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通用3篇)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獵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目的在于確定甲、 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獵聘________職位, 并付職位年薪的____%作為傭金;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簡介并填寫《企業委托獵聘表》;
3、支付部分尋訪差旅費用及保證人才質量的測評費, 甲方必須先付______尋訪定金;
4、如乙方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獵到合適的候選人提供面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延遲初獵時間;
5、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獵面試時不滿意乙方所薦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薦面試;
6、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7、待甲方通過面試選定人才到崗后,一周之內必須付清其余的傭金;
8、甲方選定人才到崗,如在三個月內對人選不滿意可要求另獵人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尋訪資料撰寫獵聘職位報告;
2、乙方通過各種途徑尋找接近達到標準的候選人;
3、乙方對圈定入圍的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并甄選及評估測試,對有希望的候選人進行復試測評, 選出符合甲方所列條件的候選人;
4、將經過乙方復試的最佳候選人的個人保密資料提交甲方參考, 資料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5、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和地點。
6、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完成獵聘任務。如甲方面試后對人選不滿意, 甲方都有權要求乙方再次舉薦人選,乙方都應在合同工作日內完成。
7、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企業的商業保密。
8、協調甲方與人才之間的關系,最終完成獵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共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對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2
托單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與的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事項包括: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具體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介紹相關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主動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2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項的訴訟風險,并做出獨立的判斷或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除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事前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按時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個月一次向甲方書面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并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乙方均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的、符合國家稅務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正規發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無正當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機構通知參加庭審的;
3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不勝任委托代理事項的;
5違反第四條第5項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
6違反第四條第6項規定丟失甲方證據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因乙方律師故意或嚴重過失等失職行為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通過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執業保險賠償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但不超過乙方收取的律師代理費總額。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應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未付的律師費以及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對于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獵聘人才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住所地:
乙方(代理人)營業執照號:住所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之“金街花園廣場”的酒店公寓(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樓層,房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間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住、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為¥
元/月,(即人民幣大寫:元/月)。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房屋進行抵押或轉讓時,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詳見第七條)
5。2甲方允許乙方在租賃期內視使用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布局和裝修。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并承擔所有費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將房屋出售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并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復乙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租賃期內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后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為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戶,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戶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時間:自年月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租金。
九、乙方的傭金:
9。1實際租金與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間的差額為乙方的應得傭金。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托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并在甲方同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有限公司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簽字并捺手印):受托人(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