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處置委托合約(通用3篇)
危險廢物處置委托合約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適用于處置其生產、實驗、辦公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處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其他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為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委托乙方處理其辦公、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此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危險廢物種類、單價及價款的計算
本合同采用以下計價方式,按以下表格(或另附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附件1>)中所列廢物單價和甲方實際處理廢物數量計算合同價款:
序號危險廢物種類或名稱單位單價(元)
1
2
3
4
5
備注條款:
1.以上單價為含稅價;
2.本合同內所有處置價格含危險廢物之包裝費、運費、處理費、保險費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期限
該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危險廢物的計量
危險廢物的計量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采用以下第項計量方式:
A.委托第三方計量,計量結果雙方簽字確認;
B.按實際計量數填列《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指定為甲方代表,專門配合乙方對廢物的現場裝運和危險廢物的交接。
4.2將待處理的危險廢物集中擺放,不可混入其他雜物或將危險廢物混裝,以保障乙方處理方便及操作安全。
4.3危險廢物應置于規范的包裝袋或包裝容器內,并在包裝物上張貼識別標簽。
如有劇毒類危險廢物、高腐蝕類危險廢物和不明物,應在標簽上明確注明并告知乙方現場收運人員。
4.4甲方有廢物需要轉運時,需提前三日電話通知乙方。
4.5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處置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保證其及派來接收的人員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接收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資質和能力,并持有相關的許可證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許可證見合同附件),且該許可證書在有效期內。
5.2乙方應具備處理危險廢物所須的條件和設施,保證各項處理條件的設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處理危險廢物的技術要求,并在運輸和處理過程中,不得產生對環境的二次污染。
5.3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對接收的危險廢物包裝、儲存并實施無害化、安全處置。
5.4乙方自備運輸車輛和裝卸人員,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收危險廢物,并做到依法轉移、運輸危險廢物。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甲方的管理規定,遵守甲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6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應在甲方院內文明作業,作業完畢后將其作業范圍清理干凈。
5.7乙方派來的接收人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自我防護工作,接收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后的健康、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5.8乙方負責接收后危險廢物的運輸、裝卸車及清理工作。
第六條危險廢物的轉移和運輸
6.1危險廢物的轉移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相關要求進行。
6.2如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交乙方簽收前,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交乙方簽收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7.1結算依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和《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
甲、乙雙方交接危險廢物時,必須認真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各項內容。
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確定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及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或《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為依據進行結算,確定單次處置費用總額。
7.2結算時間
乙方應在單次危險廢物收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陜西省危險廢物處理中心危險廢物處置單次綜合費用結算單》。
7.3支付時間
甲方應于乙方提交結算單據后的工作日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單次處置費用。
7.4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所交付的危險廢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危險廢物重新提出報價單交于甲方,經雙方商議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或者將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危險廢物轉交與第三者處理或者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8.2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危險廢物處置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3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員不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資質和能力,卻采用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證明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金額20%支付違約金。
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同時賠償甲方損失。
8.4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時轉移危險廢物給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損失,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職工承擔的賠償,為此發生的爭議解決費用等。
8.5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造成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依據合同做出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
當面送達或以信函方式送達的,以收件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傳真方式送達的,已收到對方的回復傳真之日為送達日。
11.2若甲方生產工藝流程或規模發生變化,產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險廢物的處置事宜及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份,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留存或到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
根據貴院提供的危險廢物種類,經綜合考慮處理工藝技術成本,現本公司報價如下:
序號名稱廢物編號年預計量包裝方式處理方式單價付款方
1
2
3
4
5
備
注
1、如上報價包含全年運輸次,如需增加運輸次數,則按元/車次另加收取。
2、此報價單包含供需雙方商業機密,僅限于內部存檔,勿需向外提供!
3、此報價單為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廢物處理處置合同》(合同號:)的結算依據。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危險廢物處置委托合約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適用于處置其生產、實驗、辦公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處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其他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為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委托乙方處理其辦公、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此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危險廢物種類、單價及價款的計算
本合同采用以下計價方式,按以下表格(或另附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附件1>)中所列廢物單價和甲方實際處理廢物數量計算合同價款:
序號危險廢物種類或名稱單位單價(元)
1
2
3
4
5
備注條款:
1.以上單價為含稅價;
2.本合同內所有處置價格含危險廢物之包裝費、運費、處理費、保險費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期限
該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危險廢物的計量
危險廢物的計量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采用以下第項計量方式:
.委托第三方計量,計量結果雙方簽字確認;
.按實際計量數填列《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指定為甲方代表,專門配合乙方對廢物的現場裝運和危險廢物的交接。
4.2將待處理的危險廢物集中擺放,不可混入其他雜物或將危險廢物混裝,以保障乙方處理方便及操作安全。
4.3危險廢物應置于規范的包裝袋或包裝容器內,并在包裝物上張貼識別標簽。
如有劇毒類危險廢物、高腐蝕類危險廢物和不明物,應在標簽上明確注明并告知乙方現場收運人員。
4.4甲方有廢物需要轉運時,需提前三日電話通知乙方。
4.5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處置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保證其及派來接收的人員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接收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資質和能力,并持有相關的許可證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許可證見合同附件),且該許可證書在有效期內。
5.2乙方應具備處理危險廢物所須的條件和設施,保證各項處理條件的設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處理危險廢物的技術要求,并在運輸和處理過程中,不得產生對環境的二次污染。
5.3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對接收的危險廢物包裝、儲存并實施無害化、安全處置。
5.4乙方自備運輸車輛和裝卸人員,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收危險廢物,并做到依法轉移、運輸危險廢物。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甲方的管理規定,遵守甲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6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應在甲方院內文明作業,作業完畢后將其作業范圍清理干凈。
5.7乙方派來的接收人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自我防護工作,接收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后的健康、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5.8乙方負責接收后危險廢物的運輸、裝卸車及清理工作。
第六條危險廢物的轉移和運輸
6.1危險廢物的轉移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相關要求進行。
6.2如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交乙方簽收前,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交乙方簽收后,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7.1結算依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和《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
甲、乙雙方交接危險廢物時,必須認真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各項內容。
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確定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及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或《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為依據進行結算,確定單次處置費用總額。
7.2結算時間
乙方應在單次危險廢物收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陜西省危險廢物處理中心危險廢物處置單次綜合費用結算單》。
7.3支付時間
甲方應于乙方提交結算單據后的工作日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單次處置費用。
7.4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所交付的危險廢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危險廢物重新提出報價單交于甲方,經雙方商議同意后,由乙方負責處理;或者將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危險廢物轉交與第三者處理或者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8.2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危險廢物處置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3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員不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資質和能力,卻采用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證明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金額20%支付違約金。
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同時賠償甲方損失。
8.4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時轉移危險廢物給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損失,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職工承擔的賠償,為此發生的爭議解決費用等。
8.5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義務造成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提交人民法院管轄;
.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依據合同做出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對方。
當面送達或以信函方式送達的,以收件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傳真方式送達的,已收到對方的回復傳真之日為送達日。
11.2若甲方生產工藝流程或規模發生變化,產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險廢物的處置事宜及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份,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留存或到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廢物處理處置報價單
根據貴院提供的危險廢物種類,經綜合考慮處理工藝技術成本,現本公司報價如下:
序號名稱廢物編號年預計量包裝方式處理方式單價付款方
1
2
3
4
5
備
注1、如上報價包含全年運輸次,如需增加運輸次數,則按元/車次另加收取。
2、此報價單包含供需雙方商業機密,僅限于內部存檔,勿需向外提供!
3、此報價單為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廢物處理處置合同》(合同號:)的結算依據。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年月日
危險廢物處置委托合約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現就乙方為甲方處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事宜,經協商后,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待處置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單價
序號 危險廢物種類或名稱 數量(年)(公斤) 單位(元/公斤)
第二條:處置費用及付款方式
2.1處置費用:本合同處置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該價款是本合同最終的一攬子價款(即已包括了運輸費、裝卸費、稅費等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2.2支付時間:甲方應于處置后的次月(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處置費用。
2.3付款方式:一律由甲方采取電匯或承兌匯票等方式付款。
2.4賬戶信息:
開 戶 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第三條: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4.1甲方產生的危險廢物在交給乙方前,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收集、貯存。需要處置的,應提前二日通知乙方現場接收并轉移處置。
4.2甲方產生的危險廢物在交給乙方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包裝,并到環保相關部門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提交危險廢物主要種類成份分析報告,以利于乙方安全轉移、貯存及處置。
4.3甲方應派專人現場與乙方交接。并簽署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4.4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處置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5.1乙方保證其及其派來接收的人員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接收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資質和能力(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見附件)。
5.2乙方按與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收危險廢物,并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5號)簽署轉移聯單,做到依法轉移危險廢物。
5.3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對接收的危險廢物包裝、儲存并實施無害化、安全處置。
5.4乙方派來的接收人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健康、安全責任。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有責任了解甲方的入廠須知等管理規定,遵守甲方有關的安全和環保要求;且乙方確認其在本合同簽約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甲方的有關環境、健康、安全規定并同意遵守。乙方有關辦事人員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員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應遵守甲方相關管理制度。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后的安全責任由其乙方承擔。
5.6乙方負責接收后危險廢物的運輸工作。
5.7乙方負責危險廢物進入處置中心后的卸車及清理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如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員不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資質和能力,卻采用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證明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甲方有權解除本本合同,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總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乙方應按照甲方通知及時轉移處理危險廢物,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時轉移危險廢物給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損失,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職工承擔的賠償,為此發生的爭議解決費用等。
6.3如違反本合同5.3、5.4款規定義務造成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4一方不按協議履行職責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違約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
6.5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和依據協議的規定承擔賠償責
6.6造成一方損失的,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不影響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7.1若甲方生產工藝流程或規模發生變化,產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險廢物的處置事宜及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留存或到環保管理部門備案。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