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委托持股協議(精選3篇)
個人委托持股協議 篇1
甲方(委托方): 住址: 電話:
乙方(受托方): 住所: 電話:
鑒于______ (以下稱“ 公司”)是一家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號為:______ ;甲方擬受讓 公司______ %的股權。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股權(下稱“代表股權”)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在 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 公司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與 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代表股權的實際投資者,對 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等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 甲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 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 %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
6.在甲方擬向 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為持股費用,該費用應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
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為_____。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 年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個人委托持股協議 篇2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x年x月xx日生,家住xx省xx縣x街號。公民身份證號碼:。電話:。
受委托人:,男,x年xx月xx日生
工作單位:,職務:
住址:x省x市路號x大廈11樓。電話:。
現委托受委托人在與被告人在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個人委托持股協議 篇3
委托人:
拍賣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拍賣物
委托人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下列物品:
第二條 拍賣物交付
委托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以上拍賣物交付給拍賣人,交付地點為,交付方式為 ,因交付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由 承擔。拍賣物交付后,拍賣人應妥善保管拍賣物。
第三條 拍賣方式
拍賣人應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拍賣委托人委托的物品:
(1)估低價拍賣;(2)估高價拍賣;(3)無估價拍賣;(4)標賣
第四條 拍賣期限和拍賣地點
拍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以前在 舉行拍賣會,對該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五條 費用和酬金
拍賣物在拍賣中成交的,委托人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 %的比例向拍賣人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是否向拍賣人支付本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有雙方協商確定,前款所指費用包括:在委托人向拍賣人交付拍賣物后,拍賣人對拍賣物的價、廣告宣傳、倉儲保管、運輸等項費用,以及雙方協商確定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價款結算
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傭金后)支付給委人。
第七條 拍賣未成交時的約定
在約定的拍賣期限內拍賣物沒有成交,或者由于買賣人違約不提取拍賣物的,甲乙雙方可以:(1)續簽合同;(2)解除合同。
第八條 拍賣物的撤回或撤除
在本合同生效后拍賣開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拍賣物為藝術品的,還應征得拍賣人的同意,拍賣人同意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
拍賣人在拍賣前的任何時候,對拍賣物經了解核實或者鑒定以后認為不宜拍賣的,可以撤除該拍賣物并不再拍賣。
拍賣物撤除后,委托人是否向拍賣人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
第九條 保密規定
委托人(要求)、(不要求)拍賣人對其身份、拍賣物底價等進行保密。委托人要求保密的,拍賣人應予保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委托人委托拍賣其沒有所有權或者依法不得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 委托人對已知的拍賣物瑕疵未加說明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 拍賣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價款的,應向委托人支付按拍賣成交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4. 拍賣人由于對拍賣物保管不善造成拍賣物損壞的,由雙方按損壞程度協商解決;丟失的,拍賣人應按拍賣底價負責賠償。
5. 拍賣人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底價的,應向委托人按拍賣底價的 %支付違約金;委托人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底價的,致使拍賣物不能成交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底價的 %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加以解決;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 ,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
委托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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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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