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委托合同 >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9篇)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發布時間:2022-08-02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9篇)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委托事項及要求

  1、

  2、 3、 4、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中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1、 2、 3、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l、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

  第二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l、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為甲方因與

  就 糾紛一案在下列第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

  2.二審 ;

  3.執行 ;

  4.含非訴訟、訴訟、執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收法律文書、代收債權款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孫 渝,主任。

  甲方因工作及業務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指派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第二條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顧問服務:

  1.就甲方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或起草甲方針對專門事項的聲明、承諾、保證或公告等文書;

  3.負責審查甲方與他方的意向書、合同、紀要及其他法律文書;

  4.對甲方的格式合同和其他標準格式的文件進行必要的審訂、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和適用;

  5.以擬發律師函的方式,協助甲方主張權利或回應他方的權利請求;

  6.就甲方重大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論證,協助甲方構建符合中國和本地法律條件與法制環境的經營模式與運作方式;

  7.在需要時,就具體服務事項提供中、英文兩種版本的法律文書;

  8.在需要時參與甲方和他方間的重大商業談判;

  9.根據甲方經營、管理情況,在需要時,就普及性法律知識或針對甲方所涉及的具體問題,以專題講座、座談等恰當形式,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幫助甲方處理與聘用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

  11.協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訴訟、非仲裁的方式處理甲方與他方的爭議。為保證乙方不過度介入甲方的企業活動,乙方提供上述服務均以甲方提出具體需要為前提。

  第三條 法律顧問服務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及收費方法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若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20% 收取律師服務費。

  第四條 律師服務方式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顧問在乙方所在地辦公場所辦公;

  2.雙方提倡以電話、傳真及電子數據交換方式進行聯絡,并盡量以快捷、簡便的方式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但對重大、復雜等關系企業重大權益的法律事務乙方應以書面方式完成服務;

  3.法律顧問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9項服務時應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適場所進行。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律師服務費為甲方應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費。本合同項下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

  2.差旅費

  (1)在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下同)內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本合同項下市區差旅費為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

  (2)承辦律師如需到市區以外出差,差旅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等費用,不屬于律師服務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4.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和市內差旅費。其他費用的支付以不影響承辦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為原則,可以在費用發生后立即憑據支付,也可以預付,在結案時結算。

  (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承辦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承辦律師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須向承辦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或者饋贈。

  5.乙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戶名: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

  乙方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重慶分行上清寺支行 ; 乙方銀行賬戶: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的,或不適合服務于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 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 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履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八條 保密事項

  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均為雙方的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雙方為履行各自的義務或者在涉訟時需作為證據使用時除外。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要求更換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辦律師,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

  (2)承辦律師違反保密義務,已經或者必然給甲方帶來合法利益損失,乙方拒絕采取救濟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向承辦律師陳述虛假案件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經承辦律師指出而拒絕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辦律師實施違法違紀行為,經承辦律師指出而堅持要求的;

  (3)甲方拒絕履行支付義務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于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所享有的全部受支付利益;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支付義務,應承擔繼續支付責任和遲延支付責任,遲延支付責任以同期銀行商業貸款利率2倍計算。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的違約責任相當于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全部支付義務;

  (2)在乙方承擔前款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甲方根據合同應當履行的支付義務尚未履行的,無須繼續履行;已經履行的,乙方應予退還,但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予扣除。

  第十一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及其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就合同條款進行的修改,均需形成書面協議并由雙方簽署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并經雙方簽署后生效。修改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有效期限和續展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前30日,一方提出續展意見,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動續展一年;根據需要,雙方也可以另行訂立新的法律顧問委托合同。

  第十三條 糾紛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通知和聯系

  1.甲方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是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2.乙方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

  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是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乙方

  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方法: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溉大道2號重慶科技大廈8樓

  郵政編碼:401147 電話:023-6762 1818

  傳真:023-6762 1028 聯系人:

  3.通知義務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對方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雙方向

  對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 文本及收執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生效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或者雙方委托的簽約代表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特別約定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闡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時間:20_年 月 日

  簽約地址:重慶市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云南友元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周海鳴、胡昌林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同項下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3、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人民幣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中律師費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云南友元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招商銀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賬戶: 8017 1710 001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產項目公司組建

  包括但不限于:

  1.申報注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注冊所需各種法律文件,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注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戶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規范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范本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為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征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文件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托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征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借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采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四)房地產交易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并擬定合同文本,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于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后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為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為公司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文件、保險手續等),并根據需要出具咨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于: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并指導簽訂樓宇租賃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系。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為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系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并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制作有關法律文件。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注冊文件,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為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后服務委托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托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后,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托事項,并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法律事務;

  2.以應有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司權益,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詢意見;

  4.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仲裁和訴訟案中、以及在公司作為當事方的長期投資和融資業務中,不擔任與公司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和/或代理人;

  5.在服務期間,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擔任在商業上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系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顧問;

  6.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業秘密和商業信息;除公司事先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或信息,更不得利用該秘密或信息從事任何有損公司權益的活動;

  7.為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保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托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為 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為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為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為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6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山東鑫希望律師所

  (蓋章) (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財務顧問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財務顧問。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甲方的兼職財務顧問,其工作內容包括:甲方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會計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及日常業務指導、全程稅務籌劃(事前、事中、事后)、財務指標分析、經營成本監控、企業年度經營目標預算、內部審計、經營成果分析等;其工作采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實際需要,為乙方安排財務財務顧問工作,分配具體工作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財務顧問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甲方財務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監督;

  2、在履行財務顧問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丟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1、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 元),在公司發放職工薪酬日支付報酬。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時,出差補助執行甲方規定標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乙方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師資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2個月;

  2、乙方無故連續兩個月不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公司被撤銷。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財務顧問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廣西藥業有限公司 乙方: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發布的重要規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范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為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為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為叁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鑒于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為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9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烏蘭察布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 (烏政辦字[20xx]118號) 通知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聘用期限為20xx年十一月三日至20xx年十一月三日;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事務提供咨詢;

  2、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代理甲方參與經濟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4、為甲方轄區內單位、個人提供法律知識宣傳、咨詢、代書等;

  5、為甲方人員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四、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1、乙方參與法律事務,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保守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3、不得利用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非公開信息,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4、未經甲方授權和許可,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五、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由甲方根據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提前告知乙方,由乙方指定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顧問,辦理相關事宜;

  六、其他約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原則上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2、如涉及訴訟、調解、仲裁及復雜合同的起草,由雙方具體協商費用

  3、如無償提供法律服務中涉及交通、文印、差旅等實際支出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范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托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合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選擇方式 支付顧問費: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于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違約或基于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 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 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 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 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 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 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 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 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 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 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支付_________ 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 %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 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 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 )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 )甲方累計3 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8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托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托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托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托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復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后,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 篇19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依照業務規模、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務范圍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詢。就甲方在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要求對其商業運作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見書,為甲方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據與建議。

  3、 草擬、審查、修改、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根據甲方提供的情況,代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制定各類業務合同,職工勞動合同、單位重要決定、公司章程,就專業事項起草并發表聲明。

  4、 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并處理工傷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訴訟類事物。根據甲方授權代理追索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行各種業務索賠;主持或參與甲方與其業務對方解決雙方糾紛所進行的耗時較長的談判、調節活動。

  6、 代理訴訟、仲裁。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及執行。免費代理總計標的在 萬元之內,超出部分按標的額的1.5%收取費用。

  三、 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甲方應做到:

  1、 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2、 必要時提前邀請乙方參加有關會議、談判和研究等活動。

  3、 確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參加草擬、審核、修改、制定、各種業務合同,甲方應將最終鑒定的合同副本交給乙方備存。

  四、 甲方每年于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費用 元。

  五、 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特指外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六、 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未經協商不得任意終止合同,合同期滿,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順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委托代理合同(精選19篇) 相關內容:
  • 法律顧問合同范本十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 法律顧問合同范本十三篇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關于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匯總(精選15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個人法律顧問服務合同關系,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如下協議:一、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周網龍律師提供對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務,服務方式可以通過電話咨詢,郵政信件,互聯網...

  • 關于法律顧問合同模板錦集(通用20篇)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關于法律顧問合同模板(通用20篇)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

  • 有關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精選2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 關于法律顧問合同模板集錦(精選16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個人法律顧問服務合同關系,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如下協議:一、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周網龍律師提供對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務,服務方式可以通過電話咨詢,郵政信件,互聯網...

  •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集錦(精選18篇)

    甲方:乙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 企業聘用法律顧問簡單合同范本(精選6篇)

    一、項目概況甲方目前擁有大量自主知識產權,隨著甲方的發展,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現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體系,以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進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術優勢擴大市場份額。...

  •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匯編(精選20篇)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錦集(通用16篇)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

  • 關于法律顧問簡單版合同范本(通用18篇)

    甲方:乙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的黃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合集(精選20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 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匯總(通用18篇)

    甲方:乙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 關于法律顧問合同模板合集(精選19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 委托合同
主站蜘蛛池模板: 昌黎县| 盐亭县| 邯郸市| 五家渠市| 酉阳| 栾川县| 临猗县| 郑州市| 德钦县| 碌曲县| 侯马市| 含山县| 肇州县| 砀山县| 盘锦市| 平阳县| 修水县| 临沭县| 新宁县| 龙州县| 肇庆市| 筠连县| 邵阳市| 惠东县| 海安县| 肇东市| 云和县| 顺义区| 天峻县| 仁寿县| 漯河市| 安吉县| 昌都县| 政和县| 根河市| 台南市| 松潘县| 绍兴市| 夹江县| 罗源县| 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