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家具委托采購合同(通用3篇)
辦公家具委托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業務合同: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購買甲方所需辦公家具。
2、 甲方每次采購前向乙方發采購訂單,采購訂單樣本見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對訂單內容進行書面確認。
3、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購訂單后負責現場量取尺寸。辦公家具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經乙方提供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家具生產。
4、 甲方的采購價格包含稅費,運費,安裝費和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 交貨時間:為甲方向乙方所發訂單上注明的日期。
6、 交貨地點:甲方在訂單上注明的辦公地點,運費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將家具運送到乙方指定辦公地點并安裝調試。
7、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辦公家具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進行采購,乙方不得無故中途變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須附合國家有關環保標準。
8、 貨物驗收:甲方在乙方交貨并安裝調試后,對家具外觀,顏色,商標,數量等進行當場驗收。如果在交貨后,甲方發現家具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進行相應更換或維修。如果甲方發現家具有害物質超標,有權要求無條件換貨或退貨。
9、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當日付款30%,家具安裝完畢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尾款70%。甲方尾款支付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10、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貨款的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乙方在規定交貨日期后累計十五個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貨,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延遲交貨十個五工作日后,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接受違約金作為賠償還是無條件終止合同。 ? 乙方不得無故中途變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拒收貨物,并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及責任。
11、 質量保證:所有貨品終身維護免費維修(人為損壞和不正確使用造成除外)。若貨品在驗收后發現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或調換,產生相應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法院訴訟程序解決。
1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或有關機關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負責人:(蓋章)
負責人:(蓋章)
日期:
辦公家具委托采購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就上述項目的采購,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進行采購,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組織采購,為甲方做好服務工作。
二、本協議簽訂后,即開始進行本項目的采購工作,甲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協助乙方作好采購(招標)工作,提供項目相關資料,提出采購(招標)文件中供貨范圍、技術規格和特別商務要求;
(二)參加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工作,與其他評委一起共同完成評、定(標)工作;
(三)按成交(中標)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
(四)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按合同約定和政府采購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應當支付給供應商的價款或報酬。
三、乙方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采購(招標)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編制采購文件,請專家審查、采購人確認,并報送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備案;
(二)采購文件報送采購辦項目負責人備案后,按照規定程序,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和網站(《中國財經報》、《齊魯晚報》、山東省政府采購網站、臨沂政府采購網站)上發布政府采購公告并發售采購文件;
(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組成項目專家評審(評標)委員會;
(四)組織采購項目的評審(評標)和記錄工作;
(五)按照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論編制評審(評標)報告、匯集采購和報價(招標)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送采購辦;
(六)發出成交(中標)通知,組織甲方與成交(中標)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或協議,并在合同(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送采購辦備案。
(七)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一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有關規定,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采購項目驗收,并填制《臨沂市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報告單》(一式四聯)。
(八)接受臨沂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四、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等原則,對采購(開標)前供應商情況、評審(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情況、評審(評標)情況均應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隨機抽取專家。
六、乙方承擔采購(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并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收取貨物、服務、工程%;中標服務費,公務用車按定額每輛元收取服務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本項目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協議經臨沂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確認并備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實施協議可能危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證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標)失敗,甲方保證不撤消委托并保證與成交(中標)方簽訂合同;否則,責任方向對方做出相應賠償。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家具委托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內容
甲方擬定從20_年11月 15日起,委托乙方代購材料業務,從事廣州當地的水產品、原材料以及其他酒店相關用品的采購、保管、運輸等工作。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按照采購金額的1.5 %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2、根據采購業務開展、配合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3、支付40萬元備用金,據實結算所有的采購成本;
4、據實支付所有相關的費用;
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每天根據甲方傳真,及時采購所需原材料及用品;
2、海鮮、高干通過航空運輸,及時送到北京;
3、一般物品通過較便利的途徑,及時運送到北京;
4、聯系有關的廠家,按要求定制酒店所需用品;
5、及時與甲方核對來往賬目,分類出具各酒店購貨清單,結清貨款及費用;
6、負責協調采購活動與當地各有關行政事業管理機構的協調事務。
二、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合同解除和終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務協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勞務協議:
1、甲方如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務協議: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務協議無效的;
4、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務協議無效的;
5、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務協議無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協議:
1、未能及時提供所需采購物資;
2、未能及時結清各項貨款;
3、出具虛假憑證,套取公司貨款;
4、采購的材料虛高于當地價格水平;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務協議無效的;
6、勞務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務協議內容達成協議的。
7、其他因勞務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協議無法履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務協議終止:
1、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夠按照規定,及時支付勞務報酬,視為違約,應該向乙方支付相當月勞務費三倍的賠償金;
2、乙方未能夠及時按要求采購所需產品,視為違約給公司的經營造成損失的,應該支付相當月勞務費三倍的賠償金;
3、由于乙方的過失,貨物在保管、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給予全額賠償。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日期,為甲方辦理財務清理等手續。
六、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