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通用30篇)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委托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為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為答辯和辯論;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有權代為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在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信息資料。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為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后,剩余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復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一審判決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第_________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4
重慶市x所(x)民/經/行/非字第x號
(甲方)因 一案,現委托重慶市第x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市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糾紛一案的工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特別代理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負責法院的協調與溝通工作。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五條 律師代理方式及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方式為風險代理,代理費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甲方在 實際支付給甲方的款項或資產數額%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2. 甲方將超出本金萬元的全部利息或延遲履行金%作為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3. 甲方應當委托乙方代收執行回款,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收代理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義務。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出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執行等作好準備,而甲方撤回申請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 件、資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項:委托方因與________
離婚糾紛一案,現根據法律規定,委托________為委托方的代理人。
代理期限為雙方簽訂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執行________結束。
委托權限:全權代理(包括提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出或接受調解,代表委托人在調解協議、和解協議上簽字,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代領款項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秘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并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 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 %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律師為_______案的第______審訴訟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師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小寫: 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 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1)甲方委托事項:
(2)委托代理階段:
(3)乙方代理權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托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4、代為反訴;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六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揚律師所 代理人:婁彥瓊
簽訂時間:201 5年9月6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____條第____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______%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 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__律師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和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 元人民幣(小寫)(大寫: 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公章)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簽字) 代表:____(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以下簡稱甲方)因 事由,委托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 。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圍內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師代理費 元,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為: 。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線
甲、乙雙方就委托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湖南法律在線簽約時間: 年 月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__律師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和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元人民幣(小寫)(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
(2)開戶行:______________
(3)帳號: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特別授權: 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注: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8
王某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四川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四川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19
甘公律民代字__________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因與一案,現委托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見授權委托書。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五、根據《甘肅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元。
六、本合同簽訂后,新增加的訴訟標的和反訴案件代理費另行收取。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0
委托代理合同
( )甘公律民代字號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 一案,現委托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 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五、根據《甘肅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 元。
六、本合同簽訂后,新增加的訴訟標的和反訴案件代理費另行收取。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甘肅為公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秦*文
X年XX月XX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1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xx萬元,付款時間為:付款方式為: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甲方:
乙方: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鑒于: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3
委 托 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 托 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 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 楊文戰 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并進行和解;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 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 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人: 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4
委托人:
受托人: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元;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_____郵編:____電話:_____傳真:_____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帳號:___開戶行:____戶名:_____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5
甲方:乙方:
重慶市所(19___)民/經/行/非字第___號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為甲方第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6
甲方:
一、甲方因與市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8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鑒于:
就甲方與___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___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___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___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____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個人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
2、代理申訴、控告 ;
3、申請取保候審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