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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發布時間:2023-01-03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精選12篇)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1

  甲方:(_飯店)

  乙方:(_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_飯店委托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_飯店)硬件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飯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權限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級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閑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占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準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并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毀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__元,其余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2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3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

  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

  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4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本著友誼、誠信、真誠合作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管理湛河大酒店及車子棚的安全保衛、秩序維護和突發事件處理等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委托合同書。

  第一章 委托管理位置、服務內容及要求

  第一條 委托管理地點(位置):湛河大酒店

  第二條 委托管理內容(范圍):

  (1) 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衛生服務工作。

  (2) 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管理工作,引導車輛出入,指揮車輛歸位。

  (3) 負責大酒店停車場及車子棚的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4) 負責大酒店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對酒店發生的糾紛、尋釁滋事及其他突發事件,應立即趕到現場,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條 保安要求

  (1)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犯罪前科,工作規范,作風嚴謹。

  (2) 愛崗敬業,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3) 嚴格遵守甲乙雙方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提前十分鐘到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 班中按規定著裝,兢業執勤、文明服務。

  第四條 人員編制及服務費用:

  (1) 二個服務區域共需保安八人,其中班長一人,停車場每班二人,八小時工作制。車子棚單人崗具體工作時間據情而定。

  (2) 物業服務費每人每月1300元。每月共:10400元,大寫:壹萬零肆佰元整人民幣。

  第二章 服務費支付方式及合同有效期

  第一條 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 日之前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委托服務費用。

  第二條 委托年限( )

  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章 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甲方提供管理同房及水電。

  (2)甲方提供辦公用品及管理用品、冷暖電器。

  (3)外部車輛禁止在車子棚內停放,乙方按甲方相關規定對停車場及車子棚進行精細化管理。

  (4)乙方工作人員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格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由于執勤不力至使車輛擦傷、碰傷、被盜或大件物品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

  (6)乙方工作人員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填寫交接記錄。

  (7)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建議及意見及時采納、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條 乙方權利責任及義務

  (1)乙方本著友誼、誠信、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人員培訓及管理,使其掌握安保工作的相關知識。

  (2)乙方工作人員在班中受到意外傷害所產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承擔。

  (3)停車場或車子棚車主的財產損壞或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小件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如金銀首飾、現金有價證卷筆記本電腦等)容易匿藏物品,不在乙方承擔范圍。

  (4)甲方及時支付乙方的物業服務費,無理由拖延或拒付。

  第四章 末盡事宜、合同爭議及終止

  第一條 末盡事宜: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立附件簽字生效。

  第三條 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達成共識。

  第四條 合同終止:

  (1) 本合同管理期滿,欲續簽合同,雙方可發互邀函協商續簽事宜,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續簽,雙方視本合同自然順廷。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6

  甲方(委托方):XX大酒店

  乙方(受托方):甘肅XX酒店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使XX大酒店更好的安全、有序正常運營,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立足精誠合作、互惠共贏的角度,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擁有的XX大酒店進行專業酒店管理。為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

  一、合作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概況:XX大酒店位于XX市廣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萬元。該酒店占地29000平方米,總投資 萬元,集住宿、餐飲、旅游、商務、場地租賃等功能于一體。其中,客房 間(套),餐飲面積 平方米,餐位 個。酒店采取自營管理模式,于20xx年 月開業,20xx年榮膺X星級旅游飯店資格。

  2、乙方概況:乙方是從事酒店管理的專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酒管公司依托于四星級旅游飯店國際大酒店的人力優勢和管理能力,業務范圍包括酒店管理咨詢、開業策劃、委托管理、人員培訓、酒店用品經銷、洗滌洗衣、軟件開發與經銷等。是西北師范大學旅游學院、蘭州旅游職業技術學校、甘肅省旅游飯店協會的長期合作單位。

  二、雙方的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選派職業經理人對XX酒店有序的開展經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兼 部經理)一名。

  三、管理期限、管理目標

  (一)、 雙方商定,總委托管理合作期定為一年,即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擬定)。

  (二)、在以上期限內,通過乙方的專業管理與甲方的通力支持,使XX酒店硬件配套更加科學、合理、方便、高效,使軟件管理形成模式、富有特色,為甲方帶領、培養一批專業性強、業務素質高的員工隊伍,從而使XX酒店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確保合同標的物的合法、合規,確保經營項目的合法合規,并對此負責。

  2、在管理費用外,為乙方派駐人員免費提供住宿、飲食、洗浴,工作環境與條件。為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員在酒店安排具有網絡、電視、熱水、衛生間、寫字桌的客房住宿。

  3、為乙方派駐人員報銷管理費用外的通信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通信費,總經理每月XX元,副總經理每月XX元,部門經理每月XX元;交通費,蘭州至嘉峪關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年4次,市內交通費及出差交通費按酒店規定執行。

  4、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安排派駐人員的工作時間。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XX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天; 每周公休一天;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帶薪假期。假期可以根據酒店經營需要實行補修或調休。

  5、對乙方的建議和意見有最終決定權。

  6、對乙方派駐人員有現場監督、管理權。在通告乙方后,對乙方派駐人員的違紀、違規現象有處罰權;對認為不適宜工作要求的人員可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調換。

  7、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有效;

  8、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充足,特別是管理費及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9、確保酒店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正常,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承擔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及責任。

  10、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項目管理質量負責,每月不少于2次對管理項目進行跟蹤、回訪,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的解決和調整,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有效的反饋和溝通,。

  2、對所派駐人員負責,與被派駐人員屬勞動合同關系。

  3、制定營銷方案,擴大市場,利用乙方優勢客源,為甲方建立有效的客戶關系網絡和營銷廣告策略。

  4、為甲方提供持續、有力的管理經驗、能力支持,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經營管理好酒店。

  5、對項目實施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規事宜有拒絕參與權。

  6、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項目相關技術、培訓資料應完整保存,委托管理項目運行結束向甲方造冊移交。

  7、按計劃實施有序的員工培訓,在管理公司涉及的合作酒店范圍內,協調安排甲方人員實習、見習,交流互動。

  8、積極組織調派職業經理人或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空缺崗位職務。

  9、積極協調酒店在蘭州的公共關系,特別是旅游接待、飯店管理方面的關系。

  10、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六、關于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職權

  1、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委派、酒店任命。

  2、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3、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4、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5、總經理負責酒店人員編制的制定,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對人員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等有組織實施權。

  6、總經理對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有人事決定權。對員工按酒店規章制度有獎懲權。

  7、總經理對元以內的正常營運性支出有審批財務權。

  8、全面組織、制定、完善、實施酒店管理模式,對酒店正常管理運行負責。

  9、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七、管理費、定金、押金

  1、該管理費用指乙方作為酒店管理受托方,全面實施上述合同內容涉及的權利義務,對甲方酒店派駐專業人員,開展系統專業管理,全面支持保障甲方有序、高效運轉等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派駐人員的工資、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服務保障,并且包括管理公司綜合費用、廣告費用、招聘費用、培訓費用以及除派駐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該項目服務而產生的差旅費等。

  2、基本管理費。乙方首次派駐甲方總經理、副總經理(兼部門經理)兩人,基本管理費每月X元,此后再增加派駐人員按該崗位人員議定工資的X%追加基本管理費。基本管理費每月5日前結清上月費用,以銀行匯款形式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3、效益管理費。一個年度內(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乙方派駐人員且實施綜合管理和服務對甲方經營產生促進,以歷史綜合營業收入X萬元為基礎,按超出X萬元年度營業收入部分的5%提取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在20xx年X月X日前雙方匯算結清。

  4、本合同簽訂,甲方支付乙方定金X元整,乙方安排派駐人員于4月日到達乙方酒店開展工作。該定金隨即轉為合作押金,該合同執行完畢或中止匯算后,乙方在10日內清算退付給甲方。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派駐人員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甲方應承擔20xx0元的違約金。

  4、如因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被甲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甲方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1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九、合同的解除與爭議的解決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超過10天,或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超過10天,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外,本合同自動解除。

  2、受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雙方溝通可以解除合同。

  十、其他約定

  1、乙方利用現行管理各酒店的條件,為甲方人員的培訓可有條件的提供有償實習、學習環境,費用另行商定。

  2、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乙方經銷的酒店用品。

  3、合同到期后,甲方若有意繼續合作,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積極支持,優先安排人員。

  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中出現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X

  合同簽訂日:二零XX年X月 X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實施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名下的酒店,酒店實行由甲方董事會及酒店管理公司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甲方委派業主總經理,乙方根據酒店經營管理需要派駐由運營總經理、駐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總監)組成的管理團隊。運營總經理是乙方在酒店的總代表。

  二、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實施酒店經營管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本協議履行期滿的前一個月雙方另行協商續約或終止協議。

  三、協議目標

  1、本協議簽訂執行之日起,乙方須全力實施酒店經營管理工作,確保酒店的服務和管理水平逐步達到五星級標準。

  2、酒店委托經營管理之服務項目范圍為:酒店大堂、商務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廳、會議室、洗衣房等。

  3、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__________________。

  (1)首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經營利潤______萬元(首年______個月為______萬元)

  (2)第二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利潤______萬元

  (3)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個月為酒店經營管理調整期,不執行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考核。

  (4)以上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最低參考指標,實際指標根據雙方確定的具體經營計劃執行。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于______年內完成酒店五星級的評定工作。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酒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酒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酒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五、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酒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五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酒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相應的團隊,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酒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酒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5、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六、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酒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酒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酒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__元,其余按酒店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糾紛解決

  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8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環保部有關環保設施運營管理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運營項目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煤業污水處理運營管理 項目地點:

  項目內容: 煤業礦井廢水及生活污水處理站委托運營管理(詳見附件1)

  二、項目承包范圍及方式

  委托范圍: 委托運營方案內包含的全部內容 。

  委托方式:甲方將污水處理站的日常運行管理全權委托給乙方。乙方負責:管理污水處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運營人員,提供設備維修和設備保養,提供污水處理站所需藥劑。

  三、委托運營期限

  委托運營合同期限:5年。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 (¥ 元);

  本合同總價為第一年價款,之后每年根據物價和其他因素雙方重新洽談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包括委托范圍之內的費用,價款根據水量調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費用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計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執行。

  2、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調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月運營費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運營費用。

  2.2合同價款調整:由物價上升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按照《合同通用條款11條》執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價款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二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乙方承諾

  承諾負責污水處理站的正常運行和達到污水排放標準;保證持有《環境保護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并經年檢合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運營證書的復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甲方承諾

  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運營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在礦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處理站出水口安裝流量在線監測設備用于計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山西省孝義市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9

  合同雙方當事人:

  業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于*大市場 區 號樓 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托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 委托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并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委托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 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內,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項目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項目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托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文件,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托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 %,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沖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 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于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發生變更,應提前 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對于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并導致不可預測性后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托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后,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設備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于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后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設備設施、甲方新增設備設施進行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并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復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后,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于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后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后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置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于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托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于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于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并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并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筑,對房屋建筑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并保證其處于正常使用后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設備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設備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 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乙方關于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 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獨立與

  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并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后,對于甲方繼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 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后 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重新簽訂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于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于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 %的租金沖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并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于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于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采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并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采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后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 份,備案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10

  委托方:(以下稱“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稱“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相互信賴、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雙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之下述用語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應作如下解釋:

  1、“建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意指在“場地”構成酒店的各類建筑物和與建筑物結合在一起的設施設備及數量。

  2、“經營物料”意指所有應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簾布巾飾品、金屬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質類似的物品。

  3、“經營物品”意指所有的紙類應用品、清潔用物品以類似的消費品和存貨。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維修材料及與其性質相類似的物料。

  5、“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娛樂設施的收入及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納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6、“經營毛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繳納的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7、“基本管理費”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限內提供服務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該酒店營業收入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8、“鼓勵管理費”是指委托方根據本合同應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該酒店經營毛利潤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9、“營業成本”是指餐飲部門的食品主、輔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經營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各營業部門在經營中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酒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費用,主要分為人工成本費用、能源燃料費、廣告宣傳費、物料低值品、日常維修費、壞賬及存貨虧損、實際應酬費、其他管理財務費、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費及管理方派出人員工資用等九個部分。

  11、“非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經營無直接關系,一方無法控制、由委托方處置的費用。下列費用屬于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性毛利潤時應予除外: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利息、銀行手續費、匯兌損失;項目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企業所得稅;建筑物財產保險和機器設備保險;項目開辦費;管理方收取的鼓勵管理費;其他經委托、管理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條合作方式及品牌約定

  委托、管理雙方合作方式為:全權委托管理: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開業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稱暫不定,雙方再協商確定。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至少叁(3)個月前,委托、管理雙方協商是否續簽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年。

  第三條委托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合法經營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續。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廳、娛樂、商業經營點的商標專用權證、營業執照和安全、衛生等相關許可證照。

  2、委托方應將一個可以正常營運的“酒店”一次性交給管理方經營管理。并應按“合同”規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以使管理方能夠正常地實施對“酒店”的經營管理。

  3、委托方應保證管理方作為合同期限內“酒店”的唯一經營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有活動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并維護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擁有對酒店的獨立經營管理權,經營管理期間,其經營管理權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應會同管理方共同進行盤點、并確認盤點后的清單。委托方應在將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時,將“酒店”完整的圖紙和盤點清單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為“酒店”提供足夠的經營所用資金,以保證管理方可以迅速展開各項營運操作。經營資金一般為年度營業收入預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業主代表一名、會計一名。其中業主代表擔任“酒店”副總經理,進行委托、管理雙方的協調工作,會計對“酒店”財務工作享有知情權和審核權。除發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外,委托方派出人員須服從管理方派出總經理管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應在事先通知酒店總經理的情況下,可在合理的時間了解酒店經營狀況,包括查閱賬本與記錄。

  8、委托方對住宿、會議、餐飲等設施有按照約定時間、數量及價格優先使用的權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簽單消費的權利,消費額計入“酒店”營業收入。

  第四條管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本合同規定對“酒店”的運營提供服務,組建高水平的管理團隊,招聘、培訓、管理員工,自覺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2、實際工作中凡預算外的開支,管理方另行報委托方審批后方可實施。

  3、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間對酒店固定資產的任何處置必須報委托方批準。

  4、由委托方購置的設施設備,須向管理方提供購買合同、質量保證書、技術文件等相關資料。設施設備在質保期內,委托方負責協助管理方聯系廠家(供應商)維修保養及質量索賠等事宜。

  5、管理方在經營管理“酒店”時,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書面方案和預算獲得委托方批準的前提下,在雙方約定的職責權限內對酒店進行改、擴建和裝修,包括必要的更換、改進、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設備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經營管理標準。

  6、管理方應每年適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如管理方“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財務、人事、質量、工程總監及有關業務的專家),到“酒店”進行業務檢查和指導。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義聘用、聘請或任命第三方的專業人、代理人、律師或常年法律顧問。

  8、在委托方按盤點清單將設施設備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負有保管和保全的責任,除按折舊年限及正常使用損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過失原因導致人為損壞或失少的,管理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酒店籌備期間的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約定本“酒店”籌備期不超過天(從開業日向回倒推),具體籌備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籌備期開始,雙方約定的本項目派出人員將到“酒店”現場或雙方認可的場地工作。項目人員工資將開始支付。

  3籌備期間,委托方負責管理方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的差旅費、食宿費用。

  4、籌備期間,管理方為“酒店”開業準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培訓費、交通費、招聘費、食宿費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應在“酒店”營業賬目中的“開辦費”項目列支。

  5、籌備期項目管理人員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確定“酒店”的市場定位;制定“酒店”價格政策、促銷方案、獎懲制度;制定營業流程和后臺管理程序;協助業主采購營業所必須的設施設備、經營物料、經營用品、工程物料、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等;編制營業預算;組建管理部門;整體定崗定編;落實招聘培訓計劃;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協助確定員工制服的設計、制作;制定詳盡的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宣傳方案;員工技能培訓;“酒店”開荒;籌備開業典禮。

  第六條酒店正式經營期間的特別約定

  管理方在合同簽署后,籌備期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酒店”開業工作。至少開業前三個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員必須到崗工作。

  委托方應保證“酒店”正式經營時,其各項功能完備,各類家具設備與經營物料、用品準備就緒,具備使用條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注入“酒店”足夠的經營資金。

  雙方商定“酒店”開業日為年月日。如果變更開業日期,委托方應至少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方,雙方在此通知的基礎上商定實際開業日期。

  委托、管理雙方約定“酒店”開業日/試營業日即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日期的開始。即告管理費的提取日的開始。

  第七條管理方管理服務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委托方應自“試營業日”起,以逐月結算方式,經營收入不計入應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贏得的經營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體為,在經營管理期內,根據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費標準為:

  1、基本管理費:合同期內,按每月“酒店”經營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費”。

  2、鼓勵管理費:管理方按“酒店”經營毛利額提取“鼓勵管理費”。具體標準為: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含)—2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1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200萬(含)—3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2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300萬(含)—4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3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400萬(含)以上,按經營毛利潤的40%提取鼓勵管理費。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費的具體日期和方法確定為:

  基本管理費: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個月的基本管理費。鼓勵管理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銀行賬戶支付鼓勵管理費。

  4.因各種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條款,而發生延遲支付時,延期支付給管理方的人民幣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

  第八條財務事項

  1、銀行賬戶

  管理方應以“酒店”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并與委托方代理人共同維持,委托方總會計師擁有銀行賬戶資金支用審核權,同時掌握網銀支付設置的一個必須權限。“酒店”所收到的全部營業收入,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流動資金,均應存入該賬戶內。這類資金不應和委托方或管理方的其他資金混合。管理方從“賬戶”中,支付一切經營費用和管理方應得的基本管理費及鼓勵管理費。

  2、賬簿

  “酒店”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設置賬簿。管理方在經營管理中,必須代表委托方保留能反映經營成果、完整充分的會計賬簿及其他記錄。賬簿和記錄,始終是“酒店”的財產,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委托方要求,管理方應提供委托方合理要求的相關資料,管理方未經委托方許可不得向國家執法機關之外的第三者提供或披露。

  3、預算

  管理方應于每年11月30前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下一會計年度的財務預算及固定值產購置預算(也包括局部裝修改造)、委托方應于每年12月30日前審核批準完畢。在管理方遞交委托方30日內,委托方未予以任何形式的回復,則視為同意管理方報告而將自動執行。年度預算只是作為對下一經營年度預期業績與費用支出的一種估算,管理方將在合理的范圍內盡量實現年度預算反映的預算目標,但不應將其作為該營業年度實際業績的保證。

  4、營運資金

  委托方同意在“酒店”銀行賬戶中保留必要的“營運資金”,保證管理方能夠不受干擾并有效地經營和管理“酒店”。

  5、財務報表

  按照管理方制定的“酒店”財務報表,每月15日前,“總經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上個月的財務報表。應由管理方向委托方提交該年度的財務決算報告,委托方應在收到財務決算報告三十天內審核完成。逾期管理方未收到委托方的任何回復,管理方將視同委托方默認。該財務決算報告將作為管理方計提“鼓勵管理費”的依據。有關編制財務報表、預算及審計而發生的一切費用開支,應在“酒店”經營賬戶列支。

  第十條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如有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賠付三個月的管理人員工資給另一方。

  2、雙方商定不對第三方泄露任何與本協議書以及根據本協議書所做出的一切協商和討論。此保密條款在意向書終止后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有違約,一經查實受害方可以向違約方提出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委托、管理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及履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委托、管理雙方均應向酒店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書面形式補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本協議于年月日,由委托、管理雙方在簽訂。

  (以下無正文)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管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11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

  乙 方: 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托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托,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對產權屬于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間(套)帶有衛生間且設施設備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筑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生、冷藏等設備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所有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托并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并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裝修、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營業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銹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傭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非經營費用”下列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利潤(GOP)時,應從酒店總費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資產折舊;

  2、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3、酒店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費;

  5、城市房地產稅和所得稅;

  6、財產保險費;

  7、貸款利息;

  8、匯兌損失;

  9、甲方董事會經費;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11、受甲方委托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12、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嘉瑞賓”是指國家工商局頒布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嘉瑞賓”(包括中、英文)字樣,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標識,以及可能出現的與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屬下企業相關的“嘉瑞賓”文字與標識圖型。

  “嘉瑞賓模式”包括酒店建造與硬件配置、“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運行質量監控與業績考評體系”等標準化文本,是指由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級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與標準推行并實施的酒店經營、管理、服務一攬子規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項

  鑒于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托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

  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并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托給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件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后,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托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后,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并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并保證采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采購清單及采購計劃(采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采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項目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置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后,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準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后,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后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余,乙方應將余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范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后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于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系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并授權后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文件(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后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準上述文件,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準的上述文件;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后,于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范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后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準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于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筑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

  試營業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設備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并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項目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

  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游、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后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后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布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后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文件、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制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范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后,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準,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準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準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后果,甲方應

  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并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后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規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后,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于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于旅游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有關酒店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篇12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 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 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 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臺票40-50元)。

  八、 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 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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