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委托律師合同書(精選3篇)
民事糾紛委托律師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________%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糾紛委托律師合同書 篇2
委托 律師事務所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于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并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審終結。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后確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伍仟元整,此款應于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采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于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元整,此費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民事糾紛委托律師合同書 篇3
控告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托律師用)
控告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托律師):
定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赴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定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定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赴等基本情況。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目的、動機、情節、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實要素。
控告人理由及法律依據:
寫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寫明主要證據及其來源,主要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公安(或________人民檢察院、________人民法院)
控告人
代書人
年 月 日