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委托居間人貸款協議書(精選3篇)
個人委托居間人貸款協議書 篇1
委托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甲方因 所屬位于_ 的林權、地權貸款業務,委托居間人(乙方)促成簽訂貸款合同(協議)并執行該合同或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26條之有關規定,對居間勞務人員本著服務的原則,甲方承諾在該貸款業務辦理成功后按照該筆貸款總金額的 5 %既人民幣: 元(稅后)支付給乙方。
二、居間費的支付方式為甲方收到銀行發放的貸款當日一次性付清;貸款業務在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中介公司服務費、工商代理增資費、評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包括招待應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居間協議》不因甲方的企業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執行該業務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違約糾紛與乙方無關。
四、本《居間協議》具有與勞務合同、中介服務協議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諾,居間當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等措施 ,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的權利,本《居間協議》至傭金全部付清后自動失效。
五、本《居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委托方: 居間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個人委托居間人貸款協議書 篇2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委托人為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
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師的,只寫姓名和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委托人因__(寫明案件性質及對方當事人)一案,委托_X為__(一審、二審或再審)的代理人(或辯護人),代理權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只寫 為被告人_X(姓名)_X一案第X審進行辯護 )(委托經濟、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如代為起訴、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等)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__年_月_日
個人委托居間人貸款協議書 篇3
公司授權委托書
委托公司:名稱 XX市XX區X有限公司 地址 受 托 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編號 代理下列事項:
一、 二、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公司均于承認,由此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擔。
委托公司: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