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設合同(精選9篇)
委托建設合同 篇1
項目 場地平整合同
發包人:
承包人: 簽約地點:
簽訂時間:
廠房場地平整合同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資質等級: 郵箱: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土方施工工程項目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承包范圍: 2、合同價格
2.1場地平整工程單價(含稅)為每平米人民幣 元(大寫: 角整),場地平整工程量為 平米,合同價格為: 元(大寫: 元整)。
(1)此合同為固定總價,任何情況下均不作調整。
(2)合同單價已包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30cm土方平整、機械進出場費、場內外和沿線道路保潔費用、道路清潔費用、文明施工費用、周邊協調、承包人合理的管理費、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3、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為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出具驗收合格單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符合合同并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真實、有效、合法的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遲延付款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工期
4.1 工程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日。(或:本工程的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發出的開工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10 日。)
4.2上述工期指自開工之日起的絕對日歷工期,含冬雨季及惡劣氣候(如大風、沙塵、冰雹、持續高溫等)、政府政治性會議或其他事件(如高考、運動會、重大節假日)等因素,為不變期間。
4.3工期如有變更,以發包人和承包人形成的書面確認文件為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發包人對承包人進度計劃的認可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
5、工程質量
5.1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變施工。
5.2工程質量符合 甲方驗收 標準。 6、雙方一般權利與義務 6.1 發包人的權利與義務
(1)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相關的資料,向承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并指定承包人的具體進場位置。
(2)及時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竣工驗收、結算義務。 (3)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6.2 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
(1)在簽訂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經對施工現場及其周邊環境,進行了認真細致和全面的勘察及檢查,并且已經就任何可能存在的疑問從發包人獲取了足夠的澄清和解答。承包人應對其就上述資料的任何理解、推論或解釋負責。
(2)邊坡修整必須能滿足發包人及國家相關施工規范要求,以保證基礎邊坡的穩定。
(3)承包人負責挖土及運土過程中一切相關事務的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測量放線、組織開挖工程施工、人工清土、轉運、機器設備組織與管理、運輸道路維修、挖掘地面垃圾清運、環衛部門的檢查等);
(4)承包人需嚴格按照發包人指示將所運土方運至發包人指定區域,未按照發包人指示進行的,發包人對此所運土方不予計量支付;承包人不得中途倒土、賣土。
(5)承包人應及時清理場地及運輸道路灑落土方。按照當地政府要求對運至現場的土方進行覆蓋。
(6)承包人負責按規定辦理好有關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生產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如承包人未按本條約定及時辦理上述手續,因此導致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罰款由承包人承擔,如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7)承包人負責妥善保護好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以及道路等公用設施;所有可能因此發生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
(8)承包人的施工作業不得對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和公共道路系統及其功能造成任何損壞;否則,承包人應負責維修,如因此導致第三人遭受損失或招致行政處罰,承包人應負責賠償或承擔行政處罰責任。
(9)承包人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施工人員自身損害或致人損害),均由承包人負責。
(10)承包人負責基槽周邊維護,直至工程總包人進場。
(11)在簽訂合同之前,承包人已經對工作范圍的地理、人文等環境了解清楚,在施工過程中對于周邊村民等人為的干擾、惡意阻擾施工等行為,承包人應自行解決,損失的工期不予順延。
7、 安全施工
7.1 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及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7.2 承包方使用的各類機械、腳手架及防護設施,應有專人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確認符合安全標準時,持有本人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方可操作。
7.3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7.4事故發生時,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8、 環境控制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對產生的揚塵、固體廢棄物、噪聲、有害氣休、污水等加強管理與控制。
9、 驗收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的,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前 2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并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工期相應順延。工程經檢驗合格,承包人應自驗收合格之日起5天內向發包人移交竣工資料。驗收如不合格,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發包人返工至合格。
10、違約責任
10.1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須向發包人支付 50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5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支付簽約合同價格的20%的違約金。除此之外,因工期延誤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承包人應負責賠償。
10.2如承包人虛假計量土方,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虛假計量數額2倍的違約金。
10.3承包人在施工期間倒土、賣土,或未將土方運至指定地點的,除賠償發包人實際損失外還需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次。
10.4土方施工嚴禁超挖,因承包人違反發包人技術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費用及發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10.5因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約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發包人均有權在任何一次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承包人追償。
10.6發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工程款,逾期30日仍不能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應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未付款項的0.1%的違約金。該項違約金累加不超過簽約合同價格的5%。因承包人原因致使發包人違約的,發包人無須支付上述違約金。
11、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12、其他
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執肆份,承包人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列入補充條款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附件 附件1 廉潔協議
附件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附件3 簽約代表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4 關于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相關事宜的協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發包人:(簽章) 承包人:(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子信箱:
簽約時間:
開戶銀行:
賬 戶:
監督電話:
董事長辦公室:
委托建設合同 篇2
編號:
系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現授權 同志為我方委托代理人(職務:項目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代表我單位就 工程進行全面勞務管理工作,其權限:
1、作為我單位的全權代表,負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一切勞務施工工作。
2、管理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技術工作。 3、辦理合同外的工程量簽證工作。
4、負責本工程項目工人勞務合同、勞資信息管理、工資支付等工作。5、委托有效期:與本工程合同有效工期一致。(注:實際施工日期超過本工程合同有效工期的,本公司另行出具授權委任書)
被委托人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落實本項目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執行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保質量、按進度做好項目各項施工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3、督促、檢查專職安全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明確各作業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對本項目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上報。
4、督促、檢查施工過程中各項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和設備驗收工作。5、嚴格執行公司的用工和工資管理制度,督促、檢查資料員的“六統一”和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1、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鋼筋班勞務負責人,
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2、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抹灰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3、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混凝土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4、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模板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5、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腳手架搭設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6、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木工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7、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砌筑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8、茲委托 (身份證號) 為油漆班勞務負責人,行使管理工人考勤記錄、工作情況等權限。
授權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人進退場情況周報表
項目名稱: 勞務單位:(蓋章)
委托建設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以下單位訂立: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1、網站建設: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策劃、設計、制作和相關服務。
2、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年
第二條 網站建設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
1、本合同網站項目建設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為乙方進行網站建設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網站建設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網站建設期限視工作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制定。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
網站總建設費用的50%。
2、上述網站建設服務費由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網站建設細節:
A、乙方以ASP語言作為網站開發語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網站內容框架為基礎,進行網站制作和程序開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獲得完整網站的所有權。
1、本合同項下網站建設所需資料及內容由甲方提供或確認,甲方應在網站建設開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網站的域名、服務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件、網站推廣等,雙方應另行簽署其他協議。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時必要的資料和協助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5、甲方網站資料(如產品、商情信息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或委托乙方上傳(委托費用見附件)。
6、甲方保證提供的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并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7、甲方保證對其網站或提供的內容所需資料等享有知識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并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網站的設計開發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網站的開發使用。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網頁制作等網站建設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或提供發布相關的資料、內容等不完整、遲延、非法、不真實等,造成乙方設計、制作遲延或不能完成網站建設,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拒絕或遲延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制作網站,直至終止本協議,此舉不影響乙方要求甲方繼續付款義務之權利。
3、指導甲方正確合理使用、操作網站后臺。
4、依合同收取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5、網站建設的相關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要求并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7、乙方網站開發設計人員,承擔甲方網站開發與運作。數據庫存儲過程的編寫、關系圖的設計及相關文檔的編寫等等,代碼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軟件編寫規范設計編寫,要努力提高程序執行效率,增強可讀性,同時為了二次開發人員快速理解展開工作,還需要有相應的程序注釋。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具體要求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對開發過程中出現的疑點,不明確之處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方案的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9、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后,對內容進行修改。
10、乙方應保證甲方網站的正常運行,如網站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保證在24小時內恢復(經甲方受權后)。如因服務器故障、線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務器)導致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乙方有義務盡快恢復。
第六條 特殊免責條款
1、因服務器提供商故障、維護此類情況造成網站短期無法登陸,甲方不對此追究責任,則乙方有義務盡力避免服務中斷或將中斷時間限制在24小時內。
2、電路維修、系統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給予體諒,乙方則應該盡可能將上述影響減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中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在十五個自然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網站建設預付款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違約金。反之,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系統交付驗收并交付使用。若因為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程,應給予甲方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日違約金。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網站通過驗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保密
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網絡故障、帶寬或其他網絡設備或技術提供商的服務延遲、服務故障。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一條 通知及合同變更
1、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傳真、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件形式發送。
2、通知及函件若為傳真形式,則送達時間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之確切時間為準,除非發出該傳真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七時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時間并非工作日,則收件日期應為收件一方所在地時間之下一個工作日;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則送達時間應按收件一方簽收之日期為準;若以航空掛號郵件發送,則送達時間應以郵局之發送單據為憑,自發送之日起七日為準。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制成,經雙方簽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終止,必須雙方一致同意并簽署書面的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關于網站運行期間服務器使用的約定
1、 乙方交付網站后,由甲方自行進行內容管理,如出現違反政策、法規的內容信息,由甲方負責。
2、 乙方交付網站后,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登錄甲方后臺,或進行數據、文件的拷貝、復制及相關操作。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是為檢索方便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理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 篇4
委托人與項目管理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_)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理費用為萬元,管理費費率(大寫:人民幣。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_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 篇5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xx..-20xx..,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X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X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委托建設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乙方的團隊優勢和技術優勢,達到加強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將 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建設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第二條 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1.協助甲方開展項目開工前的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工作,包括階段內設計招標及具體實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審查,協助委托方報政府部門審批。
3. 參與施工、監理、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
4. 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并做好開工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5. 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目標成本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按上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6.負責監控設計階段目標成本的執行,對超出預期成本變動范圍的情況啟動預警程序,提出目標成本調整建議;負責設計變更、工程簽證成本審核以及項目工程結算資料審核,配合業主工程結算數據確認。
7.協助施工方做好對內、對外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施工、監理等參與單位嚴格履行合同約定。
8.負責提供項目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協助甲方編制項目進度目標,并接受甲方檢查。
9.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商業策劃、營銷策劃、品牌建設、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等營銷工作。
10.負責項目銷售回款和銀行按揭貸款辦理工作。
11.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12.雙方認可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第三條 服務期限: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辦理完畢,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務期限延誤則服務期限相應順延。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乙方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項目管理工作報告及委托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3.對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4.對乙方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負責項目產品定位、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銷售管理等。
2.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有權要求設計單位更正。
3.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進度計劃、銷售計劃、材料計劃、采購計劃、回款計劃,同時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
5.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6.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應商處理善后事宜;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根據委托建設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在項目各種合同約定的價格范圍內,對合同款項支付進行審核、簽認或否決。
9.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報送甲方審批后執行。
10.根據項目需要,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的權利。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準。
11.拒絕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的權利。
第六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負有以下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項目有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明確專人與乙方聯系,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更換聯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
4.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5.甲方負責辦理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6.向乙方提供與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項目資料。
7.協助乙方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第七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負有以下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完成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并向甲方報告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情況。
3.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乙方報送甲方核準。
5.履行合同時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甲方的財產,在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甲方。
6.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甲方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業主辦理移交手續。
7.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8.在履行合同時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通知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房產、土地等管理部門報告。
9.乙方在實施委托建設管理事項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乙方過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三章 合同價款
第八條 乙方全面完成委托建設管理事項,甲方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下列成本或費用實際支出合計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
1. 前期工程費(僅限于勘測、測繪費,規劃、設計費,招標費,五通一平,臨時設施費)。
2. 建筑安裝工程費。
3. 基礎設施建設費。
4. 公共配套設施費。
5. 開發間接費(僅限于物業管理費、建設監理費、咨詢服務費)
6.銷售費用(僅限于代理費、顧問費、廣告宣傳費、售樓處費用、樣板間費用、營銷設施建造費)。
第九條 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前,甲乙雙方可以先根據委托建設管理項目進展情況,臨時商定甲方暫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的金額和時間。
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后,甲方根據已經實際結算的第八條所列項的金額,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委托建設管理費,扣除已經支付的金額后,于當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以后在實際結算第八條所列項目的同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提委托建設管理費,并于每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設管理費達到按第八條所列項的目標成本計算的全部委托建設管理費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乙方移交全部項目資料后計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設管理費。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按第八條所列項實際支出合計和合同約定比例計算的金額進行最終結算。
第十條 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前,乙方應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請款申請,乙方未出具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管理費。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方實際損失額的100%。
第十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發生一個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如未違約方選擇解除合同,則本合同自未違約方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發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違約方違約,給未違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未違約方有權依法或依據公平原則,就受到的傷害及損害提出賠償要求。
1.合同一方暫;蚪K止其業務。
2.合同一方實施破產、無力償付債務而重組;它的一大部分資產向有關部門申請破產;或其大部分資產被執行破產;而且任何一種這樣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內還未中止的話。
3.甲方未支付應付的與委托管理事項相關的費用,而且在甲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責任以外的重大條款,并在收到非違約方說明這種違約的性質和程度的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沒有履行或沒有采取糾正措施。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五章 爭議解決
第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條 如任何一方未能嚴格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件,而另一方亦未堅持行使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所賦予之權利,不得視為其已放棄合同中之權利,除非雙方以書面簽字文件明確表示。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愿,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陸 份,甲方及乙方成員各持正本 壹 份、副本 貳 份,在各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建設合同 篇7
本合同由以下單位訂立: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定義
1、網站建設: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策劃、設計、制作和相關服務。
2、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年
第二條 網站建設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
1、本合同網站項目建設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 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為乙方進行網站建設工作提供相 關服務。
第三條 網站建設服務費及支付方式服務
1、網站建設期限視工作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制定。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 網站總建設費用的 50%。
2、上述網站建設服務費由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網站建設細節: A、乙方以 ASP 語言作為網站開發語言,使用 web2.0 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網站內容框架為基礎,進行網站制作和程序開發。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獲得完整網站的所有權。 1、 本合同項下網站建設所需資料及內容由甲方提供或確認, 甲方應在網站建設開始之日前 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網站的域名、服務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件、網站推廣等,雙方應 另行簽署其他協議。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時必要的資料和協助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5、甲方網站資料(如產品、商情信息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或委托乙方上傳(委托費用見附件) 。
6、甲方保證提供的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并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 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7、甲方保證對其網站或提供的內容所需資料等享有知識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 方并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網站的設計開發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 他網站的開發使用。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網頁制作等網站建設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或提供發布相關的資料、內容等不完整、遲延、非法、不真實等,造成乙方設計、制作遲延或不能完成網站建設,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拒絕或遲延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制作網站,直至終止本協議,此舉不影響乙方要求甲方繼續付款義務之權利。
3、指導甲方正確合理使用、操作網站后臺。
4、依合同收取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5、網站建設的相關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要求并保證甲 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7、乙方網站開發設計人員,承擔甲方網站開發與運作。數據庫存儲過程的編寫、關系圖的設計及相關文檔的編寫等等,代碼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軟件編寫規范設計編寫,要努力提高程序執行效率,增強可讀性,同時為了二次開發人員快速理解展開工作,還需要有相應的程序注釋。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具體要求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對開發過程中出現的疑點,不明確之處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方案的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9、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后,對內容進行修改。
10、乙方應保證甲方網站的正常運行,如網站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保證在 24 小時內恢復(經甲方受權后)。如因服務器故障、線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務器)導致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乙方有義務盡快恢復。
第六條 特殊免責條款
1、因服務器提供商故障、維護此類情況造成網站短期無法登陸,甲方不對此追究責任,則乙方有義務盡力 避免服務中斷或將中斷時間限制在 24 小時內。
2、電路維修、系統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給予體諒,乙方則應該盡可能將上述影響減 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中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在十五個自然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網站建設預付款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 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違約金。反之,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系統交付驗收并交付使用。若因為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程,應給予甲方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日違約金。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網站通過 驗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保密
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網絡 故障、帶寬或其他網絡設備或技術提供商的服務延遲、服務故障。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 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一條 通知及合同變更
1、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傳真、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件形式發送。
2、通知及函件若為傳真形式,則送達時間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之確切時間為準,除非發出該傳真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七時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時間并非工作日,則收件日期應為收件一方所在地時間之下 一個工作日;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則送達時間應按收件一方簽收之日期為準;若以航空掛號郵 件發送,則送達時間應以郵局之發送單據為憑,自發送之日起七日為準。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制成,經雙方簽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終止,必須雙方一致同意并簽 署書面的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 關于網站運行期間服務器使用的約定
1、 乙方交付網站后,由甲方自行進行內容管理,如出現違反政策、法規的內容信息,由甲方負責。
2、 乙方交付網站后,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登錄甲方后臺,或進行數據、文件的拷貝、復制及相關操作。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是為檢索方便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理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 篇8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應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管理甲方項目建設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定 為甲方提供代管服務。
二、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員根據甲方的委托的實際狀況,實施下列管理工作:
(一)項目的功能策劃及論證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進行項目的功能策劃與論證,在甲方進行的工作的基礎上,從項目整體規劃分期開發的原則出發,并準備有關資料申領項目的規劃意見書,必要時,申請調整項目的控制性詳規條件,并辦理所需手續。
(二)項目建筑設計方案的招標(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經甲方批準的功能需求報告為依據,進行項目整體工程設計方案的招標或征集,側重于一期開發項目工程設計方案的需求協助甲方選定其中優秀的方案,并在深化與完善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完成方案的專家論證和政府審批,進而協助甲方與中標(中選)的設計方簽訂工程設計承包合同。
(三)協助辦理項目建設的政府手續
甲方委托乙方于該項目建設前期及工程建設期間,在各項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配合甲方繼續進行政府規定的立項、規劃、土地、建設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上述手續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與報批,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組織建設用地的評估并協調簽訂國有土地使用合同;組織消防、人防、園林、交通及節水的報批;辦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電、天然氣、電信、道路、綠化、環衛環保)方案的咨詢與審批,辦理市政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驗收接用手續。
(四)對監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該工程的施工監理工作,監理取費安工程總造價的計取。為辦理有關政府備案手續,甲方與乙方將在該項目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的15日內另行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構成主從合同關系。
(五)對設計方的管理
乙方在該項目中代表甲方負責對設計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編制各類設計承包合同和設計任務書,制定設計總承包與設計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議標的前提下,推薦建安工程的設計人,監督并管理設計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應對設計方重大的設計方案通過經濟技術論證進行審定。乙方對甲方與設計方之間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礎上,經甲方書面認可后,具有調整處置權,有權向設計方就有關技術和設計問題提出任務變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還應負責建設工程設計與市政工程設計之間的協調。
(六)對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該項目安裝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該項目的招標文件,經甲方批準,代表甲方組織招標和評標工作,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客觀公正地推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負責各項施工合同的制定和執行,在該目建設和保修期間并管理施工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具有對項目施工進度總控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定權,有權批準發布關于局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審定權等,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約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準發布全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時,須事先報經甲方批準。
(七)進度計劃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制定,包括編擬并適時調整項目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并在此計劃的基礎上,建立兩套計劃系統,即約定業主與管理公司工作關系的月/周計劃系統,及約定各參加建設單位工作行為的現場施工的三級計劃系統。上述項目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應涵蓋自項目立項
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包括在這一過程中所需進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內容的原則性安排,不論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單位在管理公司的協調下完成或由業主完成,總控制計劃由管理公司編制,并報業主核準后生效,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項目建設的各單位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構成三級計劃系統,并檢查各類進度計劃執行情況,監督并通知有關單位采取措施趕上計劃進度要求。
(八)合同管理
乙方應在對工程內容和設計文件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項承包范圍劃分的建議,編擬項目合同網絡圖報送業主審批。合同網絡圖的制定應保證: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范圍;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調;項目的所有權已包括在相應的承包合同中;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最小。
聘請方:
應聘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 篇9
委托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 本合同標準條件;
、 本合同專用條件;
、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