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設備工程委托承攬合同(精選3篇)
系統設備工程委托承攬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承接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傳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系統設備工程委托承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合同內容
本合同所指的項目是: 。(系統配件參考<附件一:物料清單> )
2、合同金額
2.1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2 合同總價已包括執行本合同內工程全部內容之費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簽訂后 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3.2 設備進度款
當乙方進場并系統布線完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工程結算付款
本合同項下系統設備安裝完成,由甲方人員驗收合格之日起 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3.4 最終驗收付款
經甲方代表正式驗收合格之后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3.5 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現場的土建、水、電等條件。
4.1.3 安排好貨物在工地的倉儲設施。
4.1.4 協調各施工單位的關系,避免直接影響乙方施工進度。
4.1.5 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驗收申請之時起 個工作日內安排驗收。
4.2 乙方責任
4.2.1 按合同規定負責進行施工設計、供貨、安裝、測試及完成整個工程。
4.2.2 負責安排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4.2.3 確保所提供的設備材料與<附件一>質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時的售后服務支持。(響應時間為全天24小時)
5、安裝及調試
5.1 安裝及調試責任
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設備的安裝、調試負全部責任。
5.2 在整個安裝調試期內,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人員的督導及指引進行施工。
6、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行為的,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一切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委托方(簽章): 受托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系統設備工程委托承攬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下列合同條款。
第一條 審計范圍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建設規模:;
3、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是指下列(注:從下列項目中選填審計范圍分類編號,不在下列業務范圍內的,可另行約定)審計業務。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2)建設工程預算編制、審核;
(3)建設工程結算審核;
(4)建設工程決算審核;
(5)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6)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7)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8)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9)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10)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11)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12)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13)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14)檢查工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提供的建設工程審計材料如下:
(填寫材料名稱)___________;
2、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乙方要求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在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5、甲方應當授權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審計人員應積極進行現場檢查復核,特別是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等,并提供造價及合理性評價;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向甲方提交與工程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及報告,包括工程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
5、提供《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6、按合同約定的范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托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審計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造成的損失;
2、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乙方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乙方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乙方對甲方或第三人書面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審計收費(注:本條第1款、第2款僅作為示范指導,具體項目審計費用計算及支付方式可視情況參考使用或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
1、審計費用金額
(1)本次審計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2)費用構成:___________(填寫審計總費用分項構成)。
2、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務費:
簽訂合同后日內,預付%預付款計元,當工作量完成%時,預付%款計元,剩余部分待審計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
3、其他
(1)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5日內向乙方發出異議的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2)因建設工程審計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范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合同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合同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第八條 保密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九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1、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審計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有未盡事宜,甲、乙方經協商后可簽訂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甲方與乙方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建設工程審計業務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結;
3、建設工程委托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系統設備工程委托承攬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
根據甲方項目建設的需要,現甲方委托乙方對其開發建設的工程進行各項檢測,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
監理單位:項目總監:聯系方式:
建設(監理)單位見證員:聯系方式:送樣員:聯系方式:
二、檢測項目
根據省建設廳認證頒發的資質證書認定的檢測范圍及項目(具體項目詳見附件)對乙方開展檢測服務。
三、檢測收費
根據云發改價格(20xx)989號文件《云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通知》標準收費并按實結算。
四、付費方式
檢測費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預付人民幣5000.00元,透支額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二)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三)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并及時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若甲方需要時應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6.檢測費用透支期限超過15天,中心將電話通知甲方,一星期內未來續款,則停發報告。
(四)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若一方毀約,則毀約方應按本合同額的15%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七、未言明事項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