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委托代辦合同(精選3篇)
項目委托代辦合同 篇1
編號:( ) 字 號
公關策劃項目委托代理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 (受托方)
甲方: (委托方)乙方:南京金鷹公關企劃顧問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協議書范本為了發揮雙方優勢,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項目:
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關策劃代理項目,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系正當合法業務。
二、 聘請乙方為公關企劃顧問單位,授權乙方 先 生(女士)作為委托項目的代理人,并與乙方簽訂公關顧問單位協議書,出具授權委托。
三、 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 料,中途如有情況變化及時通報乙方。
四、 項目所需時間:
五、 乙方承擔委托代理項目,要指定專人辦理,按月或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展情況,以便甲方配合。
六、 為了有利于開展項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辦人員以甲方身份開展工作(必要時提供有關證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如實向甲方通報實際情況,否 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 代理費用:
九、 費用支付時間:
十、 如乙方代理的項目如期保質完成,甲方應對乙方承 辦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時間或未達到預期效果(金 額),甲方將適當扣除代理費用。
十二、 如乙方項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費用,退還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費、材料費、公關費由甲方負責,未經甲方認可的開支由乙方自負。
十三、 違約責任: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由 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四、 其它約定:
十五、 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造成項目無法進行時,可以 終止協議,各自承擔自己已支付的費用。
十六、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協議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簽章) 日 (簽章)
項目委托代辦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____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____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委托代辦合同 篇3
委托方:
受托人: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實施項目。雙方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委托事項:
委托受托人實施項目。
二.委托方的責任:
1.為受托人完成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所需的數據和信息。
3.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受托人。
4.未經雙方同意,合同價格不得無故變更。
5.受托人不得受委托從事非法委托事項。
6.由其他受托人履行的義務。
三.受托人的責任:
1.在委托方的統一管理下,負責委托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為項目保密。
3.項目的實驗結果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標準交付。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允許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從合同價格中獲得的相關稅費。
6.對本項目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人身傷害事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7.受托人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服務費為人民幣10000元,在項目竣工并經委托方驗收后一次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委托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的數據和資料。因委托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完成的,由委托方承擔后果。
2.因受托人的過失泄露商業秘密的,受托人應當承擔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委托方應按照進度實施項目實施計劃,如因無故拖延或能力不足而無法完成,應承擔后果并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
4.委托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受托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工程竣工質量有爭議,應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裁決。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由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一式兩份,自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受托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