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反訴委托書(精選3篇)
當事人反訴委托書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______在我與______因______【最終以人民法院認定的案由為準】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的代理權限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為: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為起訴、立案、代收、遞交本案法律文書,申請撤訴,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執行判決、退貨、收款等)。
特此授權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當事人反訴委托書 篇2
合同編號:
行紀人: 簽訂地點:
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行紀人買入(賣出)的貨物、數量、價格:
第二條 委托人將委托賣出的貨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三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貨物交付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委托人與行紀人結算貨款的方式、地點及期限:
第五條 報酬的計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條 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貨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行紀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貨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第七條 委托人委托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期限為:
第八條 本合同刪除的條件:
第九條 委托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或貨物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貨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行紀人
行紀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當事人反訴委托書 篇3
關于本單位(轄區)居民_______________身邊無子女的證明茲證明本單位(轄區)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身邊無子女(即沒有在南寧市工作或生活的子女)。特此證明。
單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