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協議(精選3篇)
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協議 篇1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_____。
4.投資金額:___________。
5.資金來源:___________。
6.建設工期或周期:___________。
7.其他。
二、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詳見附錄A。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結。
四、質量標準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 (大寫)(¥)。
2.計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包括補充協議)均構
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七、詞語定義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合同訂立
1.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執_____份,咨詢人執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蓋章)咨詢人: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協議 篇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_____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項目工程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1/7頁
四、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
4.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完工后達到_____________級。
2/7頁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_____________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并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協議 篇3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 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
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
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 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 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 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 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 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 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 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 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托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 第三方違約。
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 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