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委托合同(精選7篇)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武漢市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為了更好的管理國有資產,甲方特委托乙方對其名下的房屋進行管理,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擁有的房屋位于:武漢市青山區第四十九街商鋪,房屋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擁有的房屋現狀:見附件1《商鋪現狀一覽表》
第二條 委托管理內容、期限
1、委托管理內容:
①、商業用房的使用、維修、養護。
②、租金、物業管理費、保潔費、水費、電費等相關費用的代收代繳。
③、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車輛管理是否存在收費問題?如沒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確)。
④、招商工作、商戶檔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與該項目管理相關聯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_年1月1日始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委托管理費用
①、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乙方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甲方或者物業實際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此處,乙方不要寫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如果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存在合同不對等。收費是可以,但是不要寫在此處,可在補充協議中寫入,此處可修改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業實際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②、物業管理服務費調整:
乙方保留物業管理服務費調整權利,調整幅度依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協商后公布。
此處建議修改:
乙方可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武漢市相關法律文件規定對物業管理服務費進行調整,調整幅度依據實際實際情況與甲方協商后公布。
③、物業管理費收取方式:
物業管理費收取與物業租金的收繳同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4、向乙方提供商業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6、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建議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參與確定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0、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乙方具體管理內容。(建議添加)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權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并負責監督。
5、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監督,并定期報告工作。
6、可選聘專業機構承擔該物業的水、電、房屋維修等專項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管理區域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標準收取費用。
9、管理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管理期滿對該物業項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賃有優先權。
第六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約定,由乙方處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遷事宜。為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處理甲方因建設需要之拆遷相關的事項及周邊的建筑物。
第二條 費用
乙方在處理委托事務時,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進場時,先付 萬元整(小寫: 元);待工程結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項(稅款由甲方負責)。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責任
拆遷過程中之一切事務由乙方負責,垃圾清運、場地平整,在拆遷工作整體完成后,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后七日內拆除完畢。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遷工作的,由甲方監督實施,達到甲方要求為準,甲方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與被拆遷戶簽訂的拆遷合同,應按照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房屋拆遷合同》的條款規定,否則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均應由其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所有房屋全權委托于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并同意在約定的期限全權委托管理,有關事宜達成約定如下:
一、委托管理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將坐落在合肥市政務區潛山路天瓏廣場三幢 室商住兩用(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給乙方進行管理。該房屋結構為 層高層,所在的樓棟總層數為 23 層;現狀為毛坯/非毛坯,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甲方若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須提供甲方擁有該房屋產權的其他相關證明,并出具《聲明書》;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甲方勾選):已/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作為甲方交付該房屋的交割依據。
3.甲方須確保有權對該房屋進行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確保房屋相關共有權人同意由甲方出租房屋等。如因房屋產權等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依約履行,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二、約定內容: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管理該房屋,并授權乙方對外轉租或分租,用途為:辦公或居住,供乙方民宿或共享會議室、辦公室等商業功能使用。乙方通過為甲方提供裝修服務、對外租賃服務、管家服務確保甲方取得租金收益。租賃期限為20xx年4月 日,即從本合同簽訂日起第四日起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4月 日。
2.裝修期。房屋委托期間內,由于乙方需按照自身品牌要求對甲方的房產進行再次裝修,給予二個月免租期,甲方同意裝修期不取得收益。
3.該房屋原始戶型為 1室,乙方可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進行優化(如拆除、新砌等),乙方持有優化成2室1廳1衛等其它使用戶型的權限。
4.裝修服務.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房屋現有結構基礎上進行裝修,允許乙方改變墻體顏色、房間數量、隔墻、更換智能門鎖(包括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等,以達到最大的使用率,甲方須予以配合,裝修由乙方承擔。乙方根據現場情況,可更換智能門鎖的,由乙方免費更換。本合同20xx年期滿正常履行完畢后,更換的智能門鎖還房時不再拆除,無償贈送甲方。
5.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及電梯使用、維保、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期自行繳付于物業公司。
6.乙方按照以下勾選的方式將上述甲方租金收益通過轉賬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20xx年開始運營前六個月按月支付,從第七個月開始提前五天按季度租金支付給甲方。
7.雙方約定,乙方應確保甲方按如下標準享有租金收益:
第一階段
免租期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
三年不變,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5元(不含物業費)結算,應支付總額合計 元。物業費由乙方單獨支付甲方,由甲方交給物業,以此類推。
第二階段
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礎上遞贈6%,三年不變,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7.10元(不含物業費)結算,應支付總額合計 元。
第三階段
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礎上遞贈6%,四年不變,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9.32元(不含物業費)結算,應支付總額合計 元。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如果乙方繼續租用甲方房屋,同甲方溝通達成共識可續簽合同,在十年租賃期間,乙方發生盈虧風險與甲方無關,如產生其他費用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如果期滿不再續簽,乙方交清在使用期內所有水電費用,方可交付給甲方。
9.本合同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即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款項 元。余下每期租金乙方將在每期當月的(勾選)15日/30日支付,遇節假日順延。
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為:
開戶人:
賬號:
開戶銀行: 支行
若銀行賬戶變更,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應在乙方付款日前10日提供其本人指印的巜收款賬戶變更確認函》送達乙方,如因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簽署本合同的權利,如因產權、出租權糾紛等甲方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或需出售該房屋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向抵押權人或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及相關對外租賃合同的存在。如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對外租賃合同,乙方可視為甲方無違約責任。
1.3在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三號樓內統一改裝天然氣、電路、水路等所發生的改裝費用或添置硬件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拒絕改裝而影響乙方的運營管理。
1.4在合同期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對該房屋的裝修及設施、設備進行任何處置。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2.2在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管理自主權,負責該房屋的管理,并處理與該房屋出租、短租、辦公、會議室全部事宜,乙方負責承擔該房屋因租賃使用產生的水、電費用。
2.3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對該房屋進行全面裝修改善(包括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等)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4在合同期間,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物業管理及電梯使用、維保、更換費用等,影響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辦公的,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2.5在合同期間,如甲方拒絕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維修義務和修復責任,而造成該收益損失的,乙方有權在甲方應收的資產收益中扣除并按違約責任追償。
四、房屋交付
1.甲方應于向乙方交付起始日前結清房屋相關費用,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產生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并代為繳納。
2.甲方應于20xx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延期交付房屋的,相應期限順延。
五、房屋維修的約定
1.在合同期內,如若房屋或物件發生故障,秉承“誰產權誰負責”原則,針對非人為原因而產生的維修項目做以下說明,對于開發商改造的煙道和水管非乙方人為造成,對于此類造成維修甲方同開發商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2.如不在雙方約定的范圍之內,根據“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承擔。人為產生的維修項目由乙方負責維修、改造。
六、房屋返還:
20xx年合同期滿,乙方添置的家電類自行撤走,家具類及所有裝修無償贈送甲方。未滿5年內,如乙方因故不能繼續履約,乙方可有權處理家電類和家具等裝修物品,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還裝修費用。
七、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政府征收征用等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裝修/適配/運營損益等產生的費用和承租人搬遷等產生的費用。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1因甲方、甲方親友、鄰里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導致的第三方行為,妨礙或影響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辦公的。
3.2隱瞞房屋重大瑕疵或不合格影響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或辦公。
4.甲方明知乙方存在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違約發生時房屋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違約發生時房屋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須賠償乙方遭受的一切實際損失,包括并不限于:乙方當期月收益2倍的營業損失+乙方投入的裝修/適配/前期市場開發/推廣等產生的費用及訴訟費/律師費(裝修/適配等費用計算時可按本合同已履行的實際租期進行折舊)。
九、補充條款:
1.1因乙方正在籌備期間,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待公司成立以新公司名稱做為乙方簽約方補蓋公章。
1.2本協議由乙方經辦人代辦簽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批租金款項由具體經辦人安排負責,后期費用由新成立公司財務統一轉賬。
1.3甲方均不得以“新公司名稱未確定為由或者以簽約時乙方公司尚未成立為由解除協議,如發生甲方承擔乙方裝修所有支出費用。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為甲方委托代理人代理簽署的,須提供甲方簽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代理書》
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并訂立補充條款,如協商不成立,一方可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
3.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系地址寄送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并送達對方。
4.本合同經甲方簽名并按手印及乙方經辦人簽名并按手印方可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或按手印):
經辦人(簽字):
甲方:
(簽名、按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簽名、按手印)
簽訂時間:年月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及周圍的物業管理工作委托給乙方代管理,其具體條款如下:
一、委托代管時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定為兩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后,須在一個月內,將其警衛室給予搭建完成。
(建筑面積約為____平方米,該建筑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書簽訂生效后,甲方應在此時的下個月初付給乙方警衛人員每月________元生活補助費。
四、合同生效后,該物業的水電費應由乙方負責收、繳、交。
五、現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負責收繳。
六、合同生效之日后,所簽訂的任何房屋租賃合同、廣告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將租賃房屋、廣告、場地的年租金的3%費用作為一次性獎勵給乙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擁有的房產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房屋情況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物業);房屋用途為________。該物業共有:____間,用來出租/出售,出租價格為________元/間。
2、甲方承諾:甲方為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其對該物業擁有完整的支配權。
3、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明確向乙方告知該物業未作流動資產抵押,并保證此物業不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
二、代管時間與代管費用
1、該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為:________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從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間甲方無需支付管理費。
三、委托代管內容
1、乙方出租登記、帶看,代辦租賃登記。租戶的出租合同由甲方與租戶簽訂。
2、乙方雙月15日前向各租戶家進行水、電費抄表,并收取水費、電費、物業費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當月約定的房租費全額交給甲方。
4、乙方代辦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繳、退租交接等手續。
5、乙方查驗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為收取、保管租賃期間房屋保證金。
7、乙方對物業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乙方負責更換維修,甲方提供更換設備及維修費用。
四、委托租賃管理中產生的利益和負擔:
1、房屋在租賃管理過程中,如果乙方出租價格高于甲方委托價格,其中的差額利益歸乙方以作為委托報酬。
2、在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內,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沒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擔甲方損失。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應在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將房屋鑰匙、門卡等交付給乙方。
2、乙方有權讓甲方提供權屬原件配合房屋租賃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協議自動作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項,應另簽訂委托代管協議補種說明,乙方將按實際情況收取費用,并在補充說明中標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擔每個月該物業的水、電、網絡、物業等相關費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隱患,應在簽定協議前如實告之。
7、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內對房屋進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為的,應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甲方有監督權。
10、乙方不得無故中止協議,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一個月服務費作為補償。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況下代為甲方采取相應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使用甲方房屋進行任何違法活動。
13、乙方應按時向各租戶收取當月的水、電、物業、租賃費等。扣取相應費用后即時交給甲方。
1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租戶亂收費。如有違反,一切后果將由乙方承擔。
15、乙方應妥善管理租賃/出售房屋以及相關室內設施,不得擅自變更房屋主體結構,房屋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六、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作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協議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協議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妨礙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的單月租金的兩倍作為補償乙方的在管理租賃事宜中產生的必要支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并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違背誠實信用,有隱瞞重要事實和陳述虛假的行為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單月租金的兩倍作為賠償給甲方。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協議及規定嚴格執行。
2、甲乙雙方就履行協議發生糾紛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后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補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擁有的房產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房屋情況
1-1 甲方欲委托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區(縣) 路 弄 號 小區 棟(號樓) 層 室(以下簡稱該物業);目前該物業產權方已取得該物業房屋產權證(編號: )房屋主體建筑結構為___結構;房屋用途為 。該物業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層(該房屋的平面圖為本協議附件),經雙方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2甲方承諾:其為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其對該物業擁有完整的支配權。
1-3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明確向乙方告知該物業未作流動資產抵押,并保證此物業不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
1-4該房屋的公用或協議約定合作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暖等現有配套狀況于本協議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代管時間與代管費用
2-1、該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2-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為該物業出租合同月租金的5%,按半年一次支付給乙方,自本協議簽署日起計算。
三、委托代管內容 3-1、代委托方出租登記、帶看,代辦租賃登記等。
3-2、代委托方付水、電、煤氣、電話、寬帶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費用甲方出)。
3-3、代委托方申請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網絡等。
3-4、代辦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繳、退租交接等手續。
3-5、代委托方查驗清理退租房屋。
3-6、代委托方對物業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更換房屋設施及居室保潔。
四、甲乙雙方責任
4-1、甲方應在簽訂房屋代管協議將房屋鑰匙、門卡等交付給乙方。
4-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在室內存放貴重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4-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協議自動作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委托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務費仍按協議規定時間收取。
4-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項,應另簽訂委托代管協議補種說明,乙方將按實際情況收取費用,并在補充說明中標注。
4-5、房屋委托代管理期間,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因該物業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6、甲方房屋存在的隱患,應在簽定協議前如實告之。
4-7、甲方在簽訂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聯系不到甲方所產生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8、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甲方保留監督權。
4-9、乙方不得無故中止協議,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以一個月服務費作為補償。
4-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況下代為甲方采取相應措施。
4-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間,不得使用甲方房屋進行任何活動。
五、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5-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作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5-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協議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協議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附則
6-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協議及規定嚴格執行。
6-2、甲乙雙方就履行協議發生糾紛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6-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后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連同附件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證件號: 證件號:
日 期: 日 期: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武漢市相關法律文件規定,為了更好的管理國有資產,甲方特委托乙方對其名下的房屋進行管理,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擁有的房屋位于:武漢市青山區第四十九街商鋪,房屋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擁有的房屋現狀:見附件1《商鋪現狀一覽表》
第二條 委托管理內容、期限
1、委托管理內容:
①、商業用房的使用、維修、養護。
②、租金、物業管理費、保潔費、水費、電費等相關費用的代收代繳。
③、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車輛管理是否存在收費問題?如沒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確)。
④、招商工作、商戶檔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與該項目管理相關聯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委托管理費用
①、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乙方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業實際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此處,乙方不要寫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如果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存在合同不對等。收費是可以,但是不要寫在此處,可在補充協議中寫入,此處可修改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業實際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②、物業管理服務費調整:
乙方保留物業管理服務費調整權利,調整幅度依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協商后公布。
此處建議修改:
乙方可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武漢市相關法律文件規定對物業管理服務費進行調整,調整幅度依據實際實際情況與甲方協商后公布。
③、物業管理費收取方式:
物業管理費收取與物業租金的收繳同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4、向乙方提供商業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6、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建議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9、參與確定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0、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乙方具體管理內容。(建議添加)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權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并負責監督。
5、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監督,并定期報告工作。
6、可選聘專業機構承擔該物業的水、電、房屋維修等專項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管理區域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標準收取費用。
9、管理期滿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管理期滿對該物業項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賃有優先權。
第六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后,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7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托乙方經營,具體委托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托給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于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托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為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為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為 至,以后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為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于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布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托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為。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補充約定內容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