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作品演唱創作委托合同(精選3篇)
歌曲作品演唱創作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人): 有限公司
住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方式:
開戶銀行及賬戶:
乙方(受托人):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歌曲委托演唱創作事宜,協議如下:
1.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演唱該音樂作品。
2.創作期間
該作品已于 年 月 日創作完成。
3.該作品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之后,必須經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審查合格后,視為該作品正式交付。
4.作品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以下做法中選擇
[A.]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創作費,已完成作品版權歸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上述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據乙方及修改者貢獻大小決定署名方式及順序。
[B.]對乙方交付的作品作退稿處理,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已經支付的定金作為退稿費。
4.費用及支付
4.1委托創作費(稅前):¥ ,大寫: 。
4.2相應的所得稅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賬戶信息為:
開戶行: 。
開戶名: 。
賬號: 。
4.3支付方案:【可根據支付習慣自行修改】
雙方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定金¥ ,大寫: 。待演唱錄制后,在甲方收到完整的聲音源文件后 日內,支付全款余額。
5.版權
5.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基于該作品的演唱權全權由甲方獨家代理,產生的商用價值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在今后各類業務中、任何載體上使用或改編使用該作品時,不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并無須在支付本合同約定外的報酬。乙方僅享有該作品演唱者的署名權。
5.2乙方在特定范圍內[內部教育、研究目的、個人宣傳等]仍可使用該作品,但是乙方不得以該作品進行任何商業使用。
6.權利擔保
6.1乙方承諾不須經其他單位或個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項同意,而有權簽訂此合同。
6.2應取得相關的許可并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
6.3若乙方在完成該作品的演唱時,導致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7.保密
乙方在該作品創作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相關不公開信息及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創作指示和思路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8.特別約定: 。
9.違約責任
9.1如果甲方沒有在約定的履行期間之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委托演唱創作費用,每遲延履行一日,乙方可以向甲方加收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超過履行期間 日,乙方有權解除該合同并有權自行使用該作品,并且擁有本合同第5條約定的本應由甲方享有的全部著作權。
9.2如果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履行期間交付該作品,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扣發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超過履行期限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金額。
10.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水災、旱災、暴風雪等自然災害,或戰爭、罷工、動亂、戰斧禁令、政策變動等社會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擔因此而引起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盡量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1.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12.其他
12.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上條款不經雙方簽字認可不得進行任何刪改。
12.2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簽字代表: 授權簽字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歌曲作品演唱創作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甲方(委托人):有限公司住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開戶銀行及賬戶:乙方(受托人):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歌曲委托演唱創作事宜,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演唱該音樂作品。
二、創作期間該作品已于年月日創作完成。
三、該作品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之后,必須經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審查合格后,視為該作品正式交付。
四、作品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以下做法中選擇[.]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創作費,已完成作品版權歸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上述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據乙方及修改者貢獻大小決定署名方式及順序。[.]對乙方交付的作品作退稿處理,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已經支付的定金作為退稿費。
五、費用及支付4.1委托創作費(稅前):¥,大寫:。4.2相應的所得稅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賬戶信息為:開戶行:。開戶名:。賬號:。4.3支付方案:【可根據支付習慣自行修改】雙方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定金¥,大寫:。待演唱錄制后,在甲方收到完整的聲音源文件后日內,支付全款余額。
六、版權5.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基于該作品的演唱權全權由甲方獨家代理,產生的商用價值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在今后各類業務中、任何載體上使用或改編使用該作品時,不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并無須在支付本合同約定外的報酬。乙方僅享有該作品演唱者的署名權。
5.2乙方在特定范圍內[內部教育、研究目的、個人宣傳等]仍可使用該作品,但是乙方不得以該作品進行任何商業使用。
七、權利擔保6.1乙方承諾不須經其他單位或個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項同意,而有權簽訂此合同。
6.2應取得相關的許可并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
6.3若乙方在完成該作品的演唱時,導致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保密乙方在該作品創作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相關不公開信息及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創作指示和思路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
九、特別約定:。
十、違約責任9.1如果甲方沒有在約定的履行期間之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委托演唱創作費用,每遲延履行一日,乙方可以向甲方加收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超過履行期間
日,乙方有權解除該合同并有權自行使用該作品,并且擁有本合同第5條約定的本應由甲方享有的全部著作權。
9.2如果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履行期間交付該作品,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扣發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超過履行期限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金額。
十一、不可抗力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水災、旱災、暴風雪等自然災害,或戰爭、罷工、動亂、戰斧禁令、政策變動等社會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擔因此而引起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盡量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二、爭議解決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其他12.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以上條款不經雙方簽字認可不得進行任何刪改。
12.2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授權簽字代表:授權簽字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歌曲作品演唱創作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歌曲委托演唱創作事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演唱該音樂作品。
第二條 創作期間
2.1乙方工作開始的時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起開始音樂作品的演唱和錄制工作。
(2)甲方第一次向乙方發出工作任務指示之日。
(3)其他: 。
2.2乙方工作結束的時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1)音樂制片錄制完成,乙方的工作結束。
(2)其他: 。
第三條 甲方提供詞/譜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后 日內將《 》歌曲詞/譜交付乙方。
第四條 交付和驗收
4.1乙方創作完成之后,應當在 日內將該作品向甲方提交,提交后必須經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審查合格后,視為該作品正式交付。
4.2甲方對于作品創作不滿意的,可以要求乙方修改,但是應以 次為限,乙方不得拒絕;超過 次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報酬,每修改一次 元,(大寫: 元整),并且乙方有權拒絕修改。作品修改后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以下做法中選擇[ ]:
[A.]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委托創作費,已完成作品版權歸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上述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據乙方及修改者貢獻大小決定署名方式及順序。
[B.]對乙方交付的作品作退稿處理,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已經支付的定金雙倍返還作為退稿費。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5.1委托創作費(稅前):¥ ,大寫:
5.2相應的所得稅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帳戶信息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5.3支付方案
雙方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定金,待演唱錄制后,在甲方收到完整的聲音源文件后 日內,完成全款余額
第六條 版權
6.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基于該作品的演唱權全權由甲方獨家代理,產生的商用價值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在今后各類業務中、任何載體上使用或改編使用該作品時,不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并無需在職副本合同約定外的報酬。乙方僅享有該作品演唱者的署名權。
6.2乙方在特定范圍內[內部教育、研究目的、個人宣傳等]仍可使用該作品,但是乙方不得以該作品進行任何商業使用。
第七條 權利擔保
7.1乙方承諾不須經其他單位或個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項同意,而有權簽訂此合同。
7.2應取得相關的許可,需要支付報酬的,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
7.3若乙方在完成該作品的演唱時,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7.4若因乙方違反上述承諾或者承諾不真實而導致甲方涉訴或者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因此導致一切損失。
第八條 保密
8.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節目以及音樂錄制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與雙方有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不得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8.2乙方在該作品創作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相關不公開信息及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創作指示、思路、詞、曲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8.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8.4一方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如果甲方沒有在約定的履行期間之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委托演唱創作費用,每遲延履行一日,乙方可以向甲方加收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超過履行期間 日,乙方有權解除該合同并有權自行使用該作品,并且擁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本應由甲方享有的全部著作權。
9.2如果乙方未按照約定的履行期間交付該作品,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扣發委托創作費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超過履行期限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金額。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水災、旱災、暴風雪等自然災害,或戰爭、戰斧禁令、政策變動等社會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擔因此而引起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盡量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11.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1.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11.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
12.1對于本合同的修改、補充或其它變更,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的形式做出。經修改、補充及變更的條款及內容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確認,否則均屬無效。
12.2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12.3本合同一經簽訂,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載明的保證和承諾、惡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致使合同履行困難且無法通過本合同明確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解決的,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的,均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3.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文本由 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合同的效力和簽署
15.1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5.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5.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5.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最后簽字、蓋章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盡事宜,需修訂或變更時由雙方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六條 其他條款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及補充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版權”和“著作權”屬于同義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