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酒店管理協議(通用12篇)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酒店管理公司
本著公平、公正、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為 年。
三、工資及管理費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費用:
乙方所派廚房人員工資:(大寫) 元每月;
前廳人員工資總額:(大寫) 元每月;
管理費(大寫) 元每月;
三項合計:(大寫) 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 日支付乙方全體人員完稅后工資,由乙方進行分配。工資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滯納金按10%每日計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術人員到酒店指導工作時,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員工的交通費用應在人員到達的當天甲方給予報銷。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無償為乙方所派人員提供適當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設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員同等的勞動保障待遇。
(2)甲方有權根據酒店實際營業狀況與乙方代表商議人員的統配。
(3)合作期間,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員執行總經理、前廳經理、廚師長的話費(標準為: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店其余管理人員每年報銷一次往返路費。(標準為火車硬臥及公共汽車)。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水平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可由乙方負責另行調配。
(5)乙方所派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總經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甲方酒店進行指導,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負責為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各類證件并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2)乙方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制作過程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3)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4)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掌握酒店準確、詳細的財務信息。
3、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市場推廣、品牌宣傳、收集市場信息反饋等。
(2)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雙方配置人員進行增減。
(3)方案1、乙方運作期間甲方每月應付管理費 元,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超出總營業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為提成;超出20萬元(含20萬)以內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5%;超出30萬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8%作為提成。管理費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運作前三個月甲方正常交納管理費,三個月以后乙方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費,按照總營業額提取提成作為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內提取總營業額的2%作為乙方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至 萬元內按照總營業額提取2.5%作為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上按照總營業額提成3%作為乙方管理費。
(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方案1或方案2)
五、本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并對協議內容無異議,應提前三個月簽定合同,協議自動延續。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若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人員兩個月工資共計大寫 元作為違約金。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簽訂目的:1、乙方專業能力幫助甲方提升設計業務力量和市場影響力。2、甲方保障深乙方相關利益的取得。
一、甲方依據自身業務需求,對發展過程中已經取得或正在爭取的酒店設計業務委托乙方完成如下工作:
1.乙方對相關酒店設計內容及過程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按照客戶所需的設計理念、基本構想、基本設計、詳細設計、施工配合等獨立完成設計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依據業務所需必須與客戶方進行頻繁有效的溝通及商談。甲方與客戶方簽訂正式項目合同后,乙方根據酒店設計項目規模不同,每個設計項目至少與客戶進行3—5次以上的商談,并且每次商談至少要在項目所在地或者客戶所在地停留2—3天。另根據項目進度和實際所需,隨時與客戶方進行電話、網絡溝通。
3.為使甲方順利開展酒店設計、裝修業務,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4.為使甲方順利開展酒店設計、裝修業務,乙方應常駐甲方日常經營所在地。
5.為使甲方酒店設計、裝修業務的持續發展,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和相關規劃協助甲方設計人才培養。此培訓義務不受甲方是否實際委托乙方進行酒店設計業務的影響,且每年乙方來甲方處進行人才培訓次數不低于 次,每次不低于 天。
6.乙方完成相關設計過程中,因業務需要享受甲方助理設計師圖紙繪制的協助,助理設計師的圖紙繪制提成由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標準依據甲方相關規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酒店設計業務,乙方依照客戶需要進行設計的同時,甲方亦應完成如下事務:
1、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筆設計項目所收客戶設計費用的一半作為乙方設計費用。
2、甲方不承擔乙方為完成相關設計業務與客戶溝通所需的路費、食宿費用,但甲方為相關商談提供相關便利條件。
3.甲方可按照自身業務需求,對乙方及其設計進行合理宣傳。
4.乙方對甲方委托應予接受,除非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時以不合理低價委托乙方設計。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不得將對方經營和技術上的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四、合同期限為2年。 合同有效期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時間段,并不包含乙方完成相關設計業務所需時間。
五、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反此合同時,非違約一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 警告;
2、 單方終止合作;
3、向違約方索取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若有需要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商業信譽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此份合同若有遺漏或雙方對相關事項履行產生疑問時,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
七、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轄權。
八、本合同中文版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3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 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 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 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臺票40-50元)。
八、 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 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 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5
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酒店__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工程地址__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建筑物__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__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__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統一制度__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會計年度__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獨立公共會計師__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總收入__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或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營業毛利或簡釋..__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營業支出__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1)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2)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3)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準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4)因酒店營業有關雇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5)第8.2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6)第7.1條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7)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8)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系開支。
(9)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10)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11)付于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傭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12)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范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13)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4)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注明的費用。1.12獨立費用__下列項目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15)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16)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17)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18)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19)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20)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21)獎勵性管理費。
(22)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1.13開房率__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1.14不可抗力__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23)戰爭、侵略、反叛、革命及內戰。
(24)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25)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26)勞工糾紛。
(27)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于本合同的附錄(一)。
2.2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建筑進行程序 為進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筑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于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筑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筑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后執行。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采購開業所需的物品。制訂并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承擔廣告和公共關系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組織開業典禮。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采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準許證。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
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于不遲于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準。
(1)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2)其應再包含:
酒店業主:日期:
管理公司:日期: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6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職工餐廳委托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及工作所需的的水、電、燃料及油煙管道清洗費用。
2、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5、乙方以成本價格向甲方提供優質的職工餐服務。
6、廚房的日常清潔由乙方負責。餐廳由甲方委托聘用的保潔公司負責。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為保障職工的健康對乙方的采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1、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就餐秩序,并加強對公司職員的教育。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司規司紀處罰乙方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職工餐廳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采購、配菜、制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3.由于乙方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須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衛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等工作場地外,嚴禁進入甲方的辦公、生產和工作場地,違者按甲方的《司紀司規》處理。
6.乙方工作人員在承包期內發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身份證、健康證和暫住證,方能在甲方單位工作,并且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禮貌服務。
10.乙方必須提前一周將菜單給甲方管理人員審核,經核準后在餐廳內公布。
11.乙方托管期間,對菜的衛生、個人衛生、廚具、餐具的衛生和環境衛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衛生要求。
12.廚房和餐廳的剩余菜飯泔腳由乙方負責處理,但不得扔在廠區內。
13.乙方每餐必須做好餐廳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伙食標準:每餐 10元。標準為:4熱(2葷2素)、2涼、湯/粥、水果,在不浪費的情況下員工可到加菜窗口添加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務。標準由甲方核定。
3.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并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實際用餐人數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須于次月5日前結清。
4.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職工餐廳委托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抵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各持 壹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8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
本著公平、公正、互相尊重。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時間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年。
三、工資及管理費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費用:
乙方所派廚房人員工資:(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前廳人員工資總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管理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三項合計:(大寫)________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日支付乙方全體人員完稅后工資,由乙方進行分配。工資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滯納金按10%每日計算)
3.乙方在托管期間須外聘管理及技術人員到酒店指導工作舉辦美食節時,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工資均由甲方承擔,籌備期間乙方所派出第一批酒店前期籌備人員的工資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元應在籌備期至酒店試營業時截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無償為乙方所派人員提供適當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設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員同等的勞動保障待遇。
(2)甲方有權根據酒店實際營業狀況與乙方代表商議人員的統配。
(3)合作期間,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員執行總經理、前廳經理、廚師長的話費(標準為:每月每人________元)及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水平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可由乙方負責另行調配。
(5)乙方所派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費用。
(6)甲方負責為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各類證件并承擔相應費用。
(7)甲方所派的財務會計,采購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甲方自理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2)乙方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制作過程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3)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4)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掌握酒店準確、詳細的財務信息。
3、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市場推廣、品牌宣傳、收集市場信息反饋等。
(2)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雙方配置人員進行增減。
(3)開業之前由甲方負責辦理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環保證明、電梯、鍋爐安全驗收許可證明以及根據政府規定需要辦理的其它執照、許可和證明并支付各項費用,乙方協助申報辦理;
4;乙方運做管理期間甲方每月應付管理費 元,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萬元,超出總營業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為提成;超出20萬元(含20萬)以內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5%;超出30萬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8%作為提成。管理費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五、本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并對協議內容無異議,應提前三個月簽定合同,協議自動延續。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若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人員兩個月工資共計大寫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9
甲方(委托方):XX大酒店
乙方(受托方):甘肅XX酒店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使XX大酒店更好的安全、有序正常運營,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立足精誠合作、互惠共贏的角度,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所擁有的XX大酒店進行專業酒店管理。為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
一、合作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概況:XX大酒店位于XX市廣場,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萬元。該酒店占地29000平方米,總投資 萬元,集住宿、餐飲、旅游、商務、場地租賃等功能于一體。其中,客房 間(套),餐飲面積 平方米,餐位 個。酒店采取自營管理模式,于20xx年 月開業,20xx年榮膺X星級旅游飯店資格。
2、乙方概況:乙方是從事酒店管理的專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酒管公司依托于四星級旅游飯店國際大酒店的人力優勢和管理能力,業務范圍包括酒店管理咨詢、開業策劃、委托管理、人員培訓、酒店用品經銷、洗滌洗衣、軟件開發與經銷等。是西北師范大學旅游學院、蘭州旅游職業技術學校、甘肅省旅游飯店協會的長期合作單位。
二、雙方的合作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選派職業經理人對XX酒店有序的開展經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兼 部經理)一名。
三、管理期限、管理目標
(一)、 雙方商定,總委托管理合作期定為一年,即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擬定)。
(二)、在以上期限內,通過乙方的專業管理與甲方的通力支持,使XX酒店硬件配套更加科學、合理、方便、高效,使軟件管理形成模式、富有特色,為甲方帶領、培養一批專業性強、業務素質高的員工隊伍,從而使XX酒店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確保合同標的物的合法、合規,確保經營項目的合法合規,并對此負責。
2、在管理費用外,為乙方派駐人員免費提供住宿、飲食、洗浴,工作環境與條件。為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員在酒店安排具有網絡、電視、熱水、衛生間、寫字桌的客房住宿。
3、為乙方派駐人員報銷管理費用外的通信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通信費,總經理每月XX元,副總經理每月XX元,部門經理每月XX元;交通費,蘭州至嘉峪關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年4次,市內交通費及出差交通費按酒店規定執行。
4、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安排派駐人員的工作時間。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XX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天; 每周公休一天;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帶薪假期。假期可以根據酒店經營需要實行補修或調休。
5、對乙方的建議和意見有最終決定權。
6、對乙方派駐人員有現場監督、管理權。在通告乙方后,對乙方派駐人員的違紀、違規現象有處罰權;對認為不適宜工作要求的人員可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調換。
7、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有效;
8、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充足,特別是管理費及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9、確保酒店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正常,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承擔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及責任。
10、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項目管理質量負責,每月不少于2次對管理項目進行跟蹤、回訪,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的解決和調整,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有效的反饋和溝通,。
2、對所派駐人員負責,與被派駐人員屬勞動合同關系。
3、制定營銷方案,擴大市場,利用乙方優勢客源,為甲方建立有效的客戶關系網絡和營銷廣告策略。
4、為甲方提供持續、有力的管理經驗、能力支持,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經營管理好酒店。
5、對項目實施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規事宜有拒絕參與權。
6、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項目相關技術、培訓資料應完整保存,委托管理項目運行結束向甲方造冊移交。
7、按計劃實施有序的員工培訓,在管理公司涉及的合作酒店范圍內,協調安排甲方人員實習、見習,交流互動。
8、積極組織調派職業經理人或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空缺崗位職務。
9、積極協調酒店在蘭州的公共關系,特別是旅游接待、飯店管理方面的關系。
10、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六、關于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職權
1、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委派、酒店任命。
2、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3、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4、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5、總經理負責酒店人員編制的制定,報董事會審批后執行。對人員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等有組織實施權。
6、總經理對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有人事決定權。對員工按酒店規章制度有獎懲權。
7、總經理對元以內的正常營運性支出有審批財務權。
8、全面組織、制定、完善、實施酒店管理模式,對酒店正常管理運行負責。
9、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七、管理費、定金、押金
1、該管理費用指乙方作為酒店管理受托方,全面實施上述合同內容涉及的權利義務,對甲方酒店派駐專業人員,開展系統專業管理,全面支持保障甲方有序、高效運轉等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派駐人員的工資、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服務保障,并且包括管理公司綜合費用、廣告費用、招聘費用、培訓費用以及除派駐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該項目服務而產生的差旅費等。
2、基本管理費。乙方首次派駐甲方總經理、副總經理(兼部門經理)兩人,基本管理費每月X元,此后再增加派駐人員按該崗位人員議定工資的X%追加基本管理費。基本管理費每月5日前結清上月費用,以銀行匯款形式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3、效益管理費。一個年度內(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乙方派駐人員且實施綜合管理和服務對甲方經營產生促進,以歷史綜合營業收入X萬元為基礎,按超出X萬元年度營業收入部分的5%提取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在20xx年X月X日前雙方匯算結清。
4、本合同簽訂,甲方支付乙方定金X元整,乙方安排派駐人員于4月日到達乙方酒店開展工作。該定金隨即轉為合作押金,該合同執行完畢或中止匯算后,乙方在10日內清算退付給甲方。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派駐人員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甲方應承擔20xx0元的違約金。
4、如因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被甲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甲方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1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九、合同的解除與爭議的解決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超過10天,或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超過10天,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外,本合同自動解除。
2、受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雙方溝通可以解除合同。
十、其他約定
1、乙方利用現行管理各酒店的條件,為甲方人員的培訓可有條件的提供有償實習、學習環境,費用另行商定。
2、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乙方經銷的酒店用品。
3、合同到期后,甲方若有意繼續合作,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積極支持,優先安排人員。
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中出現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X
合同簽訂日:二零XX年X月 X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10
委托方:(以下稱“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稱“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在相互信賴、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雙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之下述用語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應作如下解釋:
1、“建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意指在“場地”構成酒店的各類建筑物和與建筑物結合在一起的設施設備及數量。
2、“經營物料”意指所有應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簾布巾飾品、金屬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質類似的物品。
3、“經營物品”意指所有的紙類應用品、清潔用物品以類似的消費品和存貨。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維修材料及與其性質相類似的物料。
5、“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娛樂設施的收入及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納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6、“經營毛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繳納的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后的余額。
7、“基本管理費”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限內提供服務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該酒店營業收入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8、“鼓勵管理費”是指委托方根據本合同應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該酒店經營毛利潤的百分比計算的管理費。
9、“營業成本”是指餐飲部門的食品主、輔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經營費用”是指酒店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各營業部門在經營中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酒店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費用,主要分為人工成本費用、能源燃料費、廣告宣傳費、物料低值品、日常維修費、壞賬及存貨虧損、實際應酬費、其他管理財務費、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費及管理方派出人員工資用等九個部分。
11、“非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經營無直接關系,一方無法控制、由委托方處置的費用。下列費用屬于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性毛利潤時應予除外: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利息、銀行手續費、匯兌損失;項目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企業所得稅;建筑物財產保險和機器設備保險;項目開辦費;管理方收取的鼓勵管理費;其他經委托、管理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第二條合作方式及品牌約定
委托、管理雙方合作方式為:全權委托管理: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開業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稱暫不定,雙方再協商確定。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至少叁(3)個月前,委托、管理雙方協商是否續簽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年。
第三條委托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合法經營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續。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廳、娛樂、商業經營點的商標專用權證、營業執照和安全、衛生等相關許可證照。
2、委托方應將一個可以正常營運的“酒店”一次性交給管理方經營管理。并應按“合同”規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以使管理方能夠正常地實施對“酒店”的經營管理。
3、委托方應保證管理方作為合同期限內“酒店”的唯一經營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有活動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并維護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擁有對酒店的獨立經營管理權,經營管理期間,其經營管理權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應會同管理方共同進行盤點、并確認盤點后的清單。委托方應在將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時,將“酒店”完整的圖紙和盤點清單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為“酒店”提供足夠的經營所用資金,以保證管理方可以迅速展開各項營運操作。經營資金一般為年度營業收入預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業主代表一名、會計一名。其中業主代表擔任“酒店”副總經理,進行委托、管理雙方的協調工作,會計對“酒店”財務工作享有知情權和審核權。除發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外,委托方派出人員須服從管理方派出總經理管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應在事先通知酒店總經理的情況下,可在合理的時間了解酒店經營狀況,包括查閱賬本與記錄。
8、委托方對住宿、會議、餐飲等設施有按照約定時間、數量及價格優先使用的權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簽單消費的權利,消費額計入“酒店”營業收入。
第四條管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本合同規定對“酒店”的運營提供服務,組建高水平的管理團隊,招聘、培訓、管理員工,自覺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2、實際工作中凡預算外的開支,管理方另行報委托方審批后方可實施。
3、管理方在經營管理期間對酒店固定資產的任何處置必須報委托方批準。
4、由委托方購置的設施設備,須向管理方提供購買合同、質量保證書、技術文件等相關資料。設施設備在質保期內,委托方負責協助管理方聯系廠家(供應商)維修保養及質量索賠等事宜。
5、管理方在經營管理“酒店”時,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書面方案和預算獲得委托方批準的前提下,在雙方約定的職責權限內對酒店進行改、擴建和裝修,包括必要的更換、改進、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設備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經營管理標準。
6、管理方應每年適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如管理方“公司”的副總經理以上人員,財務、人事、質量、工程總監及有關業務的專家),到“酒店”進行業務檢查和指導。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義聘用、聘請或任命第三方的專業人、代理人、律師或常年法律顧問。
8、在委托方按盤點清單將設施設備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負有保管和保全的責任,除按折舊年限及正常使用損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過失原因導致人為損壞或失少的,管理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酒店籌備期間的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約定本“酒店”籌備期不超過天(從開業日向回倒推),具體籌備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籌備期開始,雙方約定的本項目派出人員將到“酒店”現場或雙方認可的場地工作。項目人員工資將開始支付。
3籌備期間,委托方負責管理方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的差旅費、食宿費用。
4、籌備期間,管理方為“酒店”開業準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如培訓費、交通費、招聘費、食宿費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應在“酒店”營業賬目中的“開辦費”項目列支。
5、籌備期項目管理人員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確定“酒店”的市場定位;制定“酒店”價格政策、促銷方案、獎懲制度;制定營業流程和后臺管理程序;協助業主采購營業所必須的設施設備、經營物料、經營用品、工程物料、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等;編制營業預算;組建管理部門;整體定崗定編;落實招聘培訓計劃;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協助確定員工制服的設計、制作;制定詳盡的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宣傳方案;員工技能培訓;“酒店”開荒;籌備開業典禮。
第六條酒店正式經營期間的特別約定
管理方在合同簽署后,籌備期派出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酒店”開業工作。至少開業前三個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員必須到崗工作。
委托方應保證“酒店”正式經營時,其各項功能完備,各類家具設備與經營物料、用品準備就緒,具備使用條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注入“酒店”足夠的經營資金。
雙方商定“酒店”開業日為年月日。如果變更開業日期,委托方應至少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方,雙方在此通知的基礎上商定實際開業日期。
委托、管理雙方約定“酒店”開業日/試營業日即管理方正式經營管理日期的開始。即告管理費的提取日的開始。
第七條管理方管理服務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委托方應自“試營業日”起,以逐月結算方式,經營收入不計入應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贏得的經營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體為,在經營管理期內,根據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費標準為:
1、基本管理費:合同期內,按每月“酒店”經營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費”。
2、鼓勵管理費:管理方按“酒店”經營毛利額提取“鼓勵管理費”。具體標準為: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100萬(含)—2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1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200萬(含)—3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2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300萬(含)—400萬(不含),按經營毛利潤的30%提取鼓勵管理費。
管理方完成每財務年度經營毛利潤400萬(含)以上,按經營毛利潤的40%提取鼓勵管理費。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費的具體日期和方法確定為:
基本管理費: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個月的基本管理費。鼓勵管理費: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銀行賬戶支付鼓勵管理費。
4.因各種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條款,而發生延遲支付時,延期支付給管理方的人民幣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
第八條財務事項
1、銀行賬戶
管理方應以“酒店”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并與委托方代理人共同維持,委托方總會計師擁有銀行賬戶資金支用審核權,同時掌握網銀支付設置的一個必須權限。“酒店”所收到的全部營業收入,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流動資金,均應存入該賬戶內。這類資金不應和委托方或管理方的其他資金混合。管理方從“賬戶”中,支付一切經營費用和管理方應得的基本管理費及鼓勵管理費。
2、賬簿
“酒店”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財務通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設置賬簿。管理方在經營管理中,必須代表委托方保留能反映經營成果、完整充分的會計賬簿及其他記錄。賬簿和記錄,始終是“酒店”的財產,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委托方要求,管理方應提供委托方合理要求的相關資料,管理方未經委托方許可不得向國家執法機關之外的第三者提供或披露。
3、預算
管理方應于每年11月30前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下一會計年度的財務預算及固定值產購置預算(也包括局部裝修改造)、委托方應于每年12月30日前審核批準完畢。在管理方遞交委托方30日內,委托方未予以任何形式的回復,則視為同意管理方報告而將自動執行。年度預算只是作為對下一經營年度預期業績與費用支出的一種估算,管理方將在合理的范圍內盡量實現年度預算反映的預算目標,但不應將其作為該營業年度實際業績的保證。
4、營運資金
委托方同意在“酒店”銀行賬戶中保留必要的“營運資金”,保證管理方能夠不受干擾并有效地經營和管理“酒店”。
5、財務報表
按照管理方制定的“酒店”財務報表,每月15日前,“總經理”向委托方提交一份“酒店”上個月的財務報表。應由管理方向委托方提交該年度的財務決算報告,委托方應在收到財務決算報告三十天內審核完成。逾期管理方未收到委托方的任何回復,管理方將視同委托方默認。該財務決算報告將作為管理方計提“鼓勵管理費”的依據。有關編制財務報表、預算及審計而發生的一切費用開支,應在“酒店”經營賬戶列支。
第十條特別約定
1、委托、管理雙方如有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賠付三個月的管理人員工資給另一方。
2、雙方商定不對第三方泄露任何與本協議書以及根據本協議書所做出的一切協商和討論。此保密條款在意向書終止后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有違約,一經查實受害方可以向違約方提出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委托、管理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及履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委托、管理雙方均應向酒店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書面形式補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本協議于年月日,由委托、管理雙方在簽訂。
(以下無正文)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管理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
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
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管理公司:
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酒店管理協議 篇12
甲方:(_飯店)
乙方:(_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_飯店委托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_飯店)硬件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飯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權限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級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閑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占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準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并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毀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__元,其余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