日期: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19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職工餐廳委托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及工作所需的的水、電、燃料及油煙管道清洗費用。
2、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5、乙方以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職工餐服務。
6、廚房的日常清潔由乙方負責。餐廳由甲方委托聘用的保潔公司負責。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為保障職工的健康對乙方的采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并加強對公司職員的教育。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司規司紀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職工餐廳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采購、配菜、制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于乙方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須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工作場地外,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司紀司規》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身份證、健康證和暫住證,方能在甲方單位工作,并且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禮貌服務。
9、乙方必須提前一周將菜單給甲方管理人員審核,經核準后在餐廳內公布。
10、乙方托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衛生要求。
11、廚房和餐廳的剩余菜飯泔腳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12、乙方每餐必須做好餐廳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3、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伙食標準:每餐 ________元。標準為:________熱(________葷________素)、________涼、湯/粥、水果,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員工可到加菜窗口添加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務。標準由甲方核定。
3、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并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須于次月________日前結清。
4、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職工餐廳委托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抵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20
合同雙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娛樂城,乙方團隊具有管理經驗與技術,向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標責任管理的方式全權委托乙方團隊管理
2、乙方作為全權管理方的目標任務是:在合同期內,將人員調配、經營、管理、服務水平、營業利潤和效益創造并保持在地同行業同標準的最佳水平,并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費及核算、支付
1、乙方團隊工資報酬為每月_______元,簽定合同后,預付當月管理費共計_______ 元,調整期為一個月,一個月后管理費的20%和業績掛靠,業績指標調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費為一月一付,采取預付形式。
2、甲方按時以現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帳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費和提成。
3、除乙方派駐3名管理人員外,受管理場所全部員工工資和所有費用皆由甲方負責,并經乙方簽字審批后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向員工發放和支付。不得無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則乙方視甲方重大違約.
4、乙方團隊共派駐3名管理人員,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支付管理費后,乙方管理團隊全面展開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內,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管理人員進行輪換或調配,但不能減少編制人員數量。
五、 甲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負責協調受管理場所的外部一切關系、場內秩序和鄰里矛盾。
2、 甲方對受管理場所的經營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管權,乙方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證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場所內經營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為乙方管理人員無償提供住宿(賓館待遇)
5、 相關的人員調撥,包括營銷團隊、所有工作人員的因工作需要往來的交通費、資源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費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內,為了場所的發展,可到一至兩家其它娛樂場所進行考察,甲方負責報銷考察費用。
六、 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場所的全程籌備和全權經營管理權,包括業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權,辭退權、獎罰權、物資審批權、作價權、折扣權和簽免權。
2、 乙方應以受管理場所的實際情況以及本合同約定的責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場所全面運作標準和所有工作程序,對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檢查、監督財務收支狀況的權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變更、終止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書面依據。
2、甲方單位因嚴重虧損而關門、停業或行政部門責令關門停業。
3、不可抗力或無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費或提成并超過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員工工資,導致影響受管理場所管理人員正常管理經營。
(3)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降低待遇,視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
(2)乙方沒有履行正常管理職責。。
(3)合同履行屆滿
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若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補償。
十、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另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IDC業務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國家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許可證。由甲方審核后,對上述有效證件以復印件方式留存。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器、_________的專用機房(_________機房)、標準機架、標準電源、網絡端口及IP地址等網絡資源,用于甲方的網絡設備(服務器等)接入國際互聯網(INTERNET),服務品質需滿足相應《服務品質保證協議》的標準。
3.依照本協議,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務時,若乙方或其代理商需移動、使用、復制、修改、翻譯、分發或是與其他的物品(軟件、硬件及其他物品)組合使用甲方的軟件、硬件和其他物品(此三項以下統稱為物品)時,需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但若遇到緊急情況可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必須保證甲方委托管理的物品能正常運行,并在事后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4.如果乙方由于使用這些物品而造成的侵權行為,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5.服務器在機房托管期間,如因碰撞、靜電、偷盜、供電不穩定等管理不善的原因對甲方造成了損害,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并賠償甲方。
6.乙方消除非甲方人為操作失誤或錯誤所出現的故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租用乙方的專用機房,標準機架,通信端口及IP地址并對其擁有使用權,甲方對其自行購買的設備擁有所有權。
2.甲方在簽約后應及時將其托管設備的清單、資料及相應的技術參數,提供給乙方。
3.甲方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4.甲方需遵守《數據中心客戶管理制度》(見附件二)。
5.甲方應以與因特網服務有合理關聯的一切合法方式及商業目的使用IDC服務,如因違反國家現行規定而導致乙方受損失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服務項目及費用
1.甲方采用如下方式進行主機托管業務。
2.服務器托管:服務器臺數_______;空間(U)_______;端口_______;服務期限(月)_______;總價(大寫____________)
3.端口配置: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_________個共享端口。
4.IP地址: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個固定IP地址,IP地址為:_______________(此IP地址也許會有變化,以實際分配的IP為準)
5.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總計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共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支付方式
自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采用如下方式作為其費用的結算和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總計_____個月
七、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在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協議文本中的各項條款,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將由協議終止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2.簽約雙方可在協議到期前_________個月協商續簽主機托管協議。
3.在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若需變更其主機托管服務的內容,該行為所涉及的服務內容、費用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協議終止后,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費用仍應按協議規定支付。
八、聯系人
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接發信函、發票及雙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備件,負責書面通知乙方改變已約定的項目等工作;同時甲方應指定聯系人負責服務器及其他網絡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變更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款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并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供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條款處理,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協議期間,雙方均應遵守協議并不得無故終止,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對方的損失,具體違約金額為本協議金額未履行部分的20%。
3.在協議期間,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協議約定費用,乙方有權要求補交費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費用每日收3‰的違約金。甲方如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交納本協議約定費用及違約金的,乙方可以暫停向甲方提供IDC業務服務。甲方在乙方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交本協議約定費用和違約金的,乙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以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4.由于乙方服務中斷或其他對甲方造成的損害,乙方賠償金額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元。
十、免責條款
甲、乙雙方明確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不可抗力引起電力、通信不穩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設備故障及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5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但若在臺風、水災和火災發生時,一方明顯的搶救不力而給對方方造成的損失,不在免責條款內。
十一、保密
1.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或之后
(1)只為本協議目的而使用屬于對方的保密資料
(2)在未得到對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將對方的保密資料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對方的損失,具體違約金額為額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元。
2.本協議中,保密資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與披露方現有的潛在的業務、運營或財務狀況直接或間接有關的書面、演示、電子、或其他形式的資料(包括:價格、市場營銷計劃、客戶名單、相關數據等);但不包括以下資料:
(1)為公眾所知的;
(2)接受方通過沒有保密義務的獨立渠道合法獲得的資料;或
(3)接受方在本協議保密條款簽訂之前已經知道的資料。
十二、爭議的解決
對于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方有權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一共兩份,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鑒于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托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戶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戶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周期為連續的托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托管該商鋪的一個托管周期。
三、 甲方委托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托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并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稅金等應付費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托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托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托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并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托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戶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托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并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托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托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托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于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托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