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精選3篇)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售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介紹有意購買該房產的客戶,經甲方同意,由乙方與客戶約定看房時間并由乙方免費陪同客戶實地看房,并根據所掌握的客源信息,盡可能多的提供給甲方介紹。
2、若乙方所介紹的客戶經過實地考察后對該房產同意認購,乙方負責提供合同或提供定金合同等相關事宜及協助甲方進行家私盤點。
3、若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客戶在未簽定買賣合同前交換聯系方式或在2年內: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介紹之客戶或其親人朋友自行成交、通過其他中介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或其親人朋友自行成交等發生以上情況則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協議辦理,付該房成交價的10%給乙方作為賠償金。4、在甲方和乙方所介紹的客戶簽定合同或交定金后乙方收取甲方相當于購房款的__________%作為傭
金。(不得高過北京市有關規定的房屋總成交價的2.8%)同時乙方保證不收取房款差價。
5、乙方介紹客戶認定方式以乙方與客戶簽定的看房確認書為準。
本委托書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并可以傳真形式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委托代理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托方: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并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委托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后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
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
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
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后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并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租金
租金標準: 元/月。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 開戶人名稱 帳號: ,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
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 金額 ;
第二次 金額 ;
第三次 金額 ;
第四次 金額 ;
第五次 金額 。
第五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1)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稅費衛生費上網費室內設施維修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范圍
門窗玻璃;
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電燈,開關;
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對于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
如甲方對上述材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并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
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于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委托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負責。
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于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予賠償。
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家具、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
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并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委托期滿后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家具家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
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
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并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
貴重物品;
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
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
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中介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中介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其出售位于 市 縣 小區 號營業房,《房屋所有權證書》是 字第 號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所寫面積為準),產權性質 。
第二條 此委托協議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買賣雙方洽商、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時間不計在內);
第三條 甲方確認以人民幣(大寫: ) 元整(¥: )的房價出售此房產。 乙方提供中介服務,以不低于該價格為甲方尋找客戶,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
第四條 乙方為甲方中介服務的項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標準及方式
1、乙方的中介服務項目:
1.1 通過乙方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為甲方搜尋購房客戶信息;
1.2 代理甲方與潛在客戶洽商交易、引領潛在客戶看房并協助買賣雙方促成交易;
1.3 代理甲方收取購房客戶定金并為客戶開據收據;
1.4 代理成交后,為甲方及買房人辦理中介中保,并代辦房屋過戶手續和房屋交接手續;
1.5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鑰匙及各種證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各項信息機密。
2.1代辦此房產的產權過戶手續費:人民幣壹仟元整/筆;
2.2代辦按揭中的房產,甲方需乙方協助辦理提前還貸手續的:人民幣 (墊款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加收超出部分的2%)。
3、甲方應交付乙方的中介服務費,需在簽定中介合同當天支付。
第五條 甲方確認以第【 】種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產
1、獨家委托
1.1甲方確認乙方為出售上述房屋的唯一受托人,具體如下:
1.2 乙方可先行向甲方支付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的,定金可最終沖抵房款,乙方可在買房人支付的購房款里扣除。
1.3甲方不得終止委托出售或將此房產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否則應賠償乙方用于人員推廣、廣告發布等經濟損失人民幣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給乙方帶的經濟損失;同時乙方支付定金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1.4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達成任何交易事項,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代理費用,并退還定金;
1.5乙方應當利用經紀人、自身店面,網絡,展會,房源手冊,媒體廣告等渠道為甲方房產進行宣傳推廣;甲方應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簽署《中介服務合同》及《建始縣房屋買賣合同》。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視為甲方違約。
2、非獨家委托
2.1甲方確認乙方為代理出售此房產的受托人之一,但甲方有權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時代理此房產的出售;
2.2 乙方在可能的情況下為甲方進行廣告推廣,并承擔銷售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確認如下事項
1、甲方同意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2、甲方同意將此房產的鑰匙交由乙方保管,以供查看此房產之用;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發出關于此房產的推廣廣告;
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潛在客戶對此房產簽署預定協議并代收定金。
第七條 甲方應按如下規則為乙方完成居間服務提供條件
1、甲方保證對此房產擁有合法處置權;甲方委托代理人代辦出售事宜的,應出具合法有效的受權委托書,委托書原件交付給乙方,同時還應出具甲方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復印件、產權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物業供暖結清證明、上市申請審批表及相關證件且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此房產產權清晰,無糾紛。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及房屋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為已婚夫婦的,保證出示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出示共有人同意出售證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出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使用。
5、甲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全,認真接待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6、乙方與買房人洽商達成意向后,甲方應保證及時來乙方營業場所,與房屋買受人簽署《銀川市房屋買賣合同》和《居間中保合同》。
7、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為準,如甲方地址、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給乙方和買受方造成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委托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費提供如下服務
1、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對房屋進行保潔、消毒服務;
2、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根據需要免費對此房產進行簡裝修;
3、根據此房產具體情況通過廣告、展會、網站、媒體對此房產進行專項推廣。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由于過錯導致未能在本協議期限內找到購房客戶的,乙方不得收取服務費,已交付的定金不得要求返還。甲方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保管的,乙方僅享有使用該鑰匙帶領客戶看房的權利,乙方擅自居住甲方房屋的,按該地區住宅平均租金賠償甲方損失。
2、甲方因終止委托、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或將此房產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達成交易,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代理費用,并退還定金。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下之一,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的3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則應將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證件及資料退還。
1、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2、如房屋購買人須申請購房貸款,銀行不予批貸的;
第十一條 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3、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協議附件及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