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活動委托書(通用3篇)
旅游活動委托書 篇1
立合約書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規劃完善之__________旅游活動內容,推動__________生態之旅活動,導正國內現有的自然生態文化資源豐富區域包括保護區體系內的錯誤旅游活動與旅游事業體的經營機制,使其朝向永續旅游事業的發展潮流為旨意,經協議訂立委托合約,條件列明如后:
一、委托案名稱
__________活動案
二、委托內容
辦理甲方__________生態之旅,包含舉辦旅游活動及協助甲方辦理旅游問卷調查等。全部活動結束后,召開活動檢討會議。
三、工作項目
乙方提供:
1.活動手冊、報名、保險、收費、食宿及交通安排等事宜
2.義務解說員之食宿及交通
3.活動經費統籌使用、活動流程掌控及活動人員清點
4.活動行程之安排
5.協助本處辦理旅游問卷調查
甲方提供:
1.義務解說員解說服務
2.針對園區旅游地之活動行程安排
3.解說倡導資料
4.媒體宣傳
四、旅游活動范圍及次數
1.__________游憩區:共辦理三梯次
2.__________游憩區:(目前尚未開放)
3.__________游憩區(目前尚未開放,可規劃辦理周遭__________文化生態之旅):共辦理三梯次
活動日期由甲乙雙方協議之,為避免活動過度集中假日造成游憩區質量的降低,活動日期以非假日為主。
五、工作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六、合約變更、修正補充及轉讓
(一)合約變更
1.甲方必要時得于合約所約定之范圍通知乙方變更合約。除合約另有規定外,乙方于接獲通知后應向甲方提出合約標的或其它合約內容須變更之相關文件。
2.乙方于甲方接受其所提出須變更之相關文件前,不得自行變更合約。除甲方另有請求者外,乙方不得因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通知而遲延其履約責任。
3.合約之變更非經甲乙雙方合意作成書面紀錄并簽名或蓋章者無效。
4.原訂之工作期限因工作變更、不可抗力情事或非可歸責于乙方之情事致須予延長時,其時間由雙方協議延長或取消。
5.本合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或意義不明者,應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補充之,并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二)合約修正及補充
1.本合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或含義不明者,應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始得修正或補充之,并以書面為憑,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2.合約所稱申請、報告、同意、指示、核準、通知、解釋及其它類似行為之意思表示,應以中文書面遞(寄)交至雙方預為約定之人員或處所,并視為合約之一部份。
(三)合約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他人。但因公司合并、銀行或保險公司履行連帶保險、銀行因權利質權而生之債權或其它類似情形致有轉讓必要,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作業中止
訂約后甲方因故有中止作業之必要時,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約之合部或一部分,乙方一經通知須立即作業。
八、合約終止或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隨時以書面終止或解除合約,并得將本合約合部或未完成之事項委托其它從事旅游等相關活動經驗之財團或社團法人辦理或由甲方自辦。
(一)未能履行合約規定或履行遲緩,經甲方催告后仍未改進或向甲方提出合理說明。
(二)規劃設計內容不符甲方之需要,致不堪采用,經通知修改拖延不辦理者。
(三)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四)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者。
(五)偽造或變造合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旅游活動委托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號《_________》及_________號《_________》的精神,_________市自來水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敬請各用水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水費款按時回收,以確保自來水生產和供應的正常運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收款方式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照“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辦法”的規定,委托銀行結算水費。
二、乙方授權其開戶銀行(付款銀行)在收到甲方開戶銀行(收款銀行)遞交來的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憑證后,直接從乙方賬戶中支付。
三、特約委托收款后,如乙方對收款有疑問時,可在一周內隨帶付款單與甲方聯系,如確屬甲方原因的,由甲方負責更正委托收款協議書委托收款協議書。
四、乙方因銀行存款不足退票或不按期支付水費,甲方將依照《_________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或拆表停止供水。
五、乙方因戶名更改,銀行帳號更變,需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更改手續。乙方如不及時辦理,造成水費拖欠,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的結算手續費由甲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乙方開戶銀行(付款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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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 (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活動委托書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鑒于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洽談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項目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項目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項目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項目地址:
(2)項目占地:
(3)項目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項目的具體數據以項目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信息收集;
2、 項目核準調查;
3、 甲方和項目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項目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項目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代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項目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項目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后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余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鑒于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后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項目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后,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印):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件,甲方法人代表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蓋印): 乙方代表(簽字):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