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險委托代理合同(精選3篇)
公司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篇1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托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于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告知: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范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于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風險告知: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并且《民法典》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托人應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對授權范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并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后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于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托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后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并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后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后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于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并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銷委托。乙方辭去委托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托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于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并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并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于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后,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托代理關系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并愿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并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托方式為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帳戶
第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帳戶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帳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帳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托方式下達委托。
第七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并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托;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接受甲方對其委托,成交及帳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并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柜臺委托時,必須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托,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托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保險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地址 電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債權管理顧問,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債務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證號:) 進行欠款催收。
2、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據案情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轉委托第三方的行為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條、 催收范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資料包括:
2、根據本條第一項的書面資料,甲乙雙方確定向債務人主張的欠款數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在此債權的基礎之上,甲方允許乙方在免除債務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債務的范圍內與債務人協商處理。
第三條、 代理費用
1、 代理傭金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并根據債務逾期時間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支付乙方(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本次代理傭金費用為實際回收欠款金額的%,大寫百分之結付乙方。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下列第種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直接匯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兌費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擔;
②、欠款人、擔保人將全部債務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轉交甲方。
3、 該筆業務一周內未經乙方催收而主動還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償還欠款,則該金額從所確定的債務總額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償還欠款應出具書面說明,否則其還款仍應認定為乙方催收的結果,并計算支付代理費用。
4、 在每個案件結案后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催繳的欠款金額結算代理費用,在回款進入甲方帳戶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
5、 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該筆費用追款失利也不退還甲方。
第四條、 代理期間
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后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2、甲方應依合法約定時間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3、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4、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案的調查材料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甲方社會和市場信譽。未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確方向的建議需求外,乙方還應就受委托事務執行相關的業務問題向甲方進行盡可能全面與詳盡的告知。乙方應就提醒通知的各個適當步驟予以建議,就可預見及可避免的不利情況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系制度、結案報告制度,定期向甲方報告催收情況。
5、本合同結案或合同期滿時,不論實際回收金額的多少,乙方都應向甲方書面提供結論性報告。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托事務違法,并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無論何種理由,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報告、記錄及意見等材料,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免責條件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若代理期限屆滿,代理事項尚未處理完畢,如甲乙雙方認為必要,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委托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托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