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委托合同(精選5篇)
第三方委托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祁連山德都蒙古原生態文化旅游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的施工合同,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建設項目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全額投資,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現經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企業乙方(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參與直接建設,并對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成本控制參與管理。工程進度款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撥付給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決算,直接上報青海嘉德礦開發礦業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批復,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盡量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甲方、乙方為自然人的須簽字,甲方、乙方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為自然人的(簽字): 甲方為單位的(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為自然人的(簽字): 乙方為單位的(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協議簽署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
丙方(投標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就松原電力工程總公司20_年協議庫存物資采購招標代理費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項目概況 乙方(受托人):吉林同成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名稱:松原電力工程總公司20_年協議庫存物資采購
二、甲方委托乙方為松原電力工程總公司20_年協議庫存物資采購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該項目的招標代理費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_]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發改辦價格[20_]857號文的取費標準計費。此費用由招標代理機構向中標人收取。
四、甲、乙、丙三方特別約定:如丙方中標,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招標代理的招標代理費,由丙方自愿承擔,并由丙方直接給付乙方。
五、丙方應于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一次性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招標代理費,最晚不得晚于與甲方簽訂合同5日內。
六、如丙方未按本條第五款約定支付招標代理費,乙方有權將該項目的投標代理費從丙方在其項目的投標保證金中扣除。
七、丙方未能如期支付該項目的招標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招標代理費的利息。
八、甲方與丙方對該工程招標代理費承連帶責任,當丙方不能支付或不支付該項目的招標代理費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地 點:松原市
九、三方簽字或蓋章后,并當丙方在本項目中標后(即: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本協議書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丙方(投標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第三方委托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祁連山德都蒙古原生態文化旅游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的施工合同,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建設項目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全額投資,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現經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企業乙方(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參與直接建設,并對景區那達慕民族運動場(人工湖)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成本控制參與管理。工程進度款由甘肅蘭洋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撥付給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決算,直接上報青海嘉德礦開發礦業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批復,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盡量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甲方、乙方為自然人的須簽字,甲方、乙方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為自然人的(簽字): 甲方為單位的(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為自然人的(簽字): 乙方為單位的(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協議簽署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委托合同 篇4
甲方(代理人):
乙方(被代理人):
丙方:
為節約乙方票據異地交付和背書的往返成本,提高資金到賬速度,乙方擬以甲方為代理人,代乙方向丙方申請辦理票據貼現業務,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提出票據貼現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乙方向丙方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和/或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辦理票據貼現業務。
第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步驟辦理本協議項下票據貼現業務:
一、乙方在本協議項下需要辦理票據貼現時,應將有關票據正本及相關基礎交易材料等丙方辦理貼現需要的資料提交給甲方;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資料后,填寫《代理申請票據貼現業務申請書》,在票據和貼現憑證上注明代理關系(票據具體背書內容為:“_(乙方)委托_(甲方)代理申請貼現”,票據背書記載的乙方名稱應為全稱,并與票據正面記載的乙方名稱完全一致,同時甲方應在背書欄加蓋其預留于丙方處的印鑒),隨附有關票據資料,代理乙方向丙方提交;
三、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代理申請票據貼現業務申請書》和相關票據資料后,經審核無誤,且符合辦理貼現條件的,按照本協議規定辦理貼現。
第三條 貼現利息和貼現款項的支付
一、貼現利息按照貼現憑證記載的貼現利率和貼現期限計付,具體支付方式為:
□ 賣方付息。且貼現利息由丙方直接從擬支付給乙方的貼現款項中一次性扣收;
√買方付息。在甲方申請辦理的是買方付息方式的貼現業務的情況下,丙方根據乙方的直接前手(即商品交易合同的“買方”)事先提交的《票據貼現買方付息承諾函》收取有關貼現利息;
□ 協議付息。
二、甲方和乙方授權丙方將辦理本協議項下票據貼現而需要支付的票據貼現款項直接劃入以下賬戶:
戶 名(乙方):深超越金屬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賬戶: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深圳沙井支行
如需要變更上述收款賬戶(只可變更賬號和開戶行,不可變更戶名),甲方和乙方應共同向丙方提交書面變更申請,上述賬戶變更自丙方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生效。
對于丙方因將上述票據貼現款項劃入上述收款賬戶所產生的轉賬/匯款手續費等全部相關費用,甲方自愿全部予以承擔,且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丙方直接從甲方在丙方處理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如數扣收。
三、本協議項下的商業匯票到期前,丙方依據有關規定向匯票承兌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如丙方實際收妥貼現票款的時間超過貼現天數,按照逾期貸款規定向乙方計收罰息。
第四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向丙方提出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申請;
(二)甲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正確填寫《代理申請票據貼現業務申請書》,并向丙方提交有關票據資料,甲方保證提供的全部票據資料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保證貼現票據以合法、真實的交易為基礎;
(四)甲方應將擬辦理貼現的真實、有效并經丙方認可的匯票交丙方持有,該等匯票應以轉讓背書方式轉至丙方名下,甲方并應正確填寫和提交有關貼現憑證;
(五)甲方應就其在票據上的簽章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方對于由其代理背書的票據,與乙方一起向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當發生本協議第五條規定情形時,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其依據本協議和貼現憑證支付的貼現款項或未獲支付的匯票款項及相應利息(含罰息),甲方不得因代理背書而提出任何背書不連續的抗辯或其他抗辯。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委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票據貼現申請;
(二)乙方應為甲方行使代理權提供方便;
(三)乙方應在甲方代理其向丙方申請票據貼現時向甲方提供丙方辦理貼現需要的全部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憑證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四)乙方保證其申請辦理貼現業務的票據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基礎,且其為該等票據的正當合法持票人。
(五)乙方保證貼現資金用途的合法性;
(六)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代理申請票據貼現及/或代理背書為由提出任何背書不連續或其他抗辯;在甲方作為代理人,同時亦為出票人/承兌人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其未實際收到或持有票據為由提出票據行為瑕疵的抗辯。
(七)與甲方連帶承擔甲方代理權限內代為申請貼現所引起的全部債務及一切法律后果。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本協議和貼現憑證的規定收取貼現利息;
(二)根據本協議和貼現憑證的規定取得貼現票據及其相關基礎交易資料等辦理貼現業務必需的資料;
(三)有權要求甲方和乙方提供票據貼現的一切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與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商品交易合同及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四)根據本協議和貼現憑證的規定收回匯票款項;
(五)根據本協議規定對符合貼現條件的票據辦理貼現;
(六)根據乙方授權將貼現款項劃入乙方的上述賬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
(一)當丙方向匯票承兌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遭匯票承兌人或付款人拒付,至貼現憑證項下全部匯票金額不能如期足額收回時;
(二)甲方和/或乙方向丙方提交的匯票的交易背景資料和情況虛假,或提交丙方辦理貼現的匯票屬于虛假匯票;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重大經營變化,可能影響其償付能力,危及丙方資金安全的。
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受理甲方代理乙方提出的票據貼現申請;
(二)對于尚未到期的票據,有權要求甲方和乙方提前歸還貼現款項和自貼現之日至還款之日的利息;
(三)對于到期遭拒付的票據,有權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和乙方追索匯票款項及相應利息(含罰息)和費用;丙方的追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從甲方和/或乙方賬戶中扣款,或采取法律措施向甲方和/或乙方追償。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三方友好協商后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為24個月。本協議經三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否則在協議的有效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協議,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根據本協議委托甲方在丙方處辦理的票據貼現業務均自動納入本協議范疇,在具體辦理貼現時,各方無須另簽貼現合同。各次具體貼現業務項下的貼現憑證(代申請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年 月
乙方(公章):
年 月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日日
第三方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傳真:
地址: 郵編: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鑒于:
甲方與丙方XX年6月23日簽訂了_____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融資合同》),融資合同約定,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融資合同款項。
甲方需要乙方為其提供付費代理服務。乙方具備代付費用的合法資格,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代付費服務。
甲方在乙方開設結算匯款賬戶,戶名:______ 賬號:______;
丙方在乙方開立接受匯款賬戶,戶名:______ 賬號:______;
甲乙丙三方合作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規定。
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義務范圍、方式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付費項目為甲方與丙方簽訂的《融資合同》中的項目款項。
1.2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得因委托向丙方支付其他費用。
1.3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將下月融資合同項目款以轉賬或存款等方式存入結算賬戶。由于金額不足導致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支付的,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1.4甲方每月支付丙方人民幣_____元,由乙方從結算賬戶中轉賬,劃入丙方接受匯款賬戶。
1.5乙方每月_________日之前轉賬支付。
1.6甲乙丙三方同意通過乙方統一代付費平臺,每月按時、足額支付融資合同項目費用,并及時結算、統一管理。
1.7甲乙丙三方應當建立正常的工作聯系制度,定期協同分析雙方業務中的存在的問題,保證三方工作渠道暢通。
第二條 手續費及管理
2.1甲方共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_________元。費用由甲方負責按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憑證。
2.2代付款等相應票價由乙方統一管理,但甲方有權調取核實。
2.3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帳務、收據、金額相符,每月或(季度_)_____結清。
2.4每月結賬后,甲方與乙方可以對帳,如有不符,由乙方進行核對,乙方將核對結果及錯誤原因傳真至甲方處理。
2.5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妥善處理。由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6乙方每月將銀行對帳單送交甲方進行月核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對乙方授權為不可撤消授權,自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乙(丙)方與甲方的《租賃(融資)合同》到期后終止。
3.2甲方保證結算賬戶有足額資金支付融資合同項目款,因金額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時、足額支付的,甲方承擔責任。
3.3凡涉及甲丙融資合同項目的費用變更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4由于甲方未及時足額匯款或轉賬到結算賬戶或因甲方與丙方雙方變更融資合同金額未及時通知乙方等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3.5甲方有權對乙方支付費用進行核實,乙方應予以配合。
3.6甲方應確保提供給乙方的客戶接受匯款賬戶的準確性,如由于賬戶有誤導致產生糾紛,應由甲方負責。
3.7非乙方原因產生的丙方與甲方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在甲方結算賬戶擁有足額資金的情況下,乙方按時轉賬融資合同項目款,劃入丙方接受匯款賬戶。
4.2乙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轉賬支付。
4.3乙方每月轉賬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元。
4.4乙方付款后_____日內,需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付款時間以付款通知發出時間為準;
4.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丙方提供付費情況、帳戶余額,配合甲丙方相應工作。
4.6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丙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7乙方應確保甲方有關業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單位(法律規定的除外)或個人泄露,否則引起的不良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8因甲方賬戶資金不足導致乙方未依照約定轉賬付款項的,乙方不負相關法律責任。
4.9除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乙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五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5.1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每月款項,在乙方未依照約定支付時,也有權要求甲方支付。
5.2丙方總共超過_____當月未收到融資合同款項時,甲方須為延遲支付租金支付罰息,罰息率為每日萬分之七,從應付租金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逐日按復利計算,正常利息加罰息即為延遲利息;
5.3丙方書面通知_____日后,甲方應于_____日內予以書面情況說明,獲得丙方許可后,甲方可以補繳或緩繳款項,甲方也可以委托由乙方代繳;
第六條 保密
6.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權利義務的轉讓
7.1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下的任何一項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何一項義務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后,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____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并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說明。在此情形下,甲、乙、丙三方應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8.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將甲方結算賬戶中款項劃撥給丙方,甲方有權以書面的形式要求乙方在____日內將融資合同款項劃入丙方接受匯款賬戶。乙方不予履行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8.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逾期未付時,乙方應以書面的形式要求甲方在____日內支付代理手續費,書面通知送達____日后,甲方仍未支付應按銀行同等貸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九條 免責條款
9.1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天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條 通知
10.1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日視為送達;
(2)以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憑)后第10日視為已送達;
(3)以圖文傳真發送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受日后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
第十一條 爭議和解決
11.1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合同簽訂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
12.1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12.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間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時而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他條款應不受影響。
12.3未經三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2.4對于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協議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說明、解釋,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13.1本協議一式____份,正副本各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正副本執____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實施。
13.2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蓋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