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精選16篇)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
_____律(_________)非訴字第_________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
受托方: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
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萬元中進行支付;
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__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姓名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
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
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6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董事會代表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事宜一致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實行吸收合并,甲方吸收乙方而繼續存在,乙方解散。
二、甲乙雙方合并期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并手續于該日不能完成時,甲乙雙方可以協議延期。
三、甲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_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___元,因合并而發行股份__________股,每股金額不變,資本總額增至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增至__________元。乙方現有資本總額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__________股,每股金額__________元。乙方于合并期日在冊股東所持股票因合并而全部換為甲方股票,對換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東每換一股甲方股票,補交金額__________元(乙方股東對換時無需交付股款,乙方股東每換甲方一股,甲方交付股款差額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于合并協議簽字至合并完成,不再變動資本、股份及股東。
四、乙方于合并期日的所有財產及權利義務,均由甲方無條件承受。
五、乙方于本協議生效后至合并期日,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繼續管理其業務。但是,處理財產、負擔義務,__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應經甲方同意。
六、乙方全體管理人員及員工,于合并后當然成為甲方管理人員及員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它勞動條件不變。個別調換工作者,不在此限。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代表協商決定。
八、甲乙雙方應于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內,向有關領導機關申請合并。一方或雙方合并申請未得領導機關批準時,本協議失效。
九、甲乙雙方應于合并申請獲批準后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本協議。一方或雙方股東大會未通過時,本協議失效。
十、本協議1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__________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為了有效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茲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促成甲方獲得目標項目的最終合作權,甲乙雙方就居間合作具體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第 1 條 委托事項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項目,引薦甲方與目標項目之建設方/業主方進行直接洽談,提供關于項目實施的重要信息,協調并促成甲方獲得項目的最終合作權,且由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以合作模式簽訂項目合作合同;同時,為甲方實施項目的具體活動及合同履行的各項事宜提供必要的溝通、協調服務等。
1.2 “居間成功”是指乙方嚴格依本合同約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托事項。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均視為居間不成功,委托事項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的項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僅提供項目的信息,或聯絡、協助等一般性服務;
1.2.3 對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乙方未提供實質性幫助。
第 2 條 乙方權責
2.1乙方承諾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資源,投入相當的人力、財產及人際關系成本,積極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促成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項目合作的關系對接、提供合作條件及商務信息、參與投標活動并促成甲方中標、協助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實施項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確保甲方收取項目款等。
2.2項目前期,乙方應認真分析研究相關的市場信息,及時將項目信息或建設方/業主方的項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項目情況、招標文件、實施內容、合同條件、質量要求、工程量清單總價及子目單價、供應材料等。甲方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的,乙方有義務予以協助。
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乙方保證完全滿足如下要求:
2.3.1 項目情況切實可行、資金到位,施工手續齊備,已能夠正常實施。
2.3.2 能對甲方取得項目合作權產生實質性影響且構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2.3.3 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完整準確、真實可靠。若前述文件資料或信息出現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時,甲方可逕行解除本合同,并對其因此所受之損失主張賠償;且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2.4在項目初步磋商洽談、招投標活動、合作合同談判簽署過程中,乙方應盡居間人之最大審慎和誠信義務,積極協助甲方進行參與項目、信息溝通、關系對接、業務公關,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信息,輔助具體的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幫助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并簽署正式合作合同。
2.5 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居間服務,以確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實施及順利處理完結項目全部事宜:
2.5.1 協調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在整個履約期間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2.5.2 代表甲方在項目現場負責貨物交接,調試、驗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5.3 協助甲方向建設方/業主方提供完整的項目技術方案,協助甲方參與項目技術方案論證,向甲方轉達建設方/業主方提出的意見。
2.5.4 積極協調建設單方/業主方依約履行其應負之義務,如項目驗收、款項支付等。
2.6 在提供居間服務咨詢期間,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通報與項目相關事項的最新進展,收集反饋信息,解釋有關問題。
2.7 乙方應勤勉盡責,全面履行甲方所委托之全部事項,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 以欺詐手段、與第三方惡意串通方式騙取甲方資料信息、其他不正當方式使甲方喪失項目合作權的;
2.7.2 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或損害甲方利益的;
2.7.3 怠于提供居間服務或提供的資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 使用行賄、內幕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間服務的;
2.7.5 任何其他損害甲方權益或違法違規情形的。若有違反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喪失居間報酬取得權。
2.8 居間成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乙方可依本協議約定取得相應居間報酬,但相應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 3 條 甲方權責
3.1為取得項目合作權,甲方應按乙方及建設方/業主方要求,負責提供項目所必備的市場資料、技術資料、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招標公告要求各種文件資料。
3.2 若乙方申請并經甲方審查批準,甲方可派人協助參加為爭取項目所舉辦的專題講座,并同乙方一道拜訪建設方/業主方或客戶。
3.3 提供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支持,包括提供項目技術方案,為乙方提供技術方案論證會。
3.4甲方負責開展項目合作的實質性活動,如參與完成項目投標文件的制作、領取和投遞等工作,以及與建設方/業主方進行項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協商談判、正式簽署等。
3.5 若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6 居間成功后,甲方已收到建設方/業主方支付的相應項目款項,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 4 條 居間報酬
4.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乙方成功提供居間服務的項目,由甲方將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備案,甲方按照以下給付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
4.2 以乙方完全嚴格履行其應負之合同義務且無任何違約情形有權取得居間報酬為前提。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3 支付居間報酬前,乙方須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稅務發票予甲方請款,否則,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4 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相應(個人為18.49%,企業為17%)稅費后將剩余金額的居間報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銀行信息為: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 5 條 居間費用承擔
5.1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而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除非甲方實現明確同意承
擔該居間費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則,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托事項,將由乙方自行承擔居間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 6 條 居間期限
6.1 居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履行完畢或終
止之日止。超過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間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委托期限。
第 7 條 合同終止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若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托事項,即未促成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項目合作合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7.2 居間成功的,雙方依約履行完畢各自應負之權利義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7.3 合同執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項的,本合同亦終止。
第 8 條 保密事項
8.1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或泄露該商業秘密于任何第三人。
8.2乙方為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中獲悉的與甲方有關的商業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成交機會、項目合同訂立的情況等屬于甲方之商業秘密;乙方應嚴守保密義務,不得利用其在居間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為。
8.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依居間報酬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仍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不支付居間報酬。 第 9條 轉委托禁止
9.1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進行轉委托予任何第三人。
第 10 條 其它約定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可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所受之全部損失。 10.2本合同的簽署并不構成雙方之間雇傭和被雇傭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權關系,乙方亦不得對外宣稱與甲方存在相同或類似關系。雙方為便于開展業務合作,相互間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針對具體項目出具的書面文件僅為實現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濫用;否則,由違反方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10.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在不影響項目進度的前提下,采取協商解
決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若不愿協商、調解或者經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之仲裁規則仲裁,費用由乙方負擔。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9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簡稱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孫春寧 律師為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具體工作范圍包括:
逾期交房違約金、房屋交付、物業費處理等
2.受委托人的權限為:
代為主張權利逾期交房違約金(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
代為辦理房屋交房手續及物業費處理等全部事項
代為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調查取證
3.收取律師費方式: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 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于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托人的權限始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止于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并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范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x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四、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元(大寫)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托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15%.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蘭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協議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公司旗下的 團購網站及其他網站的律師團,且僅此一家,并為乙方制作固定版面進行宣傳,將乙方網站與甲方所有的網站鏈接,宣傳廣告發布的位置、尺寸、形式等具體事宜如下:
在 網下方“ 律師團”按鈕,鏈接 律師所介紹,介紹內容內鏈接 官網。
在律師團論壇板塊,版主位置注明 律師事務所 律師工作室聊天室冠名“ 律師聊天室”
2、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及職責為:
1、法律咨詢:就甲方經營、管理和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解答甲方在勞動爭議、合同和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不包括甲方職工個人非職務行為而產生的糾紛的法律咨詢);
2、法律文書服務:草擬、審查甲方的法律事務文書,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合同談判,草擬和簽訂合同;
3、非訴訟法律事務:參與解決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4、法律培訓服務:應邀對甲方進行相關領域的法律知識講座,協助甲方提高工作人員法律意識。
5、重大專項法律服務:包括解決糾紛與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 解決糾紛即受甲方特別委托、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處理甲方認為應由律師處理的糾紛類案件,包括訴訟、仲裁及勞動仲裁等。
提供重大事項法律服務即針對甲方改制、股本調整、資產重組、兼并、收購、清算、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公司結構優化及重大資本運營行為,或者出售、購買重要資產、進行重大對外投資、簽訂重大經濟合同等重大經營行為,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參與可行性研究、制定方案、參加談判,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審核或準備各類法律文件等。
三、乙方作為甲方網站律師團的職責及工作范圍【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作為律師團板塊論壇的版主,回答論壇中的相關法律咨詢。
2、甲方開設“律師工作室”的視頻聊天室,甲方應按網民需求做客聊天室進行相關主題法律知識的講解。時間由雙方協商,原則上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6次,每次時間為40分鐘。
3、乙方應為 網會員提供相關法律的咨詢援助。對于收費項目應低于求助會員當地實際最低收費標準的5%-15%。
四、約束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全部訴訟、仲裁、非訴訟法律事務應交由乙方承辦。在此前提下,乙方不得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
五、合作期限及費用
1、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條款、重新簽訂合同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不擬續簽合同,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續下去。
第一年乙方為甲方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從第二年開始根據甲方業務量雙方另行協商服務費;下一年度的服務費應于下一年度第一個月內支付,依此類推。甲方為乙方在其所有網站上提供免費宣傳,不收取任何費用。
2、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第二條第五項服務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依照《 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支付乙方代理費(乙方原則按同類代理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3、乙方受甲方委托或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發生的差旅費(包括食、宿、行等費用)等支出由甲方在法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
六、律師團隊【法律服務公司和律所合作協議書】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主要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
2、乙方的律師應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律師執業紀律,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若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因故暫時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暫時代行其義務。除此之外,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受聘律師應及時處理。
4、作為甲方網站的律師團隊為乙方全體律師,但主要聯系律師為 律師。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其所有網站對乙方的宣傳,并且宣傳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對乙方的宣傳沒有按照雙方約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對甲方的法律服務并解除合同。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文件、辦公條件和其它方便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翔實的事實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和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2)、甲方應給乙方留有合理的時間以完成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3)、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后,即向乙方提供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整體結構等基本情況材料。
3、甲方應如實告知與乙方的法律服務工作有關事實情況,不得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了解與辦理法律事務有關的情
況,查閱有關文件、資料,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的情況,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的會議;
4、甲方應當按時繳納另行委托代理事項有關代理費。
5、乙方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實現甲方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提供法律服務;
6、乙方律師實行不定期辦公,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認真、及時的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7、乙方須保守因工作關系而獲得的關于甲方的經營、技術及商業秘密;不得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務中擔任對方代理人;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服務請求。
八、保密條款
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有對在工作中涉及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其它不愿為他人所知悉的信息保守秘密的義務。
九、合同生效、文本及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期限: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一俟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2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職務:
電 話: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 責 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甲方因 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提供 有關法律咨詢;
2、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 萬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日 期: 日 期: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3
編號:
特別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師協會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實際使用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關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的規定,如涉及減輕或者免除受托人責任的,提請甲方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乙方提供相關的專項法律服務,雙方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二、服務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務期限(在選擇處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____終止。
四、服務團隊
1、乙方指派____律師擔任前述法律服務項目的主辦律師,負責安排、管理律師工作組成員的具體工作,__________律師擔任協辦律師,為甲方提供具體的法律服務,律師助理____________協助以上律師開展工作。其中,____律師擔任項目組負責人。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派律師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五、服務方式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____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在選擇處打√):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4.通過互聯網工具、通訊工具提供服務。
六、服務要求
1、律師開展工作,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委托事項,積極維護甲方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得向甲方提供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意見。
2、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各項法律意見或法律文書應當清晰、明確、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規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隱瞞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風險。
3、律師在工作中應當勤勉盡職,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提供服務,在專項服務結束后,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工作報告。
4、乙方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經向甲方說明原因后,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認可的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履行相應的法律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具有履行相應工作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據律師的工作要求及時、無保留地提供與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信息(與原件核對后,僅提供復印件)。甲方向律師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應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及來源的準確性。
2、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人員配合等,同時應為乙方留足工作時間。
八、專項法律服務費用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約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務費后,應據實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4、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若發生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復印費等非乙方收取的費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師前往_____市(縣以外的其他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的差旅費、食宿費。主辦律師的標準在甲方副總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協辦律師在甲方部門經理級人員的出差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
6、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服務范圍內,若所涉及的事項需要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務費由雙方根據四川省有關收費標準在收費范圍內協商確定。
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提供的資料及本次服務中所接觸、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的無效或終止不影響本條款的有效性。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務費達十五日的,乙方可暫停提供法律服務,逾期達三十日的,乙方可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務費。
3、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開展工作的,根據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雙方協商退還服務費的比例。
4、律師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見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甲方的決策出現錯誤并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應進行賠償。
十一、免責條款
因以下各項情況所導致的風險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其它瑕疵導致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時出現的判斷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導致律師不能在約定時間完成工作的。
2、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后,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而產生新的風險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導致律師難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項的關聯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郵: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的通知可用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特快專遞到達對方之日視為送達日(無論對方是否簽收),通知送達地以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提供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為準。如雙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未書面通知對方的,不承擔因此導致的送達不到的責任;雙方通過電子數據溝通交付的內容,交付之時即為送達。
十三、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____方式解決:
(1)向____法院起訴;
(2)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十五、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 ________(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告知:簽訂法律服務合同時,企業應注意與自己簽訂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師,而是律師事務所。企業在選擇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時應查看對方的資質,并與對方約定好服務方式,企業還應注意,有些律師事務所可能會因為業務繁忙而使得律師身兼數職,這會使企業無法真正獲得有效的法律服務。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治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 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防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 (1)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防 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2)如果 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_____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5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于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范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咨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并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系,乙方將及時給予答復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于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郵箱: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電話:______郵箱:______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
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____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