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技術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通用3篇)
放射技術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1
項目名稱:
課(專)題名稱:
委托單位:
承擔單位:
課(專)題負責人:
起止日期:
年月日
一、委托研究和開發內容
二、主要技術經濟考核指標
三、提交的成果及驗收方式
四、進度安排及階段考核目標(按季度填寫)
五、項目經費安排(單位:萬元)
六、經費明細表 單位:萬元
七、責任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分批撥付經費,協調檢查研究進展,組織驗收項目成果。
2、甲方根據乙方研究需要,應及時提供有關原始技術資料。
3、隨項目進展情況,應及時安排現場實驗等配合工作,保證項目研究計劃的進行。
4、因甲方責任未履行合同時,應根據責任與損失大小,確定經濟責任及善后處理辦法,由雙方協調并簽訂協議書確定。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完成時,甲方應視情況調整或終止合同,不予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內容,接受甲方對乙方研究工作的檢查和協調,并按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書面報告: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每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技術工作研究小結和經費使用報告(一式三份)。逾期不報,甲方有權暫停撥款。
(2)項目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交合同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及時申請驗收,并按合同要求無保留地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合同規定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3)項目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交使用項目經費購置儀器、設備、器材、固定資產等明細情況,并加蓋財務印章。
2、凡有必要和可能申請專利的成果,須通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專利申請,待取得申請號后再進行驗收、鑒定。
3、項目完成后,乙方應負責技術培訓,直到甲方完全掌握技術成果為止。
4、因乙方責任未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停撥、追加部分至全部經費,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和驗證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數據、技術資料等)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發表,保密期限自合同簽訂時起___年。
6、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原始資料及時退回。
八、共同條款
1.本合同一經簽訂,簽約各方均應認真全部履行。在執行中,如需變動或修改,需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相應的補充合同(或協議),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或驗證的一切成果(包括專利和非專利技術)所有權歸中國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所有。甲乙雙方共同亨有使用權。
3.本項目成果進行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時,轉讓費或技術股份的分亨比例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占___%。其他方占___%,雙方約定:甲方___%,乙方___%。
4.全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采取補救措施,賠償相應損失。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處理。
九、合同簽約各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放射技術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2
項目名稱:
課(專)題名稱:
委托單位:
承擔單位:
課(專)題負責人:
起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編制說明
1.凡列入股份公司科技計劃的項目需要由項目牽頭單位委托其他單位研究開發的課(專)題,應由項目牽頭單位(委托單位,即甲方)與課(專)題承擔單位(受委托單位,即乙方)簽訂委托開發合同。
2.合同中應認真填寫項目經費明細表,并作為項目經費管理的依據。
3.合同一式10份,上報主持部門2份備案。
一、委托研究和開發內容
二、主要技術經濟考核指標
三、提交的成果及驗收方式
四、進度安排及階段考核目標(按季度填寫)
五、項目經費安排(單位:萬元)
六、經費明細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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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項目分類
│核算費用(工作量)(│小計
│
│
│
│核算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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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材料費(品名) │
│
│
├──────────┼──────────┼──────────┼──────────┤
│
│化驗分析費(化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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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目名稱)
│
│
│
├──────────┼──────────┼──────────┼──────────┤
│
│燃料動力消耗費
│
│
│
├──────────┼──────────┼──────────┼──────────┤
│
│設備購置費(設備名稱│
│
│
│
│及型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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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樣機試制費(樣機│
│
│
│
│名稱)
│
│
│
├──────────┼──────────┼──────────┼──────────┤
│
│現場試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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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其他直接費外協費調│
│
│
│
│研費
│
│
│
│
│培訓費會議評審費其他│
│
│
│
│(列名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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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預見費
│
│
│
├──────────┼──────────┼──────────┼──────────┤
│
│9設備、房屋占用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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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備名稱)(房屋用途│
│
│
│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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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人員費用(按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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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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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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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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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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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責任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分批撥付經費,協調檢查研究進展,組織驗收項目成果。
2、甲方根據乙方研究需要,應及時提供有關原始技術資料。
3、隨項目進展情況,應及時安排現場實驗等配合工作,保證項目研究計劃的進行。
4、因甲方責任未履行合同時,應根據責任與損失大小,確定經濟責任及善后處理辦法,由雙方協調并簽訂協議書確定。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完成時,甲方應視情況調整或終止合同,不予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內容,接受甲方對乙方研究工作的檢查和協調,并按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書面報告: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每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技術工作研究小結和經費使用報告(一式三份)。逾期不報,甲方有權暫停撥款。
(2)項目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交合同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及時申請驗收,并按合同要求無保留地提交完整的技術資料及合同規定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3)項目完成后,應向甲方提交使用項目經費購置儀器、設備、器材、固定資產等明細情況,并加蓋財務印章。
2、凡有必要和可能申請專利的成果,須通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有限公司辦理專利申請,待取得申請號后再進行驗收、鑒定。
3、項目完成后,乙方應負責技術培訓,直到甲方完全掌握技術成果為止。
4、因乙方責任未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停撥、追加部分至全部經費,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和驗證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數據、技術資料等)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發表,保密期限自合同簽訂時起___年。
6、項目完成后,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原始資料及時退回。
八、共同條款
1.本合同一經簽訂,簽約各方均應認真全部履行。在執行中,如需變動或修改,需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相應的補充合同(或協議),補充合同(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或驗證的一切成果(包括專利和非專利技術)所有權歸中國石油天然氣*限公司所有。甲乙雙方共同亨有使用權。
3.本項目成果進行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時,轉讓費或技術股份的分亨比例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有限公司占___%。其他方占___%,雙方約定:甲方___%,乙方___%。
4.全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采取補救措施,賠償相應損失。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處理。
九、合同簽約各方
甲方:
委托單位:
(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承擔單位:
課(專)題負責人(簽字):
課(專)題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公 章)
年 月 日
放射技術開發項目委托開發合同 篇3
甲方(委托單位):
地 址:
乙方(受托單位):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
地 址:
為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委托代開普通發票協議。
(一)鑒于甲乙雙方已經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同時委托乙方為其代征范圍內納稅人代開普通發票。
(二)乙方代開普通發票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 代開范圍:
2.代開普通發票種類:上海市(國稅、地稅)通用機打發票。
3. 代開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關于委托代開發票的規定。有責任對乙方的代開普通發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2. 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并要求終止或修改協議的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安裝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市場發票開票軟件,為代征范圍內納稅人代開普通發票,不得收取代征稅款之外的其他費用。
2. 乙方為代征范圍內納稅人代開發票時,應建立代開發票臺帳,核對其核定銷售額與累計發票開具金額“孰高”,并按照相關規定解繳稅款。
3.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開普通發票必須的稅收票證。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有關憑證。
4.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發票,嚴禁為代征范圍內納稅人或他人違法代開普通發票。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開普通發票的情況。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或者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2.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或者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履行義務,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單方面終止協議。
3. 違法開具發票的,乙方應按照《發票管理辦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出現下列情況,協議終止:
1. 協議期滿;
2. 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終止協議的;
3. 甲方因某些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4. 乙方解散、注銷或者因其他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5. 乙方有弄虛作假、故意不履行義務、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或者出現其他嚴重違反協議的行為;
6. 協議雙方商定的其他終止協議的情形。
終止協議的,乙方應向甲方繳銷票證并辦理終止委托代開發票手續。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委托代征稅款及代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