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設計委托書格式(精選3篇)
正規設計委托書格式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
地點: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發包人:_______設計人: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以及幕墻、門窗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設計范圍:外立面石材幕墻工程。
4、設計要求:各階段的設計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規范、標準。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工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設計費單價30元/m2。
2、設計工程量3400平方米。
3、本合同暫定總價壹拾萬貳仟元整(¥102000.00元)。
4、本合同設計單價包干(包干單價包括:設計圖紙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利潤、稅金及其他費用等),工程量按實計算。單價不包括審圖費用,圖紙審核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5、施工圖曬圖超過8份時,發包人應按實支付超出部分的曬圖費用。
6、效果圖費用另行結算。
第五條設計費支付方式幕墻施工招標結束后,在定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
5.1如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確認時間和設計費超過規定期限,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5.2此圖紙在未來施工中標單位確定后,對設計人未中標的部分,則設計人免費參加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等其他現場服務共3人次,超過部分,差旅費、服務費(1000元/天.人)等其他所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若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若設計人已開始進行工作,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設計人收到定金的時間作為設計開工的標志。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6.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征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周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住宿和辦公場地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6.1.1、6.1.2、6.1.4、6.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6.2.2結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二十五年。
6.2.3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6.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工作,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并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合同履行完畢。
第七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設計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9.4雙方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日期:_______
設計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開戶行:_______賬號: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日期:_______
正規設計委托書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現就甲方所委托的--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福建華建御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技術研發基地總平方案規劃及各單體設計
二、設計費用
1.規劃方案:先預付 萬(不含稅),結算時在研發大樓單體設計總價中扣還給甲方。
3.研發大樓價格:(三期開發前雙方再行確定)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預支費用的 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四、設計的時間:
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托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后,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即紅線圖1份,立項批文1份;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托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如甲方的要求合理,規范,乙方應配合進行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 乙方的設計成果需滿足建設主管部門對該成果的審核并達到通過。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托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后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設計委托書格式 篇3
工 程 名 稱: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 包 人:
設 計 人:簽 訂 日 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設計人: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1.3項目設計范圍:室內裝飾、水電安裝等。(燈具照明部分的強電)
二、設計依據
2.1國家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強制性條文;
2.2發包方為該項目提供的相關設計基礎資料;
三、設計任務、成果及時間要求
3.1設計任務
3.2設計成果及時間(設計深度需滿足國家相關設計規范及甲方招標報價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設計收費包干人民幣: (¥: 元)。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五、雙方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5.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5.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新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5.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5.2設計人責任:
5.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設計人采用的訂技術標準是: 各相關專業的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技術規范、標準、規程。
5.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5.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客由雙方商定。
5.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匯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六、違約責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6.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依法承擔責任和相關損失。
6.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如超過約定時間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
6.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七、其他
7.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7.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7.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7.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技術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7.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產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聯系人: 工作聯系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